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公布了首批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投資運營示范項目目錄,并明確鼓勵社會資本,特別是民間投資以合資、獨資、特許經營等方式參與建設及營運,其中包括11個涉海交通基礎設施項目。
該目錄共包括80個項目,涵蓋鐵路、公路、港口等交通基礎設施,新一代信息基礎設施,重大水電、風電、光伏發電等清潔能源工程,油氣管網及儲氣設施,現代煤化工和石化產業基地等方面。其中,上海國際航運中心洋山深水港區四期工程、大連港、長興島30萬噸級原油碼頭工程、青島港董家口港區港投萬邦礦石碼頭工程及廈門港古雷港區古雷作業區南3號泊位工程等11項涉海交通基礎設施入選。
國家發改委要求,對于已開工建設和基本明確投資者的項目,應加快建設營運進程,或加快推進前期工作,盡快形成示范效應;對于尚未確定投資者的項目,應創造條件進一步落實鼓勵和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投資、建設及營運,具備條件的要面向社會公開招標,并按照有關規定程序辦理。有關項目業主要強化市場主體責任意識,依法經營,努力把項目建成社會資本參與建設和營運的樣板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