黏土磚生產
嚴重破壞土地資源
房屋建筑材料中有70%是墻體材料,我國普遍使用黏土磚作為墻體材料,這在相當大程度上會破壞土地資源。全國每年要耗用黏土資源13億立方米,按平均挖土深3米折算,相當于每年毀田約70萬畝。
黏土磚生產能耗巨大,保溫隔熱性能差,用其建造的房屋,單位建筑空調能耗高于新墻材料建筑能耗的兩倍以上。此外,黏土磚生產基本以煤為能源,無消煙和除塵設備的黏土磚廠,會造成高濃度二氧化硫超出國標,污染嚴重。
新規表明,新型墻體材料是指以非黏土為原料生產的,具有環境保護、節約土地和能源等特性的墻體材料。主要包括:非黏土磚,砌磚,建筑板材,原料中摻有不少于30%的工業廢渣、農作物秸稈、垃圾、江河(湖、海)淤泥的墻體,預制及現澆混凝土墻體,鋼結構及玻璃幕墻。
違規使用者
最高將被罰20萬元
新規規定,本省行政區域內禁止生產和使用實心黏土磚,本省城市規劃區內禁止生產空心黏土磚,禁止新建、擴建空心黏土磚生產項目,對現有的空心黏土磚生產企業,不得新增黏土資源采礦許可。為修繕古建筑、文物保護單位等特殊建筑物,確需生產和使用實心黏土磚的,應經省墻體材料行政管理部門批準。
新規也規定,違反規定生產黏土磚的,由縣級以上墻體材料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按照其生產黏土磚的全部數量處每塊(折標準磚)0.5元罰款,最高罰款數額不超20萬元;拒不停止違法行為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取締。
此外,建設單位違反規定使用黏土磚的,由縣級以上墻體材料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對建設單位按照已使用黏土磚的全部數量處每塊(折標準磚)0.5元罰款,但最高罰款數額不得超過20萬元。
鼓勵新墻體材料開發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大對發展新型墻體材料工作的扶持力度”,新規同時顯示,“鼓勵科研機構、大專院校、企業和個人研究開發科技含量高、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有利于節約能源和環境保護、經濟適用的新型墻體材料和相關技術、設備和工藝。”
需要注意的是,生產出的新型墻體材料產品需經法定質量檢驗機構檢驗合格,并經省新墻體工作機構認定,才能享受稅收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