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主辦的行業標準《高層建筑混凝土結構技術規程》(JGJ3-2010)(以下簡稱《規程》)宣貫會在北京召開。新修訂的行業標準《高層建筑混凝土結構技術規程》(JGJ3-2010)已于2010年10月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布,今年10月1日起開始實施。早在今年7月,新修訂的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GB50010-2010)已經開始實施。
與原行業標準《高層建筑混凝土結構技術規程》(JGJ3-2002)相比,《規程》修訂了一些內容。首先是適用范圍的修改:舊規程適用于10層及10層以上或房屋高度超過28m的高層民用建筑結構。新《規程》將適用范圍修改為10層及10層以上或房屋高度超過28m的住宅建筑,以及房屋高度大于24m的其他高層民用建筑結構。
另外,《規程》調整了部分結構最大適用高度,增加了8度(0.3g)抗震設防區房屋最大適用高度規定;增加了結構抗震性能設計基本方法及抗連續倒塌設計基本要求;修改、補充了房屋舒適度設計規定等。《規程》主要起草人之一、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結構所研究員黃小坤表示,與舊版規程相比,《規程》在抗震性能設計及房屋舒適度設計規定方面的要求均有所提高。
與原行業標準《高層建筑混凝土結構技術規程》(JGJ3-2002)相比,《規程》修訂了一些內容。首先是適用范圍的修改:舊規程適用于10層及10層以上或房屋高度超過28m的高層民用建筑結構。新《規程》將適用范圍修改為10層及10層以上或房屋高度超過28m的住宅建筑,以及房屋高度大于24m的其他高層民用建筑結構。
另外,《規程》調整了部分結構最大適用高度,增加了8度(0.3g)抗震設防區房屋最大適用高度規定;增加了結構抗震性能設計基本方法及抗連續倒塌設計基本要求;修改、補充了房屋舒適度設計規定等。《規程》主要起草人之一、中國建筑科學研究院結構所研究員黃小坤表示,與舊版規程相比,《規程》在抗震性能設計及房屋舒適度設計規定方面的要求均有所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