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25日,省政府批復同意《平潭綜合實驗區總體規劃(2011—2030)》。批復對平潭的開發建設提出了總體要求:一要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平潭開發開放,把平潭綜合實驗區建設成為兩岸合作的先行區、體制機制改革創新的示范區、兩岸同胞共同生活的宜居區和海峽西岸科學發展的先導區,努力打造機制先進,政策開放、文化包容、經濟多元的現代化、國際化綜合實驗區。二要積極推進區域協調和城鄉一體化發展,統籌平潭與周邊地區的發展布局,加強與相鄰地區交通等基礎設施對接,推進聯動發展。借鑒臺灣地區推進城鄉一體化發展的經驗做法,在更高層次、更高水平上扎實推進城鄉一體化建設進程。三要高起點、高標準、高水平推進綜合實驗區開發建設,遵循“綠屏繞城、內灣筑城、山海融城”的空間格局,突出“生態、包容、智慧、低碳”的規劃理念,以現代化和國際化的視野,打造兩岸宜居宜業的“共同家園”。四要加強自然山體林地和沿海基干林帶和防護林帶建設,加強歷史文化遺產和自然山水景觀保護,建設國際知名海島旅游休閑目的地。倡導綠色交通,利用新型能源,構建智慧信息平臺,發展綠色建筑,建設低碳智慧島。五要注重開發建設時序、景觀風貌等方面研究,抓緊專項規劃編制和重點區域城市設計。進一步理順城鄉規劃管理體制,加強島內建設用地的統一規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