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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玉樹抗震救災指揮部關于印發《玉樹地震災區危房拆除及建筑垃圾清理工作方案》的緊急通知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0-05-10  來源:中國混凝土網  作者:青海省玉樹抗震救災指揮部
核心提示:青海省玉樹抗震救災指揮部關于印發《玉樹地震災區危房拆除及建筑垃圾清理工作方案》的緊急通知

玉樹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玉樹地震災區危房拆除和建筑垃圾清理處置,是災后重建的重要基礎性工作,也是一項迫在眉睫、事關恢復重建全局的重要工作,直接關系到災區群眾切身利益和恢復重建工作有效推進。為確保危房拆除和建筑垃圾清理扎實有效推進,省玉樹抗震救災指揮部已研究同意《玉樹地震災區危房拆除及建筑垃圾清理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盡快組織實施。

青海省玉樹抗震救災指揮部

二0一0年五月六日

玉樹地震災區危房拆除及建筑垃圾

清理工作方案

  玉樹“4.14”特大地震給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巨大損失,大量房屋及市政基礎設施嚴重損毀。為確保危房拆除和建筑垃圾清理扎實有效推進,及時妥善拆除危房和清理、處置建筑垃圾,盡快組織開展災后恢復重建工作,按照科學、依法、統一、有力、有序、有效的原則,制定本方案。

  一、面臨的形勢和主要任務

  玉樹州結古鎮城區面積12.13平方公里。據初步測算,受損各類房屋面積約610萬平方米,受損房屋占各類房屋總量的90%以上。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地震災區建筑垃圾處理技術導則(試行)》測算,預計產生建筑垃圾總量約673萬噸,折合404萬立方米。

  在前一階段抗震救災中,在青海省玉樹抗震救災指揮部的周密部署和超前謀劃下,已經組織部隊和有關施工單位開始結古鎮建筑垃圾清理工作,主要街道建筑垃圾已基本清運完畢,取得初步成效。這項工作任務重、難度大、政策性強,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要注重發揮災區各級政府的作用,統一思想,加強領導,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抓緊制訂房屋土地權屬、危房鑒定拆除等方面的法規、政策,采取強有力的措施,調動和發揮各級政府和干部群眾的積極性,盡快在廢墟上幫助災區群眾重建美好家園,為早日實現建設社會主義新玉樹的目標打下堅實的基礎。

  主要任務是:按照兩步走的要求,5月15日前完成黨政機關、學校、醫院等公共設施廢墟清理工作;在此基礎上,6月30日前全面完成廢墟清理工作。

  二、遵循的基本原則

  (一)政府主導,集中力量。玉樹州人民政府負總責,制定施工方案和實施細則,通過政府組織、部門配合、分片包干,動員救援部隊、施工專業隊伍和干部群眾廣泛參與,集中各方力量,加快進度,推進工作。

  (二)突出重點,逐步推進。首先從主街道兩側、學校、醫院、黨政機關等公共建筑和急需開工建設的重點項目實施推進,帶動居住建筑和周邊地區的危房拆除、建筑垃圾清理。

  (三)注重環保,科學規劃。按照生態優先、資源化、減量化、無害化和市場化原則進行建筑垃圾清理、處置。針對地震災后建筑廢棄物總量及分布狀況,因地制宜、合理選擇建筑垃圾填埋場和建筑垃圾再生資源臨時堆放點,同時,提高現有生活建筑垃圾處理場的消納能力。

  (四)依法拆除,維護穩定。危房鑒定和拆除工作關系到群眾的切身利益,要抓緊研究制定相關政策,完善相關制度,做到危房拆除和建筑垃圾清理有法可依。

  (五)政策扶持,有效利用。綜合運用財政、稅收、金融、產業等各項政策措施,鼓勵居民對建筑垃圾回收利用,支持企業采用先進適用技術生產建筑垃圾再生產品。充分發揮市場引導作用,引導企業以資金、技術、設備等方式參與建筑垃圾處理項目。鼓勵合理利用建筑垃圾進行造田、造地。對參與建筑垃圾清理的專業企業,給予經濟補償。

  三、危房拆除和建筑垃圾清理的相關要求

  (一)危房拆除工作

  1.州、縣人民政府按照即將頒布的《玉樹州地震災區城鎮受損房屋建筑安全鑒定及修復加固拆除實施辦法》中相關規定實施。

  2.州、縣人民政府要抓緊編制危房拆除施工方案和應急預案,將城區劃分若干片區,每片區落實一個牽頭工作組,負責協調和落實該片區危房拆除工作,按時限要求,編制工作進度計劃,安排拆除施工企業進駐現場,并組織實施拆除工作。

  3.房屋拆除單位的資格要求:具有爆破與拆除專業承包資質;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州、縣人民政府臨時指定的搶險救災隊伍。

  4.危房拆除主要以機械拆除為主。危房建筑超過3層時,應采用人工和機械配合拆除;特殊情況亦可采用整體爆破或分層控制弱爆破的方式拆除。

  5.拆除作業時應在房屋所有權人、建設、公安等部門現場監督下進行,拆除現場應有專人察看、管理。拆除現場和建筑垃圾臨時堆放點四周應設置明顯警示標識,派專人巡視和看守,以防誤傷他人。

  6.在拆除過程中發現的貴重財物、重要文件、資料等,應由專人清理、登記,并及時移交當地公安、民政、檔案等部門。同時,公安、民政部門要協助被拆除房屋所有權人解決家庭物品保存、堆放等問題。

  7.危房拆除要在充分評估、論證的前提下,做好地震遺址保護對象選址工作。

  (二)建筑垃圾清理工作

  1.由州、縣人民政府牽頭,確定新的專用建筑垃圾填埋場。結古鎮現生活垃圾填埋場作為建筑垃圾處理的第一場所,要合理分配庫容,統籌做好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填埋;選擇專業化建筑垃圾清理隊伍,實施標準化管理。

  2.對土木結構建筑垃圾就近進行場地回填、平整和洼地填充。混凝土結構和磚混結構建筑垃圾,以及完好建筑砌塊和木材,考慮設立臨時堆放場,經加工處理,用于建筑墻體材料。其余建筑垃圾運至專用填埋場,進行無害化處理。

  3.建筑垃圾再生利用應做到生態優先、因地制宜、就地利用、經濟合理。動員群眾對鋼筋、木料、磚等可再生利用材料進行分揀回收,再行處理。經技術處理后的混凝土、磚混結構建筑垃圾,交通部門可用于道路基礎工程。可利用的木材、磚等用于農房建設及搭建臨時過渡安置房或簡易房。廢鋼材、廢鋼筋及其他廢金屬材料回收加工。

  4.損毀建(構)筑物中的生活垃圾,以及生物性污染物、傳染性污染源和有毒有害危險化學品等特種垃圾,應在州、縣環保、衛生等部門現場監督下進行分離分流,按有關規定及時單獨轉運、處理。損毀的有保護價值的古建筑和傳統民居建筑的殘件,應在文物主管部門的配合下,按照所承載價值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可再利用性進行分類清理,盡可能保留和保護可再利用的、承載傳統材料特征和傳統工藝信息的構件。

  5.建筑垃圾清理,采取軍民結合、分片包干的方式。組織危房拆除和建筑垃圾清理企業與救災部隊、支援隊伍相結合,組織群眾開展以工代賑的方式共同開展建筑垃圾清理工作。建筑垃圾清理中,應加強揚塵控制。

  四、重點工作分工

  (一)玉樹州人民政府

  1.負責出臺《玉樹地震災區城鎮受損房屋建筑安全鑒定及修復加固拆除實施辦法》,落實房屋安全鑒定、危房拆除和建筑垃圾清理的組織宣傳動員工作。5月1日至5月10日完成。

  2.確定新的建筑垃圾處置場地和建筑垃圾再生資源臨時堆放點;開展危房拆除風險評估,制定維穩工作應急預案。5月5日至5月10日完成。

  3.做好建筑垃圾填埋場選址及進出場區道路、庫區防滲、防洪及壩體整修。5月5日至5月15日完成。

  4.安排省內、外拆除專業施工單位和救援部隊完成危房拆除和建筑垃圾清理工作。5月1日至6月30日完成。

  (二)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1.配合玉樹州政府做好房屋安全鑒定工作,制定危房拆除和建筑垃圾清理所需機械設備調度方案。5月5日—5月10日完成。

  2.組織協調省內外拆除和建筑垃圾清理專業施工單位。5月5日至5月15日完成。

  (三)有關部門

  1.省發改委、省財政廳負責落實房屋鑒定、拆除、建筑垃圾清理專項資金。5月5日至6月15日完成。

  2.省經委、省環保廳完成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優惠政策制定。5月5日至5月15日完成。

  3.省、州交通部門完成處理后混凝土、磚混結構建筑垃圾用于道路基礎工程的實施方案;并加快通往建筑垃圾填埋場道路的整修和拓寬,保持道路暢通。5月5日至5月15日完成。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健全機構。州、縣人民政府要盡快確定指揮機構,明確職責,認真做好群眾工作,與省相關部門共同研究制定有關政策和實施細則、統籌各方資源,確保危房拆除和建筑垃圾清理工作順利推進。要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完善相關制度,形成聯動效應。要高度重視社會穩定。

  (二)統一思想,領導帶頭。省級各有關部門和玉樹州、縣人民政府要充分認識做好危房拆除和建筑垃圾清理工作的重大意義,進一步增強大局意識、責任意識,把抓好這項工作作為災后恢復重建的一項重要任務,納入恢復重建工作的總體部署,切實抓緊抓好。災區各級干部要率先垂范,支持危房鑒定,帶頭拆除危房,帶頭參加建筑垃圾清理。

  (三)目標管理,落實責任。將危房拆除和建筑垃圾清理工作納入目標管理,州、縣人民政府要逐級簽訂目標責任書。層層分解落實目標任務,確定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對因工作不力、畏難不前或相互推諉而影響危房拆除和建筑垃圾清理工作進度的單位和人員要嚴格問責、嚴肅處理。

  (四)明確職責,密切配合。省發改、財政、建設、民政、國土、環保、經委、交通、監察、宗教、公安等有關部門,要同心協力,加強配合,做好協調指導工作,在政策、人才、資金、技術、設備等方面全力支持。

  (五)宣傳引導,營造氛圍。加大宣傳力度,形成全社會關注、支持危房拆除、建筑垃圾清理工作和災后重建的濃厚氛圍。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各種場合,宣講解讀法規和政策,讓受災群眾理解政策、接受政策,并積極支持、主動參與危房拆除和建筑垃圾清理工作。要充分發揮當地社區、村委會、牧委會以及宗教上層人士的組織、動員、協調作用,做好群眾的思想工作。同時,要積極探索、認真總結工作中好的做法和先進經驗,及時予以推廣,合力推進危房拆除和建筑垃圾清理工作。

  (六)完善制度,加強監督。健全信息報送制度,對危房拆除和建筑垃圾清理工作實行日報、周報和月報制度,相關單位要按時報送進展情況,及時報告重大事項。各級監察、審計部門要加強對危房拆除和建筑垃圾清理工作的督促檢查,對違紀違規問題,要及時予以糾正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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