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奧克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全資子公司取消對外投資的公告
遼寧奧克化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奧克股份”)于2011年10月31日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全資子公司對外投資的議案》,同意全資子公司廣東奧克化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東奧克”)、福建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與徐州吉興新材料有限公司三方共同以現金出資人民幣5,000萬元設立合資公司,生產、銷售高性能混凝土用羧酸系減水劑。
上述對外投資的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在巨潮資訊網刊登的《關于全資子公司對外投資的公告》。
董事會決議之后,廣東奧克與投資各方就合作事宜積極開展前期的準備工作,但由于對具體的合作方案細節未達成一致意見,經各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終止上述合作計劃,并于2012年2月27日簽署了《終止合資協議書》。 因該公司尚未設立,合作三方均未對該項目產生投入,三方簽署的投資設立廣東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的相關法律文件對廣東奧克不再具有法律約束力,三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并自行承擔已發生的一切費用。
特此公告。
遼寧奧克化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2 年 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