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無錫市下發了《全面推進無錫市綠色建筑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要以新型城鎮化發展為契機,全面推進綠色建筑行動。“十二五”期間,要完成國家級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城市創建,全市每年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面積不少于250萬平方米。值得一提的是,該市首次提出推進“綠色農房”建設,鼓勵面廣量大的農村建筑推廣執行節能標準。
為進一步破除城鄉二元結構,將綠色建筑行動從城市向農村推進,《意見》要求,從明年起,無錫全市城鎮新建民用建筑將全面按一星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設計建造。到2015年,全市每個涉農市(縣)、區都要有“綠色農房”省級示范村。該市還借鑒外地經驗,將在政府層面出臺技術導則,大力推廣太陽能光熱利用、生物質能利用、圍護結構保溫隔熱、雨水回收利用等農房實用節能技術,探索建設綠色小城鎮和“綠色農房”。
據了解,目前,無錫市陽山鎮正在進行綠色生態小城鎮的規劃,新建農民安置房項目和村莊整治過程中的一些修補都將“綠色化”。隨后,該市將制定村鎮綠色生態發展指導意見,綜合村莊環境整治,逐步將城鎮綠色建筑發展向農村地區綠色建筑發展延伸。
從今年開始,無錫市新建政府投資項目、五大新城等區域內建筑都將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同時也將于今年完成無錫中瑞低碳生態城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示范區的驗收工作。《意見》要求,自2014年起,錫東新城、惠山新城、江陰敔山灣新城、江陰臨港經濟開發區、宜興東氿新城內新建所有項目,均執行65%節能設計標準。自2015年起,無錫所有新建建筑全面執行65%節能設計標準。此外,“十二五”期間,該市新建綠色建筑總面積要達到1000萬平方米,完成1個國家級生態城區和5個省級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示范區的創建。屆時,無錫市綠色建筑工程將從單個項目轉為示范區規模化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