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全監管如何抓更有成效?近年來,濟南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創新監管方式,推行“四步問責法”,即:構建問責體系,解決安全生產監管“做什么”的問題;創新工作方法,解決安全生產監管“怎么做”的問題;實施分類、重點監管,解決安全生產監管“做不細”的問題;嚴格責任追究,解決安全生產監管“做不好”的問題。通過實施“四步問責法”,濟南有效防范并遏制了較大以上事故發生。去年,濟南市建筑施工死亡事故與死亡人數與2008年相比,分別下降了28.6%和37.5%,安全生產形勢持續平穩。
為了解決安全生產監管“做什么”的問題,濟南市主要領導多次深入施工現場視察、指導,并就安全生產工作多次做出重要批示。2009年,市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促進全市建筑業平穩較快發展的意見》,對進一步保障工程質量安全提出了明確要求。在此之前,濟南市將原質量監督站和安全監督站進行了整合、合并,組建了濟南市工程質量與安全生產監督站,人員由95人增加到130人,實行安全、質量、文明施工“三位一體”的綜合監督模式,進一步加大了安全生產監管力度,提升了安全生產監督效能。同時,針對市轄區安全監督機構不健全的問題,濟南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制定了《關于區級建筑安全監督機構設置指導意見》。目前,各區均已設置相應機構,進一步完善了全市建筑安全監管體系。
根據新形勢、新任務、新情況、新問題,濟南市城鄉建設委員會不斷總結、探索進一步規范責任主體安全生產行為,先后出臺了《關于促進全市建筑業平穩較快發展的意見》、《濟南市建筑工程安全施工費提取及使用管理規定》、《濟南市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關于規范建筑意外傷害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等50余個規范性文件。同時,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按照“不抵觸、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則,認真做好《濟南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建筑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通告》的修改工作,現已完成《濟南市建筑安全生產管理規定》(草案)起草工作,并列入市政府2010年度政府規章制定計劃。
為加強建筑市場與施工現場聯動,強化綜合執法職能,濟南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將成立的建筑市場稽查辦公室設在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合署辦公,對工程參建單位的質量、安全、承發包、招投標、企業資質、人員資格等方面的52種違法違規行為實施綜合執法檢查,實現了兩場聯動、閉合管理。2009年,全年累計監督檢查在建工程18552次,對895個工程責令限期或停工整改,查處并移交市執法局行政處罰案件304起,停止投標資格22家。
此外,還強化安全生產投入監管、深入落實危險性較大工程專家論證制度、嚴格執行約談制度、創立短信預警和警示機制,并對施工企業安全評價由靜態向動態評價轉變。
加強各項監管措施,讓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做得更細,濟南市出臺了《濟南市深基坑工程管理(暫行)規定》、《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基坑工程降水監督管理的通知》等規范性文件,加強深基坑、模板支撐體系等重點內容的監管;制定出臺《濟南市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建立建筑起重機械備案、安裝(拆卸)告知、使用登記等制度;加強對汛(暑)期、冬期施工、節假日等重點時段的監管;大力推行遠程視頻監控系統及車輛自動清洗設備。 為嚴格責任追究,解決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做不好”的問題,濟南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還研究制定并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強化建筑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追究的意見》,運用法律、行政、經濟等手段,強化建筑安全生產責任追究。
為了解決安全生產監管“做什么”的問題,濟南市主要領導多次深入施工現場視察、指導,并就安全生產工作多次做出重要批示。2009年,市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促進全市建筑業平穩較快發展的意見》,對進一步保障工程質量安全提出了明確要求。在此之前,濟南市將原質量監督站和安全監督站進行了整合、合并,組建了濟南市工程質量與安全生產監督站,人員由95人增加到130人,實行安全、質量、文明施工“三位一體”的綜合監督模式,進一步加大了安全生產監管力度,提升了安全生產監督效能。同時,針對市轄區安全監督機構不健全的問題,濟南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制定了《關于區級建筑安全監督機構設置指導意見》。目前,各區均已設置相應機構,進一步完善了全市建筑安全監管體系。
根據新形勢、新任務、新情況、新問題,濟南市城鄉建設委員會不斷總結、探索進一步規范責任主體安全生產行為,先后出臺了《關于促進全市建筑業平穩較快發展的意見》、《濟南市建筑工程安全施工費提取及使用管理規定》、《濟南市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關于規范建筑意外傷害保險工作的指導意見》等50余個規范性文件。同時,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按照“不抵觸、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則,認真做好《濟南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建筑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通告》的修改工作,現已完成《濟南市建筑安全生產管理規定》(草案)起草工作,并列入市政府2010年度政府規章制定計劃。
為加強建筑市場與施工現場聯動,強化綜合執法職能,濟南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將成立的建筑市場稽查辦公室設在質量安全監督機構,合署辦公,對工程參建單位的質量、安全、承發包、招投標、企業資質、人員資格等方面的52種違法違規行為實施綜合執法檢查,實現了兩場聯動、閉合管理。2009年,全年累計監督檢查在建工程18552次,對895個工程責令限期或停工整改,查處并移交市執法局行政處罰案件304起,停止投標資格22家。
此外,還強化安全生產投入監管、深入落實危險性較大工程專家論證制度、嚴格執行約談制度、創立短信預警和警示機制,并對施工企業安全評價由靜態向動態評價轉變。
加強各項監管措施,讓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做得更細,濟南市出臺了《濟南市深基坑工程管理(暫行)規定》、《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基坑工程降水監督管理的通知》等規范性文件,加強深基坑、模板支撐體系等重點內容的監管;制定出臺《濟南市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建立建筑起重機械備案、安裝(拆卸)告知、使用登記等制度;加強對汛(暑)期、冬期施工、節假日等重點時段的監管;大力推行遠程視頻監控系統及車輛自動清洗設備。 為嚴格責任追究,解決安全生產監管工作“做不好”的問題,濟南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還研究制定并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強化建筑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追究的意見》,運用法律、行政、經濟等手段,強化建筑安全生產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