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大眾證券報》報道的《ST獅頭大股東承諾變空頭支票 被指刻意隱瞞資產瑕疵》一文,ST獅頭日前發布澄清公告稱,獅頭集團未繳納礦山資源價款,并非刻意拖欠,而是源于公司新廠址未確定。有細心的投資者發現,ST獅頭在關于大股東不履行股改承諾一事的解釋難以自圓其說。此外,在這份僅僅兩頁的公告中,還出現了低級錯誤。
拖延兩年仍不實施
2007年ST獅頭實施股改,公司第一大股東獅頭集團承諾,在股改完成后將其所持有的與ST獅頭主營業務相關的礦山資源擇機轉讓給ST獅頭。截至目前,獅頭集團并未履行股改承諾,并將原因歸結為搬遷改造,對獅頭集團因不繳納礦山資源價款而致使礦山資源存在瑕疵一事只字不提。對此,本報曾進行過詳細報道。
10月11日,ST獅頭發布澄清公告,表示公司股改結束后,根據太原市西山地區綜合整治進行區域污染企業搬遷改造、工業布局調整和產業結構升級的安排,獅頭集團一直主導股份公司的搬遷事宜。經過反復論證,直到2011年6月新生產線選址才最終確定。因此,獅頭集團未繳納礦山資源價款,并不是因為刻意拖欠,而是水泥廠建設必須首先根據礦山資源的情況。
“這樣的澄清根本就是在自打耳光!”ST獅頭小股東邵先生提出質疑:“既然2011年6月新生產線選址已經確定了,為什么到現在了還沒有繳納礦山資源價款?如果獅頭集團不是刻意拖欠,至今已經過去兩年了這么還不實施?”
承認大股東無證開采?
對于獅頭集團礦山資產存在瑕疵一事,ST獅頭表示,公司在2007年股改期間,礦山開采權證的辦理因政策變化,辦理手續也發生變化,但并不影響正常開采。2007年根據山西省政府晉政發〔2007〕47號《關于開展非煤礦山企業資源整合和有償使用工作的實施意見》的精神,堅持有償使用、優化配置資源的原則,全面推進礦產資源的有償使用,意見下發前通過行政審批無償取得采礦權的非煤礦山企業,必須以資金方式或按規定程序經批準后以折股方式向國家繳納采礦權價款,實行有償使用。自2009年11月開始,獅頭集團原有采礦許可證未辦理,現正上報山西省政府審批中。
“如果不是你們媒體報道,ST獅頭也不會承認獅頭集團擬注入的資產一直存在瑕疵。也可以看出,到目前為止,獅頭集團采礦許可證仍未辦理下來,公司承認無證開采。”邵先生直言到。
選址改變卻不公告
ST獅頭在澄清公告中,陳述了新生產線選址發生變動的過程:“2009年經反復論證比較,認為新生產線不宜在陽曲等境內建廠,搬遷新址改選在太原市萬柏林區化客頭村石槽溝,但在方案論證中,由于該選址道路無法滿足大型水泥廠原料及水泥運輸的要求,且因涉及利用外資修路收費償還無法改造,2011年6月經太原市規劃局批準,搬遷新址最終確定在現址,即大臥龍西銘石灰巖礦區工業場地內。”
“新生產線選址發生改變,ST獅頭一直沒有披露,直到媒體質疑,公司在澄清公告中才披露出選址變動相關信息,我們中小股東完全有理由質疑公司信披工作的失職。”邵先生說。
查閱了ST獅頭最近幾年年報,對于新生產線選址變動一事也是只字未提。
“就是在這樣一份僅為兩頁的澄清公告中,ST獅頭就出現了一個低級錯誤。”邵先生指出:“公司在公告中說新址選在太原市萬柏林區"化客頭村"石槽溝,其實是"化客頭鄉北頭村"石槽溝!”
帶著上述質疑,記者再次致電ST獅頭董秘郝瑛,電話仍然無人接聽。
拖延兩年仍不實施
2007年ST獅頭實施股改,公司第一大股東獅頭集團承諾,在股改完成后將其所持有的與ST獅頭主營業務相關的礦山資源擇機轉讓給ST獅頭。截至目前,獅頭集團并未履行股改承諾,并將原因歸結為搬遷改造,對獅頭集團因不繳納礦山資源價款而致使礦山資源存在瑕疵一事只字不提。對此,本報曾進行過詳細報道。
10月11日,ST獅頭發布澄清公告,表示公司股改結束后,根據太原市西山地區綜合整治進行區域污染企業搬遷改造、工業布局調整和產業結構升級的安排,獅頭集團一直主導股份公司的搬遷事宜。經過反復論證,直到2011年6月新生產線選址才最終確定。因此,獅頭集團未繳納礦山資源價款,并不是因為刻意拖欠,而是水泥廠建設必須首先根據礦山資源的情況。
“這樣的澄清根本就是在自打耳光!”ST獅頭小股東邵先生提出質疑:“既然2011年6月新生產線選址已經確定了,為什么到現在了還沒有繳納礦山資源價款?如果獅頭集團不是刻意拖欠,至今已經過去兩年了這么還不實施?”
承認大股東無證開采?
對于獅頭集團礦山資產存在瑕疵一事,ST獅頭表示,公司在2007年股改期間,礦山開采權證的辦理因政策變化,辦理手續也發生變化,但并不影響正常開采。2007年根據山西省政府晉政發〔2007〕47號《關于開展非煤礦山企業資源整合和有償使用工作的實施意見》的精神,堅持有償使用、優化配置資源的原則,全面推進礦產資源的有償使用,意見下發前通過行政審批無償取得采礦權的非煤礦山企業,必須以資金方式或按規定程序經批準后以折股方式向國家繳納采礦權價款,實行有償使用。自2009年11月開始,獅頭集團原有采礦許可證未辦理,現正上報山西省政府審批中。
“如果不是你們媒體報道,ST獅頭也不會承認獅頭集團擬注入的資產一直存在瑕疵。也可以看出,到目前為止,獅頭集團采礦許可證仍未辦理下來,公司承認無證開采。”邵先生直言到。
選址改變卻不公告
ST獅頭在澄清公告中,陳述了新生產線選址發生變動的過程:“2009年經反復論證比較,認為新生產線不宜在陽曲等境內建廠,搬遷新址改選在太原市萬柏林區化客頭村石槽溝,但在方案論證中,由于該選址道路無法滿足大型水泥廠原料及水泥運輸的要求,且因涉及利用外資修路收費償還無法改造,2011年6月經太原市規劃局批準,搬遷新址最終確定在現址,即大臥龍西銘石灰巖礦區工業場地內。”
“新生產線選址發生改變,ST獅頭一直沒有披露,直到媒體質疑,公司在澄清公告中才披露出選址變動相關信息,我們中小股東完全有理由質疑公司信披工作的失職。”邵先生說。
查閱了ST獅頭最近幾年年報,對于新生產線選址變動一事也是只字未提。
“就是在這樣一份僅為兩頁的澄清公告中,ST獅頭就出現了一個低級錯誤。”邵先生指出:“公司在公告中說新址選在太原市萬柏林區"化客頭村"石槽溝,其實是"化客頭鄉北頭村"石槽溝!”
帶著上述質疑,記者再次致電ST獅頭董秘郝瑛,電話仍然無人接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