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海口商品混凝土專項整治小組對使用現場攪拌混凝土突出的項目進行復查,海南醫學院的一工地在繼續使用現場攪拌,執法人員當場給該項目的施工方發出了9500元的罰單。
從5月份開始,海口開展推廣使用商品混凝土專項整治行動,對全市180多個在建項目進行拉網式的檢查,其中22個項目問題比較突出。
專項整治小組發現,海南醫學院的數字化多功能綜合圖書館項目工地,自5月28日的檢查過后,仍然使用現場攪拌的商品混凝土,約300立方米左右,而且施工方還建起了一個工棚,將大型的攪拌設備放進工棚里面,以免過于"顯眼"。施工方武漢建工第三建筑有限公司有關人士表示,他們的項目是在《海口市商品混凝土管理辦法》頒布之前開工的,應該不受其限制。
對此,有關人士表示,按照規定,凡在海口市建成區及通往機場的主干道兩側各200米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的建設工程,混凝土總量超過500立方米或一次性用量超過50立方米的,應當使用商品混凝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