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廣東省建設廳《關于園林綠化企業申領安全生產許可證有關問題的請示》的復函
建質安函[2006]136號
廣東省建設廳:
你廳《關于園林綠化企業申領安全生產許可證有關問題的請示》(粵建管字[2006]146號)收悉。經研究,現函復如下:
根據《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和《關于嚴格實施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的若干補充規定》的規定:“除預拌商品混凝土專業承包企業和混凝土預制構件專業承包企業外,所有施工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均應依法申領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鑒于園林綠化企業不屬于上述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調整的“建筑施工企業”范圍(不在《關于印發〈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標準〉的通知》(建建[2001]82號)中規定的資質序列內),因此不必申領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此復。
建設部工程質量安全監督與行業發展司
二○○六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