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簡化稅制、完善出口退稅政策,對部分產品增值稅出口退稅率進行調整。2018年10月22日 ,財政部與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于調整部分產品出口退稅率的通知》(財稅〔2018〕123號,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表示,將對包括水泥,混凝土或人造石制其他制品(68109990)、水泥或混凝土制其他磚,瓦,扁平石(68101990)、鋼筋混凝土和預應力混凝土管等(68109110)等部分產品增值稅出口退稅率進行調整。
從《通知》所列清單可以得知,水泥制建筑用磚及石砌塊、水泥或混凝土制其他磚,瓦,扁平石、水泥制建筑或土木工程用預制構件、鐵道用水泥枕和水泥,混凝土或人造石制其他制品出口退稅率從過去的9%提高至10%。
《通知》自2018年11月1日起執行。所列貨物適用的出口退稅率,以出口貨物報關單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據了解,這也是繼今年9月份以來,財政部第二次以文件形式對出口退稅率進行大規模的調整。
對于本次對水泥、混凝土等水泥制品出口退稅率調整對國內水泥行業產生的影響,長期關注的水泥貿易的一位業內人士表示,或影響有限。“我國確實向周邊國家,如菲律賓等東南亞國家出口水泥,但隨著國內企業在海外建線增加,產能逐步釋放,且國內目前各地錯峰生產呈現常態化,市場呈現供不應求的狀態。所以水泥出口量在行業總量來看微乎其微。”該人士表示。
從海關總署數據來看,2017年全年我國水泥出口總量為1286.4萬噸,為近些年新高。進入2018年國內水泥出口量增長明顯,但正如上述業內人士所說,相較于每月近2億噸的銷量規模來看,出口對于行業總體影響并不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