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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加快預拌混凝土發展的若干意見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05-08-18  來源:中國商品混凝土網  作者:中國砼人
核心提示:關于加快預拌混凝土發展的若干意見
    一、發展與現狀  

    預拌混凝土也稱商品混凝土,其特點是集中拌制、商品化供應。我國混凝土攪拌站(廠)始建于八十年代初的上海、常州兩城市。十多年來,由于建設規模持續擴大,尤其是北京市和東南沿海地區一些城市建設高速發展,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城市也采取一些扶植政策和措施,使城市預拌混凝土產量每年以12-15%幅度遞增。1987年我部印發了《關于“七五”城市發展商品混凝土的幾點意見》,明確了發展預拌商品混凝土的方向和有關技術經濟政策。1990年國家計委、建設部等聯合發文,將杭州、廈門、南京列為推廣散裝水泥和發展商品混凝土的試點城市。1994年我部印發的建建[1994]490號文《建筑業重點推廣應用10項新技術》中,又把推廣商品混凝土和散裝水泥應用技術列為重點推廣的首要內容。一些地區的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定期編制和發布預拌混凝土的定額單價、運輸、設備費用和管理費,為發展預拌混凝土提供了合理的計價基礎。“八五”期間,我部共安排國家支持施工企業技術改造專項貸款11億元人民幣,其中有5億元之多(不包括企業自籌)用于支持預拌混凝土的發展。有關城市也頒發了許多文件,從規劃、取費、市場管理、企業管理、質量管理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配套的政策和規定,有力的促進了預拌混凝土的發展。據統計,1995年,全國建成預拌混凝土站(廠)616個,預拌混凝土企業年設計生產能力約600萬立方米,年實際產量2600萬立方米。上海、北京、廣州、大連、常州等城市應用的預拌混凝土量已達到該城市混凝土總用量的60%以上,接近經濟發達國家水平。但是,另一方面,國內還有五個省會城市尚未建立預拌混凝土站(廠),全國預拌混凝土占現澆混凝土的比重還不到10%,與經濟發達國家相比,我國預拌混凝土尚屬起步階段。我國已建成的預拌混凝土站(廠),大多屬建筑施工企業或企業集團管理,而經濟發達國家預拌混凝土已成為獨立的新興行業,有許多混凝土工程公司專門生產和供應預拌混凝土,并承包建設項目中的混凝土工程,預拌混凝土已普遍使用,一般占混凝土工程總量的60-80%以上。  

    根據當前我國的經濟發展速度和運行態勢,東部沿海城市,預拌混凝土趨于熱銷階段,外商和其他經濟部門或企業都紛紛投資,并從大城市向中等城市發展。中西部地區的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也急切要求發展預拌混凝土生產和供應,但在市場、裝備、資金上還確實存在不少困難,急切需要有關方面加以引導和扶持。  

    二、目標和要求  

    “九五”期間,全國預拌混凝土的年產量要比“八五”末期翻一番,由目前占全國現澆混凝土比重10%增加到20%,并提出以下要求:  

    1. 為促進預拌混凝土事業在全國范圍內健康有序地發展,“九五”期間,預拌混凝土應遵循“鞏固東部,發展中西部”的方針。東部沿海城市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預拌混凝土站(廠)建設工作的領導,搞好規劃布點,強化企業管理和質量管理,使之健康發展。中西部地區的省會城市要積極創造條件建立預拌混凝土站(廠),有關方面要支持其切實解決預拌混凝土生產應用中的問題,使我國城市預拌混凝土有一個較大的發展。  

    2. 各部委施工企業承建的國家重點工程建設項目,各大中城市的重要城市建設設施,預拌混凝土用量應不低于混凝土總量的80%。混凝土用量超過2萬立方米的工程建設項目和一次混凝土用量超過100立方米的工程均應使用預拌混凝土。使我國預拌混凝土生產的年設計能力由目前的6000萬立方米提高到2000年的8000萬立方米,預拌混凝土的年產量由目前的2600萬立方米提高到2000年的4000萬立方米。  

    3. 根據東西部地域經濟的差異,“九五”末期對各地預拌混凝土的發展應用提出以下要求:  

    (1)上海、北京、廣州、大連、天津、南京、廈門、杭州等城市的預拌混凝土應達到現澆混凝土總量的60%-80%,接近經濟發達國家的水平;  

    (2)東部沿海地區大中城市和鄭州、成都、武漢、長沙、南昌、沈陽、西安、重慶、昆明、青島、深圳的預拌混凝土應達到現澆混凝土總量的20%-30%;  

    (3)哈爾濱、長春、石家莊、太原、合肥、貴陽、蘭州、烏魯木齊的預拌混凝土應達到現澆混凝土總量的10%-20%;  

    (4)“九五”期間,呼和浩特、南寧、西寧、銀川等城市應努力創造條件,建立預拌混凝土站(廠)。  

    4. 根據建設部《建筑工業化發展綱要》中提出的“積極促進建筑專業性企業的發展”精神,北京、上海、廣州、天津等預拌混凝土發展較快城市的建筑業企業及部分部屬建筑業企業,在進行現代企業制度改革的同時,應逐步組建以混凝土攪拌站及專用運輸車、混凝土泵車為主要生產設備的混凝土工程專業施工企業——混凝土工程公司。混凝土工程公司必須具備承包混凝土工程及供應預拌混凝土的雙重能力,主要分包建設項目中的混凝土工程,是未來建筑業中技術含量高、機械化水平高的專業施工企業。  

    三、政策和措施  

    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建設司要參照下列有關要求,加大預拌混凝土推廣應用力度。  

    1. 加強對發展預拌混凝土工作的領導。  

    (1)要依據城市發展規劃和建設規模,預測混凝土用量,搞好預拌混凝土站(廠)的建設布點。攪拌站(廠)應設置在交通運輸方便的地方,靠近砂石產地或混凝土拌合物使用量比較集中的區域。新建站(廠)要有可行性研究報告,并嚴格按照建設程序報請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后,方可立項建設。攪拌站工程建設項目要由具備專業設計資格的單位設計,工藝流程科學、合理,選用設備性能先進、可靠,生產能力配套。攪拌系統須采用強制臥軸式攪拌機;要有足夠的原材料儲存設施、機械化上料系統和自動稱量裝置,盡可能地采用計算機控制和管理;要有外加劑和摻合料的加入裝置;要有控制質量的試驗檢測設施。  

    混凝土攪拌站(廠)規模不宜過大。除混凝土用量很大的大型建設項目和建設規模很大的城市外,一般預拌混凝土站(廠)的年生產能力應在5-10萬立方米之間。預拌混凝土的供應半徑宜在10公里以內,最遠不超過15公里。  

    (2)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有發展預拌混凝土的配套政策。要與城市環境整治緊密結合,明文規定不準在風景區、文化區和市區的主要街區設置分散的現場混凝土攪拌站(點),利用經濟和行政手段,對污染城市環境的噪聲、砂石和泥土等要加強管理,并予以必要的經濟制裁;對施工占用街道超面積的要提高收費標準。  

    (3)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除嚴格執行有關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外,要制定相應的質量管理辦法,對預拌混凝土的質量進行嚴格檢查管理,對生產不合格產品的企業必須進行嚴厲懲處。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停產整頓,并令其賠償經濟損失,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工程質量監督部門要定期對預拌混凝土站(廠)進行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對其人員素質、工藝條件、技術裝備、管理制度等質量保證體系定期進行考核。  

    2. 預拌混凝土站(廠)的建設資金,要采取多渠道籌措。主要方式有:  

    (1)各級政府支持施工企業技術改造專項貸款或用散裝水泥節包費中的部分收入,集中建設攪拌站;  

    (2)建筑業企業或企業集團出資;  

    (3)利用原有混凝土構件廠的設備、場地和人員,進行技術改造,兼營預拌混凝土;  

    (4)利用有關方面集資,組成獨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制公司;  

    (5)利用外商獨資或中外合資;  

    (6)采用其他多種渠道集資。  

    3. 合理確定預拌混凝土的價格。  

    預拌混凝土的價格,由成本、利潤、增值稅組成,其中成本應包括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運至施工現場運輸費及管理費等。銷售價格本應由生產企業根據市場供需情況自行確定,但在當前建筑市場尚不規范,工程造價應在政府宏觀調控下,逐步由市場形成造價為主的價格機制的情況下,預拌混凝土價格應由各地工程造價(定額)管理部門制訂、發布和調整。各地在制訂預拌混凝土價格時,應扣除現場攪拌混凝土中的部分人工和機械等費用。  

    4. 給預拌混凝土企業以必要的支持。  

    (1)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積極爭取所在城市行政領導的支持,并做好與各相關部門的協調工作。與工商管理部門協調,搞好預拌混凝土站(廠)資質審查和發放營業執照工作;與動力、公用和材料供應部門協調,做好預拌混凝土原材料、散裝水泥及水、電、油、汽的供應工作;與財政、金融、稅收和定額管理部門協調,搞好預拌混凝土站(廠)的稅收、價格、流動資金和有關貸款等工作;與公安、交通部門協調,明確預拌混凝土攪拌運輸車輛和散裝水泥車為“工程特種車輛”,并發給混凝土攪拌運輸車特殊通行證;與環境保護部門協調,促進預拌混凝土站(廠)逐步達到城市環保的要求。  

    (2)根據國發[85]27號文轉發《國家經委關于加快發展散裝水泥的意見》中有關節包費的規定,把使用散裝水泥節約下來的包裝費大部分返還給使用散裝水泥的企業。  

    (3)為加速攪拌站的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應進一步縮短混凝土工程機械的折舊年限,提高設備折舊率,使預拌混凝土生產、運輸設備真正步入良性循環。有些地區或企業也可按預拌混凝土的實際產量來計算提取機械設備的折舊費。  

    5. 加快預拌混凝土裝備國產化步伐。  

    經過幾年努力,預拌混凝土的機械設備已從進口為主逐步轉向立足國內,但對部分關鍵零部件和技術性能要求高的整機,仍依賴于國外。提高預拌混凝土裝備國產化水平,關鍵是提高、混凝土機械的質量,特別是基礎件的質量。為此,要繼續搞好混凝土攪拌運輸車、泵車、散裝水泥車和攪拌計量裝置關鍵設備的引進、消化、吸收和研制開發,同時,還可與外商合作、合資生產,形成專業化程度高、品種規格全的系列產品及其零部件。到2000年,使預拌混凝土的主要裝備基本上立足國內。  

    6. 預拌混凝土站(廠)要加強質量管理,提高混凝土拌合物質量。  

    預拌混凝土站(廠)必須設置與其資質相適應的試驗室,建立健全企業的技術管理制度和質量保證體系,定期進行原材料質量檢測和混凝土拌合物的各項性能檢測,嚴把原材料和混凝土成品質量關。  

    企業應嚴格按照國家標準《混凝土質量控制》(GB50-164)、《預拌混凝土》(GB14902-94)和專業標準《混凝土泵送施工技術規程》(JGJ/T10-95)進行生產和施工;站(廠)要建立自己的產品標準和企業管理制度,并逐步按照GB/T19000標準健全企業質量管理和質量保證體系。  

    企業要重視混凝土配合比設計;外加劑性能檢測和應用試驗;水泥與摻合料的檢測分析,并按照實際情況不斷調整設計參數和生產的工藝參數。  

    7. 重視技術裝備的更新改造,加強科學研究工作,不斷開發新技術。  

    預拌混凝土站(廠)要重視技術設備的更新改造,采用先進的攪拌設備、計量裝置,改造企業老舊的機械設備,并逐步采用微機來控制和管理計量、攪拌系統,以提高混凝土拌合物的生產控制和管理水平。有條件的 企業要逐步建立自己的科研力量,加強科學研究工作,研制、開發高性能外加劑和摻合料,推廣外加劑、摻合料的應用技術,進一步提高泵送技術、廢水回收利用技術、質量控制技術、二次投料等技術,逐步提高混凝土品質和平均強度,開發研制、推廣應用高強度預拌混凝土。  

    8. 發揮行業協會作用,為發展我國預拌混凝土服務。  

    根據當前政府轉變職能,企業轉換經營機制的要求,充分發揮混凝土協會、外加劑專業委員會及相關社會團體的作用,使行業協會真正起到政府與企業之間的橋梁紐帶和參謀助手的作用。行業協會要積極協助政府開展行業調查研究、制定發展規劃;引導企業增強質量意識,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組織和開展企業 職工技術培訓;推廣新技術、新設備和開發應用新工藝、新產品;協助政府主管部門搞好預拌混凝土站(廠)的資質等級審查和年檢工作;積極為政府和企業提供信息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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