建研集團于2011年10月31日召開的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同意全資子公司福建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對外投資設立合資公司的議案》,同意全資子公司福建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與廣東奧克化學有限公司及徐州吉興新材料有限公司三方共同以現金出資人民幣5,000萬元設立廣東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生產、銷售高性能混凝土用羧酸系減水劑。
董事會決議之后,福建科之杰與投資各方就合作事宜積極展開了前期的準備工作,但由于各方對具體的合作細節未達成一致意見,現經三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決定終止上述合作,并于2012年2月27日簽署了《終止合資協議書》。
因該公司尚未設立,合作三方均未對該項目產生投入,三方簽署的投資設立廣東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的相關法律文件對公司不再具有法律約束力,三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并自行承擔已發生的一切費用。
董事會決議之后,福建科之杰與投資各方就合作事宜積極展開了前期的準備工作,但由于各方對具體的合作細節未達成一致意見,現經三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決定終止上述合作,并于2012年2月27日簽署了《終止合資協議書》。
因該公司尚未設立,合作三方均未對該項目產生投入,三方簽署的投資設立廣東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的相關法律文件對公司不再具有法律約束力,三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并自行承擔已發生的一切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