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2013年7月1日起實施的《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辦法》(政府令第247號)及《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加快推進本市散裝預拌砂漿應用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2〕15號)等文件精神,促進施工現場揚塵綜合治理工作,加快推進散裝預拌砂漿應用,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定于2013年9月-11月,對本市建設工程開展散裝預拌砂漿政策執行情況專項檢查活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范圍
本市中心城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新城地區內和全市所有政府投資并進入二次結構建筑砂漿施工階段的建設工程。重點檢查大施工集團(總公司)所屬在施工程項目。
二、檢查內容
(一)施工現場是否按照規定使用散裝預拌砂漿。重點檢查散裝預拌砂漿應用和散裝移動筒倉安置情況,有無使用袋裝預拌砂漿、現場攪拌砂漿、水泥砂漿攪拌機等違法違規行為。
(二)散裝預拌砂漿使用管理情況,重點核驗施工單位針對散裝預拌砂漿的采購合同、施工組織設計方案、進貨臺賬記錄、型式檢驗報告、產品進場復驗記錄等管理資料。
(三)抽樣檢驗預拌砂漿質量狀況。
三、組織實施
(一)檢查形式
本次檢查分為施工企業自查、區縣住房城鄉(市)建設委監督檢查及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抽查三個階段。
1、施工企業自查階段
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施工企業應成立檢查組對集團所屬工程及二級公司所屬工程按照檢查內容開展自查工作,做到項目全覆蓋,及時改正存在的違規行為。
2、區縣住房城鄉(市)建設委監督檢查階段
10月15日前,各區縣住房城鄉(市)建設委、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局的建材使用和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完成對屬地內在施工程散裝預拌砂漿應用情況的檢查工作。
3、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抽查階段
10月中旬開始,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將對全市在施建設工程進行抽查。
(二)工程項目確定
區縣自行檢查項目由各區縣住房城鄉(市)建設委自行確定;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抽查項目由各區縣住房城鄉(市)建設委、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局分別提供本行政區域現圍內全部項目清單(進入建筑砂漿使用階段的),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按比例隨機抽取確定。
(三)工作聯系機制
各區縣住房城鄉(市)建設委、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局請于2013年9月18日前將負責專項檢查的部門、檢查人員及聯系方式、工程項目名單(附件1)等信息報至市建筑節能建材辦。
四、工作要求
各區縣住房城鄉(市)建設委、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局、各施工集團(總公司)等單位要認真學習落實《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辦法》(政府令第247號)及《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加快推進本市散裝預拌砂漿應用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2〕15號)相關要求,加大禁止現場攪拌砂漿、推行使用散裝預拌砂漿政策的監督管理工作力度,確保全面高質量完成本市清潔空氣行動計劃專項工作任務。
市和區縣住房城鄉(市)建設委對檢查中發現有現場攪拌砂漿、未使用散裝預拌砂漿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將按照《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辦法》(政府令第247號)等法規進行處罰,并對整改結果進行監督。
請各區縣將執法監督檢查情況于10月30日前報市建筑節能建材辦。
特此通知。
為貫徹落實2013年7月1日起實施的《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辦法》(政府令第247號)及《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加快推進本市散裝預拌砂漿應用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2〕15號)等文件精神,促進施工現場揚塵綜合治理工作,加快推進散裝預拌砂漿應用,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定于2013年9月-11月,對本市建設工程開展散裝預拌砂漿政策執行情況專項檢查活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范圍
本市中心城區、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新城地區內和全市所有政府投資并進入二次結構建筑砂漿施工階段的建設工程。重點檢查大施工集團(總公司)所屬在施工程項目。
二、檢查內容
(一)施工現場是否按照規定使用散裝預拌砂漿。重點檢查散裝預拌砂漿應用和散裝移動筒倉安置情況,有無使用袋裝預拌砂漿、現場攪拌砂漿、水泥砂漿攪拌機等違法違規行為。
(二)散裝預拌砂漿使用管理情況,重點核驗施工單位針對散裝預拌砂漿的采購合同、施工組織設計方案、進貨臺賬記錄、型式檢驗報告、產品進場復驗記錄等管理資料。
(三)抽樣檢驗預拌砂漿質量狀況。
三、組織實施
(一)檢查形式
本次檢查分為施工企業自查、區縣住房城鄉(市)建設委監督檢查及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抽查三個階段。
1、施工企業自查階段
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施工企業應成立檢查組對集團所屬工程及二級公司所屬工程按照檢查內容開展自查工作,做到項目全覆蓋,及時改正存在的違規行為。
2、區縣住房城鄉(市)建設委監督檢查階段
10月15日前,各區縣住房城鄉(市)建設委、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局的建材使用和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完成對屬地內在施工程散裝預拌砂漿應用情況的檢查工作。
3、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抽查階段
10月中旬開始,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將對全市在施建設工程進行抽查。
(二)工程項目確定
區縣自行檢查項目由各區縣住房城鄉(市)建設委自行確定; 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抽查項目由各區縣住房城鄉(市)建設委、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局分別提供本行政區域現圍內全部項目清單(進入建筑砂漿使用階段的),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按比例隨機抽取確定。
(三)工作聯系機制
各區縣住房城鄉(市)建設委、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局請于2013年9月18日前將負責專項檢查的部門、檢查人員及聯系方式、工程項目名單(附件1)等信息報至市建筑節能建材辦。
四、工作要求
各區縣住房城鄉(市)建設委、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局、各施工集團(總公司)等單位要認真學習落實《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辦法》(政府令第247號)及《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加快推進本市散裝預拌砂漿應用工作的通知》(京建法〔2012〕15號)相關要求,加大禁止現場攪拌砂漿、推行使用散裝預拌砂漿政策的監督管理工作力度,確保全面高質量完成本市清潔空氣行動計劃專項工作任務。
市和區縣住房城鄉(市)建設委對檢查中發現有現場攪拌砂漿、未使用散裝預拌砂漿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將按照《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辦法》(政府令第247號)等法規進行處罰,并對整改結果進行監督。
請各區縣將執法監督檢查情況于10月30日前報市建筑節能建材辦。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