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長沙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發布《關于市管在建項目預拌混凝土質量與預拌砂漿使用情況專項檢查的通報》稱,根據長沙市住建局及長沙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相關文件要求,長沙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于2020年7月起,在各項目自查自糾以及監督組進行監督檢查的基礎上,開展了一次預拌混凝土質量與預拌砂漿使用情況專項檢查。
經過監督組的監督檢查,發現存在36個項目未按照長沙市住建局《關于開展2020年上半年全市預拌混凝土質量專項檢查的通知》 要求開展自查自糾工作、17個項目未落實預拌混凝土質量保證措施、15個項目預拌混凝土進場驗收工作不規范、16個項目標養箱(室)溫濕度控制不符合要求、19個項目未按要求留置試塊、34個項目出現混凝土試塊報告不合格等問題。
針對專項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依據存在問題的嚴重程度,督查組責成監督部室按要求采取相關執法措施:
1、中建二局第二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被要求停工整改 。
2、對中國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項目經理、湖南楚嘉工程咨詢有限公司總監理工程師、中建二局第二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及項目經理、上海天佑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及總監理工程師下發嚴重不良行為告知書。
3、對長沙市富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項目經理下發湖南省建筑施工項目經理質量安全違法違規行為記分告知書。
4、針對專項檢查中發現的湖南瑞信混凝土公司和中建西部建設湖南有限公司長沙縣分公司未對混凝土所使用機制砂的堅固性、壓碎值等指標進行檢測的問題,由檢測監督部對這兩家預拌混凝土企業開展延伸專項檢查。
5、專項檢查中發現湖南瑞信混凝土公司對相關標準規范不熟悉、中建西部建設湖南有限公司長沙縣分公司未嚴格按照規定的檢測頻率對機制砂的堅固性指標進行檢測。針對以上情況, 簽發限期整改通知書,要求兩家預拌混凝土企業加強對規范標準的學習,嚴格按照規定的頻率對機制砂進行堅固性和壓碎值檢測,同時加強檢測報告的審核管理,杜絕檢測指標不全的現象再次發生。
通報全文如下:
關于市管在建項目預拌混凝土質量與預拌砂漿使用情況專項檢查的通報
市站各部室,市管項目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
根據長沙市住建局《關于開展2020年上半年全市預拌混凝土質量專項檢查的通知》、長沙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關于開展市管在建項目預拌混凝土質量與預拌砂漿使用情況專項檢查的通知》要求,我站于2020年7月起,在各項目自查自糾以及監督組進行監督檢查的基礎上,開展了一次預拌混凝土質量與預拌砂漿使用情況專項檢查。現將有關專項檢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總體情況
從檢查的情況看,大多數建設項目能貫徹落實各級建設主管部門下發的文件要求,工程質量整體受控。但是,經過監督組的監督檢查, 發現存在36個項目未按照長沙市住建局《關于開展2020年上半年全市預拌混凝土質量專項檢查的通知》要求開展自查自糾工作、17個項目未落實預拌混凝土質量保證措施、15個項目預拌混凝土進場驗收工作不規范、16個項目標養箱(室)溫濕度控制不符合要求、19個項目未按要求留置試塊、34個項目出現混凝土試塊報告不合格等問題。
根據監督組監督檢查發現的 預拌混凝土及預拌砂漿進場驗收把關不嚴、未嚴格落實責任主體質量行為、施工現場存在質量隱患及違法違規行為等問題,我站成立了兩個專項督查組, 隨機抽取20個項目進行預拌混凝土質量與預拌砂漿使用情況專項檢查,責成監督組共簽發13份限期整改通知書、1份停工整改通知書、4份嚴重不良行為告知書、1份建筑施工項目經理質量安全違法違規行為記分告知書。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預拌混凝土質量情況
1、預拌混凝土進場報驗把關不嚴。一是預拌混凝土進場時,預拌混凝土企業未按《湖南省預拌混凝土質量管理細則》(湘建建〔2017〕240號)要求提供驗證檢測報告并及時提供28d試塊抗壓強度報告,施工單位未建立“一車一檢”制度。二是部分預拌混凝土企業未按照《建設用砂》GB/T14684的要求對機制砂進行堅固性及壓碎性指標檢測。三是部分監理單位未對預拌混凝土企業的生產過程進行延伸監理。
2、現場質量保證體系不健全。一是標養箱(室)的設置和試塊留置不規范。例如:部分項目標養箱(室)溫濕度控制不符合要求;混凝土試塊制作和養護不規范,抗滲試塊未進行標準養護,同條件試塊未置于相應樓層進行現場養護,標養箱(室)內存在過期試塊。二是未按要求編制相關專項方案計劃或方案計劃內容無針對性。例如:部分項目未編制混凝土試塊留置計劃或試塊留置計劃無針對性;未制定結構實體檢驗專項方案或編制的結構實體檢測方案無針對性。
3、現場實體存在一定質量缺陷及隱患。一是混凝土施工質量控制不符合規范要求。例如:部分項目現場混凝土質量通病較多;部分項目水平與豎向構件混凝土設計強度等級相差兩個及以上時,節點處高低標號混凝土分隔措施不到位;部分項目存在無拆模試塊報告或拆模試塊強度未達到設計強度即提前拆模;部分項目地下室后澆帶未設置獨立支撐體系,且存在違規先拆除后支撐現象,導致周邊頂板混凝土開裂。二是部分項目混凝土構件的現場檢測強度不符合設計要求。
4、混凝土工程施工技術資料收集不及時、不完整。例如:混凝土質量缺陷臺賬記錄不齊全,且修補過的混凝土構件無實施前后的文字和影像記錄;現澆構件外觀尺寸與質量檢查記錄不真實,無原始記錄;部分項目隱蔽工程驗收記錄不詳細,留存圖像資料無追溯性。
(二)預拌砂漿使用情況
1、預拌砂漿進場報驗把關不嚴。一是部分預拌砂漿生產企業進場報驗技術資料提供不全或與現場不符。例如:未提供型式檢驗報告、出廠檢驗報告或提供的型式檢驗報告與現場使用的預拌砂漿品種不相符。二是部分項目未按《預拌砂漿應用技術規程》JTJ/T 223附錄A要求對預拌砂漿進行復驗。
2、未按照設計圖紙、規范及文件規定要求施工。一是部分項目的加氣混凝土砌塊未按照設計要求采用專用砌筑砂漿砌筑,也未按《預拌砂漿應用技術規程》JGJ/T223要求留置砂漿試塊。二是個別項目未按照《長沙市預拌砂漿管理辦法》要求使用預拌砂漿。
三、檢查處理情況
針對專項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依據存在問題的嚴重程度,督查組責成監督部室按要求采取相關執法措施。
(一)對下列企業施工的項目下發停工整改通知書
中建二局第二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二)對下列企業及項目責任人下發嚴重不良行為告知書
中國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項目經理、湖南楚嘉工程咨詢有限公司總監理工程師、中建二局第二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及項目經理、上海天佑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及總監理工程師。
(三)對下列項目經理下發湖南省建筑施工項目經理質量安全違法違規行為記分告知書
長沙市富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項目經理。
(四)對其他涉及的項目下發限期整改通知書
針對專項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責成各責任主體嚴格按照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對專項檢查監督抽測中存在結構實體混凝土強度不符合設計要求的項目,由建設單位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質量檢測機構進行結構實體強度復核檢測。
(五)對相關預拌混凝土企業開展延伸專項檢查
針對專項檢查中發現的 湖南瑞信混凝土公司和中建西部建設湖南有限公司長沙縣分公司未對混凝土所使用機制砂的堅固性、壓碎值等指標進行檢測的問題,由檢測監督部對這兩家預拌混凝土企業開展延伸專項檢查。
專項檢查中發現湖南瑞信混凝土公司對相關標準規范不熟悉、中建西部建設湖南有限公司長沙縣分公司未嚴格按照規定的檢測頻率對機制砂的堅固性指標進行檢測。
針對以上情況,我站 簽發限期整改通知書,要求兩家預拌混凝土企業加強對規范標準的學習,嚴格按照規定的頻率對機制砂進行堅固性和壓碎值檢測,同時加強檢測報告的審核管理,杜絕檢測指標不全的現象再次發生。
四、下階段工作要求
(一)加強關鍵崗位人員抽查,壓實主體責任
重點核查關鍵崗位人員的筆跡和在現場的履職記錄。對項目關鍵崗位人員不到崗、履職不到位的項目,一律停工,并納入不良行為記錄管理。
(二)加強結構實體質量監管
一是加強對原材料進場報驗工作的監管,重點抽查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所使用的水泥等重要原材料的驗證檢測以及進場驗收和見證取樣工作,同時嚴禁現場攪拌砂漿。二是加強對標養箱(室)溫濕度控制及混凝土試塊留置與養護工作的監管。三是加強對混凝土施工過程的監管。重點抽查混凝土澆筑、養護和模板拆除條件,針對豎向與水平混凝土構件設計強度等級相差兩個及以上的重要梁柱節點部位混凝土強度納入抽檢范圍,嚴格要求檢測單位依據《關于進一步加強混凝土質量監管的通知》(長建質安〔2020〕21號)要求,抽取不少于節點數的1%且不少以1組的頻率進行實體回彈檢測。
(三)采取差別化管理方式,加大處罰力度
對存在質量安全隱患、問題較多的項目采取差別化監管方式,加大檢查頻次與力度。對整改要求不落實或整改措施不力的項目,除責令停工整改外,還應對相關責任主體進行嚴肅處理,并納入不良行為記錄,且該項目不得推薦參評任何獎項。對于情節嚴重的,由我站上報市住建局,提請 “住建行業企業失信行為曝光臺”或通過媒體予以曝光。
長沙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