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部門查處夜間運料工程車
噪聲投訴每月超過百起 環保市南分局近期夜間施工接訪量創新高個別工地為趕工期對環保處罰滿不在乎
3月份133起,6月份155起,7月份145起……這是入春以來環保市南分局接到了夜間施工噪聲擾民投訴的數字。居高不下的數字創下了20年來這個區夜間施工噪聲擾民投訴量的最高值。
凌晨1點工地仍在施工
王先生家住東平路,由于工作關系 ,每天很晚才能回家休息。他告訴記者,每天晚上10點多他回家經過家旁邊的工地時,很遠便能聽到工地塔吊轉動的聲音和工人相互間吆喝的聲音,他曾多次向環保部門反映,但直到現在這處工地依然施工到凌晨。“塔吊一直響著,有時剛睡著就被他們吵醒了。”王先生抱怨道。
9日凌晨1時許,記者來到王先生所說的某工地,在距工地還有近百米的距離時,記者就聽到了塔吊的轟鳴聲,工地燈火通明。“別說噪音了,就這光污染就夠我們受的,沒辦法只能把家里的窗簾換了,重新買了個厚點的。”臥室正對著工地的李女士告訴記者。當天早晨5時48分,記者再次來到該工地,發現這里已開工了,切割機所發出的尖銳聲響在清晨的靜謐里顯得格外刺耳。
三大原因致投訴集中
“從分局上世紀80年代成立以來,像今年這么多的夜間施工噪聲擾民投訴,還是第一次!”談及今年入春以來接到的噪聲投訴情況,環保市南分局監察科科員馬軍這樣向記者說道,如此大量的投訴與他們單薄的執法力量形成巨大反差,執法人員應接不暇。今年噪音擾民投訴為何“創出新高”?馬軍所撰寫的一份5000余字的報告分析了這樣幾個原因:一是各建筑工地扎堆施工;二是市政府和公安交警部門去年年底出臺了相關規定,禁止大貨車白天在市區行駛,建筑工程只能集中在晚上的“黃金時段”施工;三是為了趕工期,少數工地對環保處罰并不在乎。比如環保部門對夜間施工處罰上限為5萬元,這個處罰金額與施工方提前一天完工所拿到的獎勵或延期交付所付的賠償來說顯得“微不足道”。馬軍建議,將夜間施工審批和監管夜間施工噪聲擾民這兩項內容納入建設管理部門進行監管,并將自己的建議寫入報道呈交有關部門。
居民應得到噪音補償
《青島市環境噪聲管理規定》要求施工單位在晚上10時之后結束施工,但是在三種條件下,部分施工單位夜間施工:一是對于政府督辦的重點工程,二是緊急搶修的情況,三是建設單位澆注了混凝土,由于特殊工藝的需求。“但是這些情況下,老百姓的利益沒有得到保障,這就需要我們的法律體制納入噪聲補償來滿足受影響居民的要求。”馬軍說。
目前,北京市根據噪聲污染程度和晝夜標準的不同,規定噪聲補償標準為每戶每月30至60元,環保部門則負責審核計算噪聲超標時間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