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青島市黃島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關于責令青島碩豐混凝土有限公司等5家預拌混凝土企業限期整改的公告》。
公告稱,近期,我局在監督檢查中發現,新區部分持有資質證書的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附件)無法滿足預拌混凝土專業承包資質標準要求的條件。
依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企業不再符合相應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條件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其他有關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改正并向社會公告,整改期限最長不超過3個月;企業整改期間不得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的升級、增項,不能承攬新的工程;逾期仍未達到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要求條件的,資質許可機關可以撤回其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之規定,現對青島碩豐混凝土有限公司等5家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下達責令整改通知(整改期限為3個月,其中青島碩豐混凝土有限公司、青島松崮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青島潤豐砼業有限公司時間自2025年5月16日起至2025年8月16日止;青島鋼垚商砼有限公司、青島金億豐砼業有限公司時間自2025年5月20日起至2025年8月20日止),整改期限內不得承接新的工程。
整改期滿后,仍未達到預拌混凝土專業承包資質標準要求條件的,依據《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二十八條規定,我局將建議資質審批機關依法撤回企業的資質證書,同時將相關情況報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此次被責令限期整改的5家預拌混凝土企業分別為:
1、青島碩豐混凝土有限公司
2、青島松崮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3、青島潤豐砼業有限公司
4、青島鋼垚商砼有限公司
5、青島金億豐砼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