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吳忠市建設局通報了全市建設工程綜合執法大檢查結果,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11家施工企業、5家監理企業和1家檢測機構均被處罰。
通報指出,施工企業中,由銀川高新區誠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吳忠市第二污水處理廠生化綜合池工程,嚴重不符合設計要求,屬于混凝土嚴重質量缺陷,建設部門依法對該公司處以10萬元罰款。吳忠市永盛建筑公司、吳忠市利通建筑工程公司、寧夏機械化總公司、吳忠市東塔建筑公司、吳忠市東風建筑公司、銀南建筑安裝工程公司、吳忠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因不同程度存在違法或違規行為分別被處以5000元至2萬元不等的罰款。銀川市第三建筑公司被通報批評,寧夏江洲建筑工程公司被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吳忠市古城建筑公司兩度上榜,承建的工程一處被罰2萬元,一處被通報批評。
監理企業中,建研凱勃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因監理的吳忠市第二污水處理廠生化綜合池工程嚴重不符合設計要求,建設部門對該公司罰款5萬元,對負有主要責任的總監理工程師處5000元罰款;責令吳忠市污水處理公司解除與該公司的監理合同,并計不良記錄一次。另外,寧夏現代監理公司、達華工程管理公司寧夏分公司、寧夏凱森建設監理有限公司均被記不良行為記錄一次,青銅峽市監理公司被通報批評。
檢測機構中,青銅峽市眾和建設工程綜合檢測公司經檢查存在水泥試驗未按照相關標準進行,出具虛假試驗報告和混凝土未按技術規范進行試配;出具的混凝土配合比報告單缺乏科學合理的依據,被處以3萬元罰款,并記不良行為記錄一次。
通報指出,施工企業中,由銀川高新區誠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吳忠市第二污水處理廠生化綜合池工程,嚴重不符合設計要求,屬于混凝土嚴重質量缺陷,建設部門依法對該公司處以10萬元罰款。吳忠市永盛建筑公司、吳忠市利通建筑工程公司、寧夏機械化總公司、吳忠市東塔建筑公司、吳忠市東風建筑公司、銀南建筑安裝工程公司、吳忠市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因不同程度存在違法或違規行為分別被處以5000元至2萬元不等的罰款。銀川市第三建筑公司被通報批評,寧夏江洲建筑工程公司被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吳忠市古城建筑公司兩度上榜,承建的工程一處被罰2萬元,一處被通報批評。
監理企業中,建研凱勃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因監理的吳忠市第二污水處理廠生化綜合池工程嚴重不符合設計要求,建設部門對該公司罰款5萬元,對負有主要責任的總監理工程師處5000元罰款;責令吳忠市污水處理公司解除與該公司的監理合同,并計不良記錄一次。另外,寧夏現代監理公司、達華工程管理公司寧夏分公司、寧夏凱森建設監理有限公司均被記不良行為記錄一次,青銅峽市監理公司被通報批評。
檢測機構中,青銅峽市眾和建設工程綜合檢測公司經檢查存在水泥試驗未按照相關標準進行,出具虛假試驗報告和混凝土未按技術規范進行試配;出具的混凝土配合比報告單缺乏科學合理的依據,被處以3萬元罰款,并記不良行為記錄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