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務院批準,根據財稅【2009】43號文件《關于提高輕紡 電子信息等商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規定,自2009年4月1日起提高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稅率。
高效減水劑產品繼2008年11月1日被直接列入出口退稅商品目錄、退稅率提至11%后,高效減水劑出口退稅率再提2%,增至13%。
(參見財稅 【2009】43號文件《關于提高輕紡 電子信息等商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
章 |
商品代碼 |
商品名稱 |
提高到(%) |
38 |
3824401000 |
高效減水劑 |
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