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凡是進入海口市建設工程使用的新型墻體材料必須進行產品確認,如果使用不合格的新型墻體材料,企業預繳的墻改基金將不會退還。昨天,記者從海口市墻改辦獲悉,海口市已出臺《海口市新型墻體材料確認管理辦法》,對新型墻材實行嚴格的市場準入制度。
據了解,今后申請辦理新型墻體材料產品確認的生產企業須向海口市墻改辦提出新型墻體材料確認的書面申請,獲得通過的企業產品,頒發《海口市新型墻體材料產品確認書》。
獲得產品確認書的企業,在產品確認書有效期內,如存在下列五種情況之一將注銷產品確認書:出現向建設工程提供不合格新型墻體材料產品;使用過程中發現產品質量問題,經法定質量檢驗機構鑒定屬于生產企業責任的;企業在生產或經銷過程中弄虛作假的或提供虛假、多開發票者;不按時填報產銷統計報表或在報表中弄虛作假的;擅自印制、涂改、倒賣、租借、轉讓產品確認書的等,且在規定的期限內不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