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規范大連市預拌混凝土市場,保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不斷加強行業自律、完善行業監管,營造有章必循、違規必究的環境氛圍,維護會員企業的合法權益和經濟利益,促進我市混凝土行業健康、有序的發展,特制定本規定。
一、適用范圍
在大連市預拌混凝土和工程檢測協會(以下簡稱“協會”)注冊的正式會員單位,均執行本規定。
二、履約保證金的設立與交納
1.履約保證金是為了約束協會成員行為,保證會員之間公平競爭,保護合法經營企業的根本利益,獎優懲劣,維護預拌砼市場有序發展而設立的專項資金。
2.凡在協會注冊的正式會員,每年九月份以現金形式交納30萬元(RMB)履約保證金。
3.履約保證金每年交納一次。如會員單位無違約行為,每年9月末由協會全額返還會員單位后,再辦理續交手續。
4.被扣罰違約金的單位,必須在處罰通知下達后一個月內補齊被處罰部分,逾期不交的由常務理事會決定處理辦法。
三、違約行為的處罰程序
1.協會秘書處有調查、監督會員違約行為的權力。
2.對違約的會員單位,其他會員有向協會舉報和投訴的權利。協會秘書處接到有關投訴和舉報后,3日內將調查結果上報協會常務理事會,由其進行裁定、處理。秘書處工作人員應投訴舉報人的要求,有為其保密的義務。
3.常務理事會接到秘書處的調查報告后,7日內對被調查單位的行為進行核實和裁定,并形成決議。
四、違約行為的處罰標準
1.發生“第一合同”違約問題,違約方除負責全額賠償“第一合同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外,協會將在其履約保證金中扣罰15萬元(RMB)。
2.會員應嚴格執行“合同”中約定的“主體封頂前一層(不含塔房等附屬建筑物)構筑物混凝土數量達到90%時,需方須支付總價款的85%,主體封頂28日支付總價款100%”的付款條件。對違反本辦法給行業貨款回收造成影響的,扣罰違約金15萬元(RMB)。
3.嚴禁會員單位以商品房及其他物資抵扣混凝土貨款。如有違反扣罰違約金15萬元(RMB)。
4.對以各種理由拒不出具付款憑證,不配合協會按時收取尾款的,扣罰違約金5萬元(RMB)。
5.對違約單位的處罰,每年最高處罰額不超過30萬元(RMB)。
五、履約保證金的監管與使用
1.為保證履約保證金合理使用,由審計組(由會員選出5名人員組成)對保證金扣罰、留存、使用情況不定期進行監管、審核。
2.對被罰沒的保證金,協會將設立獎優基金,用于獎勵守約的會員單位及協會調查取證過程中所需開支。
六、其他說明
對履約保證金的處理行為,協會不承擔任何民事違約或賠償責任。
七、效力、變更及解釋
1.本《規定》對協會所屬成員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2.本《規定》一經通過,其修改、變更、終止需由三分之一會員提出議案,經三分之二以上會員表決通過方可。
3.本《規定》的解釋權歸協會秘書處。
4.本《規定》自二00六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大連市預拌混凝土和工程檢測協會
二OO六年九月一日
一、適用范圍
在大連市預拌混凝土和工程檢測協會(以下簡稱“協會”)注冊的正式會員單位,均執行本規定。
二、履約保證金的設立與交納
1.履約保證金是為了約束協會成員行為,保證會員之間公平競爭,保護合法經營企業的根本利益,獎優懲劣,維護預拌砼市場有序發展而設立的專項資金。
2.凡在協會注冊的正式會員,每年九月份以現金形式交納30萬元(RMB)履約保證金。
3.履約保證金每年交納一次。如會員單位無違約行為,每年9月末由協會全額返還會員單位后,再辦理續交手續。
4.被扣罰違約金的單位,必須在處罰通知下達后一個月內補齊被處罰部分,逾期不交的由常務理事會決定處理辦法。
三、違約行為的處罰程序
1.協會秘書處有調查、監督會員違約行為的權力。
2.對違約的會員單位,其他會員有向協會舉報和投訴的權利。協會秘書處接到有關投訴和舉報后,3日內將調查結果上報協會常務理事會,由其進行裁定、處理。秘書處工作人員應投訴舉報人的要求,有為其保密的義務。
3.常務理事會接到秘書處的調查報告后,7日內對被調查單位的行為進行核實和裁定,并形成決議。
四、違約行為的處罰標準
1.發生“第一合同”違約問題,違約方除負責全額賠償“第一合同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外,協會將在其履約保證金中扣罰15萬元(RMB)。
2.會員應嚴格執行“合同”中約定的“主體封頂前一層(不含塔房等附屬建筑物)構筑物混凝土數量達到90%時,需方須支付總價款的85%,主體封頂28日支付總價款100%”的付款條件。對違反本辦法給行業貨款回收造成影響的,扣罰違約金15萬元(RMB)。
3.嚴禁會員單位以商品房及其他物資抵扣混凝土貨款。如有違反扣罰違約金15萬元(RMB)。
4.對以各種理由拒不出具付款憑證,不配合協會按時收取尾款的,扣罰違約金5萬元(RMB)。
5.對違約單位的處罰,每年最高處罰額不超過30萬元(RMB)。
五、履約保證金的監管與使用
1.為保證履約保證金合理使用,由審計組(由會員選出5名人員組成)對保證金扣罰、留存、使用情況不定期進行監管、審核。
2.對被罰沒的保證金,協會將設立獎優基金,用于獎勵守約的會員單位及協會調查取證過程中所需開支。
六、其他說明
對履約保證金的處理行為,協會不承擔任何民事違約或賠償責任。
七、效力、變更及解釋
1.本《規定》對協會所屬成員具有同等的約束力。
2.本《規定》一經通過,其修改、變更、終止需由三分之一會員提出議案,經三分之二以上會員表決通過方可。
3.本《規定》的解釋權歸協會秘書處。
4.本《規定》自二00六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大連市預拌混凝土和工程檢測協會
二OO六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