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457 證券簡稱:青龍管業 公告編號:2010-021
寧夏青龍管業股份有限公司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在新疆昌吉開發區投資設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一、對外投資概述:
公司在新疆阜康市設立的子公司—新疆阜康青龍管道有限公司所用土地系租用新疆阜康市晉泰實業有限公司廠區內空置場地,面積約為70畝。根據目前的使用現狀和今后發展趨勢,生產用地面積不足將成為經營規模進一步擴大的制約因素,且該場地周圍均為焦化廠、冶煉廠,環境污染十分嚴重。
同時,隨著西部大開發政策的延續和國家對新疆扶持力度的不斷加大,新疆的經濟建設尤其是基礎設施方面的建設必將引來新一輪的建設熱潮,預計未來十年新疆將是一個大規模的建設發展時 期。新疆擁有1/6的國土面積,全國1/4的儲煤量和各種稀有金屬礦、石油、天然氣等資源,下一步對新疆的能源開發將是投資的一大熱點,將會帶動新疆的管道材料的需求突增。
新疆經濟開發研究院提供材料表明,近年來,新疆基礎設施建設的特點是量大、面廣、重點工程開工密集。加大對城鎮供水、供氣、供熱和污水、垃圾處理的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對水利水電重點項目、山區控制性水利工程、塔里木河流綜合治理、農村安全飲水工程等方面以及準東煤電煤化工業產業基地的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的投入力度。新疆地區振興規劃的進一步實施,對于整個建材行業來說,將使產品需求量猛增,建材行業在新疆地區將大有作為。
為了緊緊抓住深入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的機遇,滿足新疆市場能源、資源開發和城市基礎實施建設對各類給排水管道產品的有效需求,經調研論證和洽談,擬決定使用部分超募資金在新疆昌吉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投資設立全資子公司。
本項目分兩期建設,項目總投資15051.41萬元(含鋪底流動資金3051.36萬元及擬搬遷新疆阜康青龍已有的主要設備賬面價值2,000萬元),建設一個以砼管道和塑料管道為主的綜合性管道生產企業,規劃用地約200畝。第一期投資選用埋置式和內襯式預應力鋼筒混凝土管芯生產工藝,新建年產50km PCCPE(DN1200~4000)和年產60km PCCPL(DN600~1200)各一條生產線,PCCP鋼筒制作車間2640m2以及配套的辦公樓、宿舍樓、廠區道路、綠化、倉儲和生活等輔助設施。第二期投資采用芯模震動生產工藝建設兩條雙工位芯模振動制管生產線(設計生產能力為100 km芯模振動鋼筋混凝土排水管和頂管)、建設三條高密度聚乙烯(HDPE) 給水管材生產線(設計生產能力1.0萬噸PE管道)、建設三條硬聚氯乙烯(UPVC)給水管材生產線設計生2產能力為0.50萬噸UPVC管道),芯模振動鋼筋混凝土排水管生產車間3240 m;高密度聚乙烯(HDPE)給水管材生產車間3500 m2、硬聚氯乙烯(UPVC)給水管材生產車間23500 m。
項目建設期2年。2010年9月完成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報批工作。2010年10~12月完成施工圖設計工作。2011年1月至3月完成設備訂貨采購工作。2011年3月至2011年7月完成土建施工工作。2011年6月至2011年8月完成安裝及調試工作。2011年9月一期項目開始試生產。
二期工程自2011年開始,至2012年9月投產試生產。
一期工程建成達產后,預計每年形成可銷售收入約1.75萬元,二期工程建成達產后,預計每年形成可銷售收入約2.5億元。
兩期項目投資完成達產后各項經濟指標見下表:
序號項目單位指標
1總投資萬元15051.41
2年銷售收入萬元42500.4
3年總成本萬元35471.08
4年經營成本萬元34461.42
5年銷售稅金萬元2836.48
6利潤總額萬元4076.8
7財務內部收益率(稅前)%5.05
8財務內部收益率(稅后)%26.49
9累計財務凈現值(稅前)萬元14293
10累計財務凈現值(稅后)萬元8945
11投資利潤率%27.13
12投資利稅率%45.17
13資本金利潤率%27.13
14借款償還期年9.18
15投資回收期(稅前)年4.29
16投資回收期(稅后)年5.06
17盈虧平衡點%51.88
18資產負債率%23.16
19流動比率%254.27
20速動比率%160.4
二、擬設全資子公司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新疆昌吉青龍管道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新疆昌吉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
注冊資本: 5000萬元(均為募集資金投入)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杜學智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法人獨資)
經營范圍:預應力鋼筒混凝土管道(PCCP)的設計、制造、銷售;塑料管材的制造、銷售;大口徑鋼筋混凝土排水管道(RCP)的設計、制造、銷售;
以上公司名稱、經營范圍等以工商登記管理部門審核確定為準。
三、董事會審議情況
2010年9月27日公司第二屆董事會一次會議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資金在新疆昌吉開發區投資設立子公司的議案》。
本次超募資金的使用,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細則》、《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二十九號:超募資金使用及募集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中的有關規定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公司董事會授權公司副董事長、副總經理杜學智先生籌辦該投資項目的立項手續、公司注冊、土地購置、建設規劃、項目籌建等工作。
本次設立企業行為不構成關聯交易。
本議案需提交2010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四、獨立董事意見
根據《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細則》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以及《寧夏青龍管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公司獨立董事就《關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資金在新疆昌吉開發區投資設立子公司的議案》發表如下獨立意見:
1、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資金在新疆昌吉開發區投資設立子公司,符合公司的發展戰略,有利于公司進一步開拓新疆市場,提高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體股東的利益。
2、本次投資行為沒有與募投項目的實施計劃相抵觸,不會影響募投項目的正常實施,也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
3、我們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資金13,051.41萬元投資設立新疆昌吉青龍管道有限公司。
五、保薦機構意見
廣發證券保薦代表人通過與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交談,查閱了超募資金使用計劃的信息披露文件、董事會關于本次超募資金使用計劃的議案和決議、獨立董事意見、超募資金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及其他相關文件,對此次超募資金使用的合理性、必要性、有效性進行了核查。經核查,廣發證券認為:
1、青龍管業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資金用于“在新疆昌吉開發區投資設立子公司”的事項,已經青龍管業第二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并將提交股東大會審議。青龍管業獨立董事已發表同意意見,履行了必要的審批程序,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相關規定的要求;
2、本次超募資金的使用計劃沒有與原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計劃相抵觸,不會影響原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實施,也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業務備忘錄第29號:超募資金使用及募集資金永久性補充流動資金》等有關法律、法規及其他規范性文件的規定;
3、青龍管業擬使用13,051.41萬元超募資金用于“在新疆昌吉開發區投資設立子公司”符合公司經營發展的需要,有助于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提升企業盈利能力,符合全體股東的利益。
保薦機構已督促青龍管業應嚴格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及其他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履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對青龍管業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資金用于“在新疆昌吉開發區投資設立子公司”的事項無異議。
六、本次投資對公司的影響
該全資子公司的設立將進一步優化公司的產業布局,促進公司快速發展,提升公司核心競爭力,符合公司的戰略發展規劃,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該全資子公司的設立,有利于公司緊緊抓住深入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的機遇,滿足新疆市場能源、資源開發和城市基礎實施建設對各類給排水管道產品的有效需求,可以培育公司新的效益增長點,將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并帶來較高的經濟效益。
此次投資可能在經營過程中面臨經營風險、管理風險和技術風險等,公司將會以不同的對策和措施控制風險和化解風險。
寧夏青龍管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