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減排的中期考核年。為完成廣西自治區下達給南寧市的2008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目標(化學需氧量即C O D 要削減8950噸、二氧化硫要削減6520噸),南寧市出臺了五項措施。
南寧市的具體措施如下:一是認真做好主要污染物減排指標計劃的分解和落實。全市6縣(區)要將本縣(區)減排目標分解到各行業及重點企業,將減排任務落實到具體的工程治理措施和淘汰落后產能的項目中,著力通過實施一批治理工程項目實現減排。
二是切實加強對污染減排工作的組織領導,健全減排調度制度。全市6縣(區)政府和各重點減排企業要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每個減排項目都要落實具體責任人。要強化部門聯動,建立減排聯動工作機制,市發改委、經委、環保局、建委等部門要各負其責,定期召開減排聯席會,保證減排按計劃推進。
三是健全減排考核工作機制,實行問責制。出臺南寧市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考核管理辦法,強化減排工作的考核,將減排目標完成情況與領導班子、領導干部和企業負責人政績考核掛鉤,實行“一票否決”。
四是強化環境監管,提高企業達標排放水平,減少污染物排放。全市6縣(區)要強化污染源的日常監管,從嚴要求轄區企業認真執行建設項目“三同時”制度,并做到污染防治設施正常運轉和污染物達標排放,嚴厲查處各類違規建設項目和違法排污行為。
五是加強減排指標計劃實施的監督和檢查,建立減排督察機制。全市6縣(區)各單位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轄區內污染物排放企業推進減排工作;市政府督察室、監察局、發改委、經委、環保局組成聯合督察組,每個季度對減排計劃完成情況進行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