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開始,江蘇省灌云縣實施新型墻材市場準入制,規定凡是在灌云縣境內生產的和在建設工程中使用的新型墻體材料必須持有《灌云縣新型墻材料備案登記證》。否則,新墻材生產企業必須停產,新建工程不發放施工許可證,所建工程不辦理檢測和驗收備案手續。截至日前,已有2家新墻材生產企業被責令停產,1處新建工程被責令停工。
該縣《墻體材料產品備案登記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墻體材料備案登記管理的產品,必須符合新的《江蘇省新型墻體材料目錄》要求,申請備案登記的墻材生產企業,必須提供工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提供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近期產品質量全套型檢驗報告;具備保證產品質量的生產設備等生產和檢測體系,只有全部符合規定條件的單位,方可辦理墻材備案登記,發放墻材備案登記證。新建工程、新開工項目必須選用具有備案登記認證的新型墻材。為保證該項工作效果,該縣還組織墻改、工程質監、監理等專業人員,定期或不定期到墻材生產企業和施工現場進行質量抽檢,如發現申請資料失實,質量抽檢不合格的情況,將取消備案登記資格,并向社會公布。該縣新墻材備案登記還實行年審制度,過期未年審或年審不過關的企業(產品),予以注銷備案登記,并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