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2月26日獲悉,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三一”)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以通訊表決的方式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
鑒于三一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標的股份已經完成授予登記,三一注冊資本、股本發生了變動。根據三一201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中授權事項第(7)項“授權董事會辦理激勵對象行權或解鎖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證券交易所提出行權或解鎖申請、向登記結算公司申請辦理有關登記結算業務、修改公司章程、辦理公司注冊資本的變更登記”的規定,董事會將根據限制性股票的認購結果,對《公司章程》第一章第六條、第三章第十九條進行修訂:
1、原章程第一章第六條“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7,593,706,137元。“修改為”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7,616,504,037元。”
2、原章程第三章第十九條“公司目前股份總數為7,593,706,137股,公司的股本結構為:普通股7,593,706,137股,其他種類股0股。"修改為"公司目前股份總數7,616,504,037股,公司的股本結構為:普通股7,616,504,037股,其他種類股0股。”
鑒于三一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標的股份已經完成授予登記,三一注冊資本、股本發生了變動。根據三一2012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公司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中授權事項第(7)項“授權董事會辦理激勵對象行權或解鎖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證券交易所提出行權或解鎖申請、向登記結算公司申請辦理有關登記結算業務、修改公司章程、辦理公司注冊資本的變更登記”的規定,董事會將根據限制性股票的認購結果,對《公司章程》第一章第六條、第三章第十九條進行修訂:
1、原章程第一章第六條“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7,593,706,137元。“修改為”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7,616,504,037元。”
2、原章程第三章第十九條“公司目前股份總數為7,593,706,137股,公司的股本結構為:普通股7,593,706,137股,其他種類股0股。"修改為"公司目前股份總數7,616,504,037股,公司的股本結構為:普通股7,616,504,037股,其他種類股0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