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別人貪婪時恐慌,在別人恐慌時貪婪。”
盡管A股一再徘徊于底部區域,2132點的“鉆石底”變成了“暫時底”,跌勢不斷觸碰投資者的心理底線,哀鴻遍野。
上海中技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技樁業)仍然義無反顧地第二次申請IPO,覬覦市場的恐慌。即便一年多前,中技樁業首次IPO因工傷安全事故等問題被否,現今頻遭媒體各種質疑。
“中技樁業第二次申請IPO很多方面都不符合《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涉及諸多的法律問題,如果通過IPO申請,將會給投資者帶來 重大損失。”某知情人告訴記者。除上述問題外,中技樁業還有惡意偷漏員工社保以及在工傷事故、核心技術專利、主營產品等諸多方面涉嫌造假。
隨后,記者在調查中發現, 中技樁業因其快速擴張以及之前業務不規范的問題,持續盈利能力存疑。再加上又在第二次上會的招股書中涉嫌虛假披露、不正當競爭以及貶低同行導致多起訴訟纏身,使其第二次闖關IPO再生變數。
核心資產缺乏獨立性
中技樁業新版招股書在風險提示中稱:“報告期內,公司產品離心方樁的生產能力主要集中于租賃生產場地。”
根據新版招股書,中技樁業租賃的公司多達11家。據招股書披露,2009至2011年,租賃場地生產的產品分別為485.31萬米、1138.58萬米和 1431.62萬米。與此同時,2009年至2011年中技樁業的整體產量分別為680.6萬米、1323.79萬米和1734.64 萬米,租賃場地產量對應的比重分別為71%、86%和82.5%,并未出現明顯下降。
“中技樁業3年間所銷售的產品的生產主要來自租賃的生產場地。很顯然公司作為生產型企業對租賃生產經營場地具有較大的依賴性,其核心資產缺乏獨立性。”知情人說。
同時,中技樁業新版招股書中披露了中技樁業與上海中興融資租賃有限公司簽訂了兩份融資租賃合同,涉及的金額高達8446萬元。知情人透露,中技樁業公司大部分生產設備亦系租賃(含融資租賃)取得。
記者看到,《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管理辦法》第15條中有明文規定:“對發行人資產完整性的相關規定,生產型企業應當具備與生產經營有關的生產系統、輔助生產系統和配套設施,合法擁有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土地、廠房、機器設備”。
很明顯,中技樁業公司并不符合這一硬性規定。
而在湖南、天津等中技樁業重要市場區域,公司則遭遇了標準圖集難題,甚至湖南省建設廳設計處處長熊又專曾批評“中技圖集”現象有破壞市場公平競爭之嫌。
公司大部分物業存在瑕疵
公開資料顯示,自成立初期,中技樁業通過收購、租賃一些生產落后、瀕臨破產的小型管樁生產企業,加以改造進行生產空心方樁,以此來擴大產能。
目前旗下子、分公司生產廠房大部分是通過租賃的形式取得的,甚至上海中技公司總部的辦公用樓都是從上海新虹口市政建設有限公司處租賃的。
記者了解到,中技樁業總部、上海事業部、蘇南事業部、蘇北事業部、南京事業部、天津事業部、杭嘉湖事業部、營口事業部等十七處辦公、生產場所中,僅天津事業部為自建,另有三處為收購,其余皆是租賃。
2010年下半年以來,中技樁業在湖北、湖南、安徽、山東、江蘇等地大肆新建生產基地。
“這些生產基地大多涉嫌通過非正當的公關手段,對當地主管部門進行公關,從而獲得違法建設的方便,旗下許多新建生產基地土地方面存在很多問題,未獲得土地使用權就違法開工建設。”知情人告訴記者。
記者了解到,鹽城中技樁業有限公司位于鹽城市建湖縣上岡鎮岡西村,土地使用面積為200畝,相應的土地手續未辦齊全便已經開始施工。廠房樁基基礎已于 2011年12月30日施工完畢,樁機于12月31日撤離施工現場,現工地處于停滯狀態。因考慮到建設手續不全及未來混凝土預制方樁的市場前景不明朗,該 項目籌建暫時停工,何時啟動項目需等總公司的通知。
而南通中技樁業有限公司位于如皋市石莊鎮張黃港社區鳳龍路,占地400畝,為了躲避國土資源局的航拍,該司目前尚未建設圍墻。知情人告訴記者,南通中技樁 業在如皋的計劃用地分為A.B.C三個區,其中有63畝地是已經掛牌摘讓,而另外100多畝土地則是政府租賃給他們的,屬于違建。2011年11月,國土 所發現南通中技樁業存在違建行為,就向企業發放了停工通知書,告知企業不能施工,但是該公司“頂風作案”拒絕停工。
另外,淮安中技樁業有限公司位于淮安市洪澤縣鹽化工開發區(洪澤縣高良澗鎮),占地600畝,目前這塊土地正在掛牌出讓階段,該公司尚未取得該得該塊土地的使用權,2012年2月份,該公司在未取得土地證得情況下該公司就開工建設。
從相關渠道獲得的材料看,中技樁業有多處項目地址涉嫌違法事實,涉及土地超過三千余畝。
對此,中技樁業未就本報記者提及的項目地址用地提供相關合法的審批文件,僅簡單回復:“我公司新建生產基地的立項、籌建、建設等完全符合國家及當地政府的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舉報中提及的對相關問題的描述與實際情況不符。”
除項目地址用地問題,“中技樁業旗下的所有公司用于運卸砂石、鋼材等原材料的自備碼頭都未取得港口岸線使用權、港口經營許可證等合法性手續。”知情人說。進行港口作業必須有港口岸線使用權及《港口經營許可證》。
股權不清晰
根據中技樁業新版招股書披露可知,中技樁業股東由2005年成立時的兩名自然人發展到目前77名自然人股東、9名法人股東僅僅用了六年時間注冊資本由最初的1000萬到現在2.8億,期間經歷了十余次股東、股權變動。
其中新版招股書中披露一個股權轉讓的情況:“2011 年1 月18 日,明基置業決議將其持有的4,521,481 股公司股份中的2,300,000 股以每股8元的價格轉讓給實際控制人顏靜剛。同日,明基置業與顏靜剛簽署了《股權轉讓協議》。”
同樣,新版招股書還披露另一個增資情況:“2011 年4 月7 日,中技股份召開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增加注冊資本1,777.778萬元,注冊資本由6,222.2222 萬元變更為8,000 萬元。新增注冊資本由通聯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建銀城(上海)綠色環保股權投資有限公司、上海復星創富股權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中國-比利時 直接股權投資基金及朱建舟等72 位自然人股東按照每股24 元價款的比例以現金認繳。”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股權轉讓與增資間隔時間不長,僅僅相隔不到三個月的時間,但價格卻為何存在3倍差異(8元和24元)?
“我們有理由懷疑中技樁業實際控制人顏靜剛以每股8 元的價格受讓明基置業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合理性和真實性。”知情人透露。同時,記者發現,新版招股書對這一異常的情況并未給出合理的解釋和披露。
另一知情人分析,中技樁業在股權激勵過程中可能存在股份代持情形,該情形在上市前并未得到完全清理,公司股權不夠清晰。此種情形不符合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之要求。
按《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管理辦法》第13條:“發行人的股權應清晰,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高管履歷造假和非正常跳槽
中技樁業招股書1-1-185頁披露,“胡蕊1992年9月至2009年5月,在建華管樁集團擔任董事長秘書、行政總監,在建華學院擔任院長”,該段描述 存在嚴重造假。首先,胡蕊于1997年至2001年并未在建華工作,而是離開建華,自我創業;其次,在建華工作期間擔任過董事長秘書、總部接待辦主任和建 華學院常務副院長職位,而并非披露的行政總監和建華學員院長
記者了解到,近期,20 多名業內其他企業的專業經營管理人員跳槽到中技樁業,知情人表示,這種跳槽都是非正常的,且違反了競業禁止的法律規定。
“其中有些人在原企業從事重要的崗位或者核心的職務。上述人員都掌握著原公司的財務信息、生產技術信息、客戶信息以及人事信息等涉及公司經 營的核心機密,且都與原用人單位簽訂了競業禁止協議,并對原單位負有保密的義務。然而上述人員卻在中技樁業任職相同崗位或者相類似的職務。”知情人說。
目前,針對上述人員,原用人單位依據雙方簽訂的競業禁止協議已經對其中的兩名員工及廣東中技樁業有限公司提起訴訟,廣東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已經受理上述案件。
廣東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已經就廣東建華管樁有限公司訴占貴兵、劉東紅涉嫌競業競爭立案審理。占貴兵原系廣東建華管樁有限公司生產部總經理,于2011年 10月9日離職,11月擔任廣東中技樁業有限公司總經理。劉東紅原為建華管樁集團華東片區綜合辦副主任,2012年3月離職,隨即當月擔任中技樁業華南區 域行政人事經理。
從2011年5月到2012年6月,一年時間內,建華管樁集團就有多達20名企業經營管理人員離職并馬上進入中技樁業擔任管理職務。知情人提供的涉嫌競業 競爭名單中有23人在列,全數悉為從建華管樁集團跳槽到中技樁業,從原單位離職到新單位入職間隔幾乎都不超過一個月,其中包括中技樁業副總經理胡蕊。
而中技樁業就連公司董事朱建舟的履歷也涉嫌造假: 披露在2011年招股書上與2012年招股書上的履歷各不相同,不但在職的時間不一樣,連擔任的職務也都不同。
“針對其他人員計劃近期陸續提起訴訟,采取法律措施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而中技樁業明知上述人員在原單位的任職情況,仍采取不當手段進行挖取并予以錄用。”知情人對記者表示。
企業IPO申請上會,正是這種種粉飾手法和業內人士的沉默,讓越來越多的企業帶著“造假”的原罪上市,進而有越來越多的公司上市后短期內業績就大幅變臉,甚至出現上市只為“套現”的現象。
除上述問題外,對于中技樁業還有惡意偷漏員工社保以及在工傷事故、主營產品等諸多方面的事情,將繼續予以關注。
盡管A股一再徘徊于底部區域,2132點的“鉆石底”變成了“暫時底”,跌勢不斷觸碰投資者的心理底線,哀鴻遍野。
上海中技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技樁業)仍然義無反顧地第二次申請IPO,覬覦市場的恐慌。即便一年多前,中技樁業首次IPO因工傷安全事故等問題被否,現今頻遭媒體各種質疑。
“中技樁業第二次申請IPO很多方面都不符合《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涉及諸多的法律問題,如果通過IPO申請,將會給投資者帶來 重大損失。”某知情人告訴記者。除上述問題外,中技樁業還有惡意偷漏員工社保以及在工傷事故、核心技術專利、主營產品等諸多方面涉嫌造假。
隨后,記者在調查中發現, 中技樁業因其快速擴張以及之前業務不規范的問題,持續盈利能力存疑。再加上又在第二次上會的招股書中涉嫌虛假披露、不正當競爭以及貶低同行導致多起訴訟纏身,使其第二次闖關IPO再生變數。
核心資產缺乏獨立性
中技樁業新版招股書在風險提示中稱:“報告期內,公司產品離心方樁的生產能力主要集中于租賃生產場地。”
根據新版招股書,中技樁業租賃的公司多達11家。據招股書披露,2009至2011年,租賃場地生產的產品分別為485.31萬米、1138.58萬米和 1431.62萬米。與此同時,2009年至2011年中技樁業的整體產量分別為680.6萬米、1323.79萬米和1734.64 萬米,租賃場地產量對應的比重分別為71%、86%和82.5%,并未出現明顯下降。
“中技樁業3年間所銷售的產品的生產主要來自租賃的生產場地。很顯然公司作為生產型企業對租賃生產經營場地具有較大的依賴性,其核心資產缺乏獨立性。”知情人說。
同時,中技樁業新版招股書中披露了中技樁業與上海中興融資租賃有限公司簽訂了兩份融資租賃合同,涉及的金額高達8446萬元。知情人透露,中技樁業公司大部分生產設備亦系租賃(含融資租賃)取得。
記者看到,《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管理辦法》第15條中有明文規定:“對發行人資產完整性的相關規定,生產型企業應當具備與生產經營有關的生產系統、輔助生產系統和配套設施,合法擁有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土地、廠房、機器設備”。
很明顯,中技樁業公司并不符合這一硬性規定。
而在湖南、天津等中技樁業重要市場區域,公司則遭遇了標準圖集難題,甚至湖南省建設廳設計處處長熊又專曾批評“中技圖集”現象有破壞市場公平競爭之嫌。
公司大部分物業存在瑕疵
公開資料顯示,自成立初期,中技樁業通過收購、租賃一些生產落后、瀕臨破產的小型管樁生產企業,加以改造進行生產空心方樁,以此來擴大產能。
目前旗下子、分公司生產廠房大部分是通過租賃的形式取得的,甚至上海中技公司總部的辦公用樓都是從上海新虹口市政建設有限公司處租賃的。
記者了解到,中技樁業總部、上海事業部、蘇南事業部、蘇北事業部、南京事業部、天津事業部、杭嘉湖事業部、營口事業部等十七處辦公、生產場所中,僅天津事業部為自建,另有三處為收購,其余皆是租賃。
2010年下半年以來,中技樁業在湖北、湖南、安徽、山東、江蘇等地大肆新建生產基地。
“這些生產基地大多涉嫌通過非正當的公關手段,對當地主管部門進行公關,從而獲得違法建設的方便,旗下許多新建生產基地土地方面存在很多問題,未獲得土地使用權就違法開工建設。”知情人告訴記者。
記者了解到,鹽城中技樁業有限公司位于鹽城市建湖縣上岡鎮岡西村,土地使用面積為200畝,相應的土地手續未辦齊全便已經開始施工。廠房樁基基礎已于 2011年12月30日施工完畢,樁機于12月31日撤離施工現場,現工地處于停滯狀態。因考慮到建設手續不全及未來混凝土預制方樁的市場前景不明朗,該 項目籌建暫時停工,何時啟動項目需等總公司的通知。
而南通中技樁業有限公司位于如皋市石莊鎮張黃港社區鳳龍路,占地400畝,為了躲避國土資源局的航拍,該司目前尚未建設圍墻。知情人告訴記者,南通中技樁 業在如皋的計劃用地分為A.B.C三個區,其中有63畝地是已經掛牌摘讓,而另外100多畝土地則是政府租賃給他們的,屬于違建。2011年11月,國土 所發現南通中技樁業存在違建行為,就向企業發放了停工通知書,告知企業不能施工,但是該公司“頂風作案”拒絕停工。
另外,淮安中技樁業有限公司位于淮安市洪澤縣鹽化工開發區(洪澤縣高良澗鎮),占地600畝,目前這塊土地正在掛牌出讓階段,該公司尚未取得該得該塊土地的使用權,2012年2月份,該公司在未取得土地證得情況下該公司就開工建設。
從相關渠道獲得的材料看,中技樁業有多處項目地址涉嫌違法事實,涉及土地超過三千余畝。
對此,中技樁業未就本報記者提及的項目地址用地提供相關合法的審批文件,僅簡單回復:“我公司新建生產基地的立項、籌建、建設等完全符合國家及當地政府的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舉報中提及的對相關問題的描述與實際情況不符。”
除項目地址用地問題,“中技樁業旗下的所有公司用于運卸砂石、鋼材等原材料的自備碼頭都未取得港口岸線使用權、港口經營許可證等合法性手續。”知情人說。進行港口作業必須有港口岸線使用權及《港口經營許可證》。
股權不清晰
根據中技樁業新版招股書披露可知,中技樁業股東由2005年成立時的兩名自然人發展到目前77名自然人股東、9名法人股東僅僅用了六年時間注冊資本由最初的1000萬到現在2.8億,期間經歷了十余次股東、股權變動。
其中新版招股書中披露一個股權轉讓的情況:“2011 年1 月18 日,明基置業決議將其持有的4,521,481 股公司股份中的2,300,000 股以每股8元的價格轉讓給實際控制人顏靜剛。同日,明基置業與顏靜剛簽署了《股權轉讓協議》。”
同樣,新版招股書還披露另一個增資情況:“2011 年4 月7 日,中技股份召開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增加注冊資本1,777.778萬元,注冊資本由6,222.2222 萬元變更為8,000 萬元。新增注冊資本由通聯創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建銀城(上海)綠色環保股權投資有限公司、上海復星創富股權投資基金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中國-比利時 直接股權投資基金及朱建舟等72 位自然人股東按照每股24 元價款的比例以現金認繳。”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股權轉讓與增資間隔時間不長,僅僅相隔不到三個月的時間,但價格卻為何存在3倍差異(8元和24元)?
“我們有理由懷疑中技樁業實際控制人顏靜剛以每股8 元的價格受讓明基置業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合理性和真實性。”知情人透露。同時,記者發現,新版招股書對這一異常的情況并未給出合理的解釋和披露。
另一知情人分析,中技樁業在股權激勵過程中可能存在股份代持情形,該情形在上市前并未得到完全清理,公司股權不夠清晰。此種情形不符合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之要求。
按《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管理辦法》第13條:“發行人的股權應清晰,控股股東和受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支配的股東持有的發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
高管履歷造假和非正常跳槽
中技樁業招股書1-1-185頁披露,“胡蕊1992年9月至2009年5月,在建華管樁集團擔任董事長秘書、行政總監,在建華學院擔任院長”,該段描述 存在嚴重造假。首先,胡蕊于1997年至2001年并未在建華工作,而是離開建華,自我創業;其次,在建華工作期間擔任過董事長秘書、總部接待辦主任和建 華學院常務副院長職位,而并非披露的行政總監和建華學員院長
記者了解到,近期,20 多名業內其他企業的專業經營管理人員跳槽到中技樁業,知情人表示,這種跳槽都是非正常的,且違反了競業禁止的法律規定。
“其中有些人在原企業從事重要的崗位或者核心的職務。上述人員都掌握著原公司的財務信息、生產技術信息、客戶信息以及人事信息等涉及公司經 營的核心機密,且都與原用人單位簽訂了競業禁止協議,并對原單位負有保密的義務。然而上述人員卻在中技樁業任職相同崗位或者相類似的職務。”知情人說。
目前,針對上述人員,原用人單位依據雙方簽訂的競業禁止協議已經對其中的兩名員工及廣東中技樁業有限公司提起訴訟,廣東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已經受理上述案件。
廣東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已經就廣東建華管樁有限公司訴占貴兵、劉東紅涉嫌競業競爭立案審理。占貴兵原系廣東建華管樁有限公司生產部總經理,于2011年 10月9日離職,11月擔任廣東中技樁業有限公司總經理。劉東紅原為建華管樁集團華東片區綜合辦副主任,2012年3月離職,隨即當月擔任中技樁業華南區 域行政人事經理。
從2011年5月到2012年6月,一年時間內,建華管樁集團就有多達20名企業經營管理人員離職并馬上進入中技樁業擔任管理職務。知情人提供的涉嫌競業 競爭名單中有23人在列,全數悉為從建華管樁集團跳槽到中技樁業,從原單位離職到新單位入職間隔幾乎都不超過一個月,其中包括中技樁業副總經理胡蕊。
而中技樁業就連公司董事朱建舟的履歷也涉嫌造假: 披露在2011年招股書上與2012年招股書上的履歷各不相同,不但在職的時間不一樣,連擔任的職務也都不同。
“針對其他人員計劃近期陸續提起訴訟,采取法律措施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而中技樁業明知上述人員在原單位的任職情況,仍采取不當手段進行挖取并予以錄用。”知情人對記者表示。
企業IPO申請上會,正是這種種粉飾手法和業內人士的沉默,讓越來越多的企業帶著“造假”的原罪上市,進而有越來越多的公司上市后短期內業績就大幅變臉,甚至出現上市只為“套現”的現象。
除上述問題外,對于中技樁業還有惡意偷漏員工社保以及在工傷事故、主營產品等諸多方面的事情,將繼續予以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