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馬汽車(600375)近日,安徽星馬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資子公司安徽華菱汽車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菱汽車”)收到安徽省科學技術廳、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國家稅務局、安徽省地方稅務局聯合下發的《關于公布安徽省2011 年復審高新技術企業名單的通知》(科高[2012]12 號)和《高新技術企業證書》,認定本公司及華菱汽車通過高新技術企業復審,證書編號分別為GF201134000213 和GF201134000128,有效期均為三年。
根據國家相關規定,通過高新技術企業復審后,本公司及華菱汽車自2011年1 月1 日起三年內繼續享受國家關于高新技術企業的相關優惠政策,按1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2011 年本公司及華菱汽車已按15%的稅率預繳企業所得稅,以上稅收優惠政策不影響本公司及華菱汽車2011 年度經營業績。
根據國家相關規定,通過高新技術企業復審后,本公司及華菱汽車自2011年1 月1 日起三年內繼續享受國家關于高新技術企業的相關優惠政策,按1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2011 年本公司及華菱汽車已按15%的稅率預繳企業所得稅,以上稅收優惠政策不影響本公司及華菱汽車2011 年度經營業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