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工程將于今年正式宣布竣工。
歷時逾16年,三峽的建設者們將“高峽出平湖”的詩句變成現實,建成了人類歷史上最偉大的水利樞紐工程。
而鮮為人知的是,伴隨著三峽工程的建設,有一場艱難的跨國官司正在進行。在堅持了8年之久后,三峽總公司終于迎來了勝利。
這就是三峽“9·3”重大事故索賠案。
代理律師連用了4個“最”字來評價此案:“在三峽公司的所有訴訟中,這是最復雜、最難纏、歷時最久、參與人數最多的案子。”
◎ 突發重大事故
三峽工地一臺正在進行檢修的巨型塔帶機突然垮塌,兩節重達20噸的機臂和部分皮帶從約20米的高空落下,造成34人傷亡
2000年9月3日傍晚,三峽工地正在緊張施工。突然傳來一聲巨響,一臺正在進行檢修的巨型塔帶機驟然垮塌,兩節重達20噸的機臂和部分皮帶從約20米的高空落下,造成34人傷亡,其中死亡3人,重傷20人。這就是當年震驚全國的三峽工程“9·3”重大事故。
事故驚動了中央領導,國務院派出調查組,要徹查事故原因。
三峽總公司的法律顧問——德恒律師事務所也馬上派出律師趕到現場,主任王麗、副主任李貴方律師親自出馬,組建團隊為三峽方面提供法律服務,自此開始了與設備生產商羅泰克公司長達8年的索賠戰。
此前,羅泰克已經與三峽公司產生過沖突。
三峽工程的混凝土澆筑量驚人,達到2794萬立方米,用傳統的翻斗澆筑,再過16年都澆不完,而且會產生裂縫,質量還可能不過關。羅泰克是美國一家專門生產混凝土傳送澆筑系統的公司,它的塔帶機在世界上是最先進的,通過皮帶傳送和前端力臂移動,可以實現混凝土的快速、連續澆筑,解決了大規模澆筑的難題。
在“9·3”事故索賠案中,羅泰克為逃避自身責任,不惜代價地走完了所有可能的法律程序,使該案持續了近8年之久。
◎ 艱難談判
談了快一年,羅泰克的態度一直很強硬。德恒所的律師設計了另一條巧妙的路徑:提請仲裁
國務院派出的專家組仔細查看了事故現場,并對工地上的其他塔帶機進行了檢測。經過詳盡的技術分析之后,2001年4月28日,國務院事故調查專家組出具了《三峽工程“九·三”重大傷亡事故原因技術分析報告》,認定塔帶機的質量缺陷是造成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三峽公司根據報告結論,與羅泰克展開了艱苦談判。提出既然產品質量問題是事故的主因,羅泰克公司就應當對事故承擔主要責任,對事故造成的損失予以賠償。
然而,羅泰克根本就不認可國務院調查組報告的結論。他們堅稱,事故是由工人的操作不當引起,羅泰克不會承擔任何責任。
談了快一年,羅泰克的態度一直很強硬,通過談判解決索賠問題已不可能。怎么辦?
如果此時在國內提起訴訟,即便贏了,中國的判決在美國不能執行,羅泰克在中國也沒什么可供執行的財產,雖勝猶敗。
德恒的律師設計了另一條巧妙的路徑:提請仲裁。
根據1958年的《紐約公約》,只要加入該公約,并符合一定的條件,一國作出的仲裁就可以在他國得到執行。中國和美國都加入了《紐約公約》。
經過談判小組的努力爭取,2002年3月15日,三峽與羅泰克簽署了《“9·3”事故索賠談判備忘錄》,備忘錄的最后一條寫明,雙方同意,在協商不能一致的情況下,同意進行仲裁的機構為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
正是這一仲裁條款,導致羅泰克在隨后的法律程序之爭中步步被動,滿盤皆輸。
◎ 仲裁完勝
證據材料有十幾個拉桿箱,開庭的時候簡直就像工程技術研討會,雙方都用大屏幕來演示,爭論非常激烈
2002年8月10日,三峽總公司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遞交了仲裁申請書,并同時提交了對羅泰克公司的財產保全申請。
2003年1月,仲裁案開庭庭審。三峽總公司通過現場調查證明,機器當時處于靜止狀態,是塔帶機右吊耳焊縫首先而且整體斷裂,導致慘劇發生。,這一點,羅泰克自身也不得不承認。
隨后,三峽公司的律師和專家們舉出大量設計圖紙、數據、監理日志、技術分析材料等證據,證明塔帶機的右吊耳焊接缺陷是事故發生的根本原因,焊接質量不合格,焊接由設計的雙面焊,而斷裂設備為單面焊,焊接寬度和焊點有瑕疵。其皮帶機加長而相關結構未做變更是事故發生的一個重要原因。
羅泰克則依然否認對事故有任何責任,并全盤否定國務院專家組調查報告的結論。
羅泰克此時才意識到仲裁條款中隱藏的殺機。他們提出,三峽公司提出的仲裁申請不屬于仲裁審理范圍,要求取消仲裁。此要求最終也被駁回。
見勢不妙,羅泰克在庭審后又開始與三峽總公司進行和談。在隨后兩個月的一系列談判中,羅泰克表現得很有誠意,三峽總公司也向對方提供了大量的數據,但拿到相關材料之后,羅泰克卻在和談的最后關頭翻臉。
“羅泰克方面的律師是那種特別典型的美國律師: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什么手段都能用得出來。一見面就熱烈擁抱甜言蜜語;談判的時候一會兒橫眉怒目拍案而起,一會兒又低三下四笑臉相迎,什么好話都能說盡,就是哄著你讓你放棄。”王麗說,“我從業這么多年,見過無數律師,但對這個律師的印象特別深刻。”
面對羅泰克的出爾反爾,三峽公司的律師們立即向仲裁庭作了詳細書面說明,揭露羅泰克的和談只是為了獲取資料和拖延時間。三峽總公司向仲裁庭提出了追加賠償的請求,并強烈請求仲裁庭盡快作出裁決。
羅泰克則一再申請延期,開庭日期屢次后延。
2003年9月5日,仲裁案進行了第二次開庭庭審。
羅泰克聘請了精算專家,向仲裁庭提交了厚達幾百頁的精算報告,否定了絕大部分索賠項目。
德恒的李永麗律師,在很短的時間內咬牙通讀了英文版的精算報告,并對報告中的觀點和計算結果進行了一一駁斥。
三峽總公司副總經理曹廣晶率領技術專家團隊,從工程、結構、材料上論證羅泰克的產品設計、制造缺陷。
公司技術人員與律師巧妙配合,堅持索賠理由和數額不讓步。
2004年3月29日,仲裁庭最終作出仲裁裁決,認定羅泰克對“9·3”事故負有主要責任,裁決羅泰克向三峽總公司支付人民幣3275萬元。
案件大獲全勝。
◎揭穿詭計
羅泰克公司為了逃避義務,在調解協議的英文版本上做了手腳,偷偷修改了賠付條款中的一個語氣詞:將shall改成了may。這樣,賠付就由“應該支付”變成了“可以支付”
在仲裁庭審的過程中,傷亡職工及家屬也在法院向羅泰克公司提起了訴訟。在法院主持下,多方當事人就人身傷亡的賠償進行和解。2003年9月,各方簽訂了和解協議。
和解協議分為中英文版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這兩個版本在表述上應該完全一致,而羅泰克公司為了逃避義務,在調解協議的英文版本上做了手腳,偷偷修改了賠付條款中的一個語氣詞:將shall改成了may。這樣,賠付就由“應該支付”變成了“可以支付”,這意味著也“可以不支付”。
讓羅泰克沒有想到的是,這一個詞的變動,被審核協議的德恒律師事務所律師李貴方從厚達十多頁的和解協議中挑了出來。羅泰克顏面盡失,不得不改回了協議。
◎ 美國執行
在德恒的步步進逼之下,招架不住的羅泰克采取了令人驚訝的手段:申請破產保護
仲裁是贏了,可是羅泰克公司注冊地遠在美國的特拉華州,怎么執行?
羅泰克不理睬仲裁協議,也沒有在規定期限內履行付款義務。三峽公司隨即向湖北省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執行申請,請求強制執行之前已被保全的羅泰克公司兩筆貨款,并順利執行到了1100多萬元。
還剩2000多萬元沒有執行回來,可是羅泰克在國內已經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了,怎么辦?
三峽總公司沒有放棄,它委托德恒律師所在美國繼續申請執行仲裁裁決。
2004年12月,德恒的紐約分所組織美國律師團隊,正式代表三峽總公司,向美國特拉華州地方法院提起申請,請求確認和執行裁決賠償的257萬美元余額。羅泰克公司則向法院提出撤銷該裁決的申請。
經過與羅泰克幾個回合的斗爭,特拉華地方法院在2006年2月判令,羅泰克應給付三峽總公司余額加上遲延利息,總額近300萬美金。
5月13日,判決最終生效。德恒立即向羅泰克住所地的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并申請對羅泰克公司和其高管人員進行財產調查。
在德恒的步步進逼之下,招架不住的羅泰克采取了令人驚訝的手段:申請破產保護。
◎ 破產風波
德恒迅速為三峽總公司聯系到美國的知名破產律師,并幫助三峽總公司加入了羅泰克的債權人委員會
“在破產之前,它就威脅過我們,要么拿100萬美元走人,要么就申請破產保護,讓我們一分錢都得不到。”王麗律師說,“羅泰克的老板在與三峽總公司的交往當中不是很真誠,也很剛愎自用。其實羅泰克并非出不起這個錢,但他不惜讓企業破產,就是為了要賴掉三峽公司的債務,哪怕這樣做會對公司的信譽造成非常大的不利影響。”
羅泰克申請破產保護之后,整個案件就進入了一個新的司法程序,轉由專門的破產法院接管,三峽總公司必須改找專業的破產律師來代理,之前的法律程序也都要中止。尤為不利的是,這300萬美元變成了三峽對羅泰克的無擔保債權。
“羅泰克故意要把事情弄得更復雜。我們的成本會加大,而且收不回來的風險更大。三峽總公司是最大的債權人,也是最不利的那種無擔保債權人,等到把排在前面的債還完了,到我們這里可能一分錢都拿不到了。”李永麗律師說。
還要把這個案子繼續追下去嗎?
曹廣晶副總拍板:堅決追到底!他說:“不追,就相當于國有資產流失。”
德恒迅速為三峽聯系到美國的知名破產律師,并幫助三峽總公司加入了羅泰克的債權人委員會。但此時與羅泰克的談判變得更加困難,因為所達成的協議必須要取得其他債權人的同意。
德恒與羅泰克相繼進行了多次談判,和解協議也易稿十余次,但由于羅泰克的保險公司不同意相關條款,和解最終失敗。
無奈之下,德恒開始尋求直接與羅泰克的保險公司進行談判,討論賠付事宜。雙方也進行了多輪談判,但在和解金額上一直僵持不下。
幾條路都走不通,案件陷入僵局。長時間的訴訟,一個又一個的法律程序,也讓參與此案的律師幾乎失去耐性。
“我都被折磨得不行了,每次做和解協議的時候都在心里祈求:這次就能談成,但每次到最后都談崩了。那也只有嘆口氣,把所有的東西收起來,重新開始。”汪箭舸律師說。
羅泰克的計劃很明確,一個字:拖。一直拖到對方拖不起,自己放棄。
◎ 終獲勝利
歷經8年斗爭,三峽總公司共獲得近3000萬人民幣的賠償
看清對方的老賴嘴臉,德恒使出了霹靂手段:王麗律師提議,由三峽總公司或第三方收購羅泰克公司。
羅泰克雖然申請破產保護,但還擁有超過5000萬美元的合同,公司還在正常經營,它的老板Oury根本不愿意讓出企業的控制權。
“果然,羅泰克慌了神,開始與我們進行實質性談判。”王麗說。
2007年7月,羅泰克主動與三峽總公司聯系,要求直接與總公司領導談判。
三峽總公司李永安總經理要求:依法要回所有賠償款。
德恒在談判中堅持要求羅泰克清償全部債權,否則寧愿將破產程序進行到底。
面對破產清算的威脅,羅泰克雖然一再反復,但最終不得不同意重組方案。按照重組方案的規定,三峽總公司獲得了200萬美元的現金償付。
歷經8年斗爭,三峽總公司共獲得近3000萬人民幣的賠償。
“經歷了這么多曲折,三峽總公司最終拿到了可能情況下的最好結果。”曹廣晶說:“我對這個結果還是比較滿意的。”
回首案件的辦理過程,李貴方深有感觸:“西方一些企業利用法律進行周旋的能力非常強。以羅泰克的案子為例,它沒有一個條件是痛痛快快答應的,什么手段都使得出來,不逼到最后走投無路,它就會一直跟你斗下去。”
王麗說:“中國的一些企業跟外國公司的糾紛,拖到最后都是不了了之。羅泰克可能會覺得自己也能拖過去,你們干嘛這么較真兒?但它沒想到,自己碰到了三峽公司這樣認真的國企,碰到了德恒這么專業的律師。”
歷時逾16年,三峽的建設者們將“高峽出平湖”的詩句變成現實,建成了人類歷史上最偉大的水利樞紐工程。
而鮮為人知的是,伴隨著三峽工程的建設,有一場艱難的跨國官司正在進行。在堅持了8年之久后,三峽總公司終于迎來了勝利。
這就是三峽“9·3”重大事故索賠案。
代理律師連用了4個“最”字來評價此案:“在三峽公司的所有訴訟中,這是最復雜、最難纏、歷時最久、參與人數最多的案子。”
◎ 突發重大事故
三峽工地一臺正在進行檢修的巨型塔帶機突然垮塌,兩節重達20噸的機臂和部分皮帶從約20米的高空落下,造成34人傷亡
2000年9月3日傍晚,三峽工地正在緊張施工。突然傳來一聲巨響,一臺正在進行檢修的巨型塔帶機驟然垮塌,兩節重達20噸的機臂和部分皮帶從約20米的高空落下,造成34人傷亡,其中死亡3人,重傷20人。這就是當年震驚全國的三峽工程“9·3”重大事故。
事故驚動了中央領導,國務院派出調查組,要徹查事故原因。
三峽總公司的法律顧問——德恒律師事務所也馬上派出律師趕到現場,主任王麗、副主任李貴方律師親自出馬,組建團隊為三峽方面提供法律服務,自此開始了與設備生產商羅泰克公司長達8年的索賠戰。
此前,羅泰克已經與三峽公司產生過沖突。
三峽工程的混凝土澆筑量驚人,達到2794萬立方米,用傳統的翻斗澆筑,再過16年都澆不完,而且會產生裂縫,質量還可能不過關。羅泰克是美國一家專門生產混凝土傳送澆筑系統的公司,它的塔帶機在世界上是最先進的,通過皮帶傳送和前端力臂移動,可以實現混凝土的快速、連續澆筑,解決了大規模澆筑的難題。
在“9·3”事故索賠案中,羅泰克為逃避自身責任,不惜代價地走完了所有可能的法律程序,使該案持續了近8年之久。
◎ 艱難談判
談了快一年,羅泰克的態度一直很強硬。德恒所的律師設計了另一條巧妙的路徑:提請仲裁
國務院派出的專家組仔細查看了事故現場,并對工地上的其他塔帶機進行了檢測。經過詳盡的技術分析之后,2001年4月28日,國務院事故調查專家組出具了《三峽工程“九·三”重大傷亡事故原因技術分析報告》,認定塔帶機的質量缺陷是造成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三峽公司根據報告結論,與羅泰克展開了艱苦談判。提出既然產品質量問題是事故的主因,羅泰克公司就應當對事故承擔主要責任,對事故造成的損失予以賠償。
然而,羅泰克根本就不認可國務院調查組報告的結論。他們堅稱,事故是由工人的操作不當引起,羅泰克不會承擔任何責任。
談了快一年,羅泰克的態度一直很強硬,通過談判解決索賠問題已不可能。怎么辦?
如果此時在國內提起訴訟,即便贏了,中國的判決在美國不能執行,羅泰克在中國也沒什么可供執行的財產,雖勝猶敗。
德恒的律師設計了另一條巧妙的路徑:提請仲裁。
根據1958年的《紐約公約》,只要加入該公約,并符合一定的條件,一國作出的仲裁就可以在他國得到執行。中國和美國都加入了《紐約公約》。
經過談判小組的努力爭取,2002年3月15日,三峽與羅泰克簽署了《“9·3”事故索賠談判備忘錄》,備忘錄的最后一條寫明,雙方同意,在協商不能一致的情況下,同意進行仲裁的機構為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
正是這一仲裁條款,導致羅泰克在隨后的法律程序之爭中步步被動,滿盤皆輸。
◎ 仲裁完勝
證據材料有十幾個拉桿箱,開庭的時候簡直就像工程技術研討會,雙方都用大屏幕來演示,爭論非常激烈
2002年8月10日,三峽總公司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遞交了仲裁申請書,并同時提交了對羅泰克公司的財產保全申請。
2003年1月,仲裁案開庭庭審。三峽總公司通過現場調查證明,機器當時處于靜止狀態,是塔帶機右吊耳焊縫首先而且整體斷裂,導致慘劇發生。,這一點,羅泰克自身也不得不承認。
隨后,三峽公司的律師和專家們舉出大量設計圖紙、數據、監理日志、技術分析材料等證據,證明塔帶機的右吊耳焊接缺陷是事故發生的根本原因,焊接質量不合格,焊接由設計的雙面焊,而斷裂設備為單面焊,焊接寬度和焊點有瑕疵。其皮帶機加長而相關結構未做變更是事故發生的一個重要原因。
羅泰克則依然否認對事故有任何責任,并全盤否定國務院專家組調查報告的結論。
羅泰克此時才意識到仲裁條款中隱藏的殺機。他們提出,三峽公司提出的仲裁申請不屬于仲裁審理范圍,要求取消仲裁。此要求最終也被駁回。
見勢不妙,羅泰克在庭審后又開始與三峽總公司進行和談。在隨后兩個月的一系列談判中,羅泰克表現得很有誠意,三峽總公司也向對方提供了大量的數據,但拿到相關材料之后,羅泰克卻在和談的最后關頭翻臉。
“羅泰克方面的律師是那種特別典型的美國律師: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什么手段都能用得出來。一見面就熱烈擁抱甜言蜜語;談判的時候一會兒橫眉怒目拍案而起,一會兒又低三下四笑臉相迎,什么好話都能說盡,就是哄著你讓你放棄。”王麗說,“我從業這么多年,見過無數律師,但對這個律師的印象特別深刻。”
面對羅泰克的出爾反爾,三峽公司的律師們立即向仲裁庭作了詳細書面說明,揭露羅泰克的和談只是為了獲取資料和拖延時間。三峽總公司向仲裁庭提出了追加賠償的請求,并強烈請求仲裁庭盡快作出裁決。
羅泰克則一再申請延期,開庭日期屢次后延。
2003年9月5日,仲裁案進行了第二次開庭庭審。
羅泰克聘請了精算專家,向仲裁庭提交了厚達幾百頁的精算報告,否定了絕大部分索賠項目。
德恒的李永麗律師,在很短的時間內咬牙通讀了英文版的精算報告,并對報告中的觀點和計算結果進行了一一駁斥。
三峽總公司副總經理曹廣晶率領技術專家團隊,從工程、結構、材料上論證羅泰克的產品設計、制造缺陷。
公司技術人員與律師巧妙配合,堅持索賠理由和數額不讓步。
2004年3月29日,仲裁庭最終作出仲裁裁決,認定羅泰克對“9·3”事故負有主要責任,裁決羅泰克向三峽總公司支付人民幣3275萬元。
案件大獲全勝。
◎揭穿詭計
羅泰克公司為了逃避義務,在調解協議的英文版本上做了手腳,偷偷修改了賠付條款中的一個語氣詞:將shall改成了may。這樣,賠付就由“應該支付”變成了“可以支付”
在仲裁庭審的過程中,傷亡職工及家屬也在法院向羅泰克公司提起了訴訟。在法院主持下,多方當事人就人身傷亡的賠償進行和解。2003年9月,各方簽訂了和解協議。
和解協議分為中英文版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這兩個版本在表述上應該完全一致,而羅泰克公司為了逃避義務,在調解協議的英文版本上做了手腳,偷偷修改了賠付條款中的一個語氣詞:將shall改成了may。這樣,賠付就由“應該支付”變成了“可以支付”,這意味著也“可以不支付”。
讓羅泰克沒有想到的是,這一個詞的變動,被審核協議的德恒律師事務所律師李貴方從厚達十多頁的和解協議中挑了出來。羅泰克顏面盡失,不得不改回了協議。
◎ 美國執行
在德恒的步步進逼之下,招架不住的羅泰克采取了令人驚訝的手段:申請破產保護
仲裁是贏了,可是羅泰克公司注冊地遠在美國的特拉華州,怎么執行?
羅泰克不理睬仲裁協議,也沒有在規定期限內履行付款義務。三峽公司隨即向湖北省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執行申請,請求強制執行之前已被保全的羅泰克公司兩筆貨款,并順利執行到了1100多萬元。
還剩2000多萬元沒有執行回來,可是羅泰克在國內已經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了,怎么辦?
三峽總公司沒有放棄,它委托德恒律師所在美國繼續申請執行仲裁裁決。
2004年12月,德恒的紐約分所組織美國律師團隊,正式代表三峽總公司,向美國特拉華州地方法院提起申請,請求確認和執行裁決賠償的257萬美元余額。羅泰克公司則向法院提出撤銷該裁決的申請。
經過與羅泰克幾個回合的斗爭,特拉華地方法院在2006年2月判令,羅泰克應給付三峽總公司余額加上遲延利息,總額近300萬美金。
5月13日,判決最終生效。德恒立即向羅泰克住所地的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并申請對羅泰克公司和其高管人員進行財產調查。
在德恒的步步進逼之下,招架不住的羅泰克采取了令人驚訝的手段:申請破產保護。
◎ 破產風波
德恒迅速為三峽總公司聯系到美國的知名破產律師,并幫助三峽總公司加入了羅泰克的債權人委員會
“在破產之前,它就威脅過我們,要么拿100萬美元走人,要么就申請破產保護,讓我們一分錢都得不到。”王麗律師說,“羅泰克的老板在與三峽總公司的交往當中不是很真誠,也很剛愎自用。其實羅泰克并非出不起這個錢,但他不惜讓企業破產,就是為了要賴掉三峽公司的債務,哪怕這樣做會對公司的信譽造成非常大的不利影響。”
羅泰克申請破產保護之后,整個案件就進入了一個新的司法程序,轉由專門的破產法院接管,三峽總公司必須改找專業的破產律師來代理,之前的法律程序也都要中止。尤為不利的是,這300萬美元變成了三峽對羅泰克的無擔保債權。
“羅泰克故意要把事情弄得更復雜。我們的成本會加大,而且收不回來的風險更大。三峽總公司是最大的債權人,也是最不利的那種無擔保債權人,等到把排在前面的債還完了,到我們這里可能一分錢都拿不到了。”李永麗律師說。
還要把這個案子繼續追下去嗎?
曹廣晶副總拍板:堅決追到底!他說:“不追,就相當于國有資產流失。”
德恒迅速為三峽聯系到美國的知名破產律師,并幫助三峽總公司加入了羅泰克的債權人委員會。但此時與羅泰克的談判變得更加困難,因為所達成的協議必須要取得其他債權人的同意。
德恒與羅泰克相繼進行了多次談判,和解協議也易稿十余次,但由于羅泰克的保險公司不同意相關條款,和解最終失敗。
無奈之下,德恒開始尋求直接與羅泰克的保險公司進行談判,討論賠付事宜。雙方也進行了多輪談判,但在和解金額上一直僵持不下。
幾條路都走不通,案件陷入僵局。長時間的訴訟,一個又一個的法律程序,也讓參與此案的律師幾乎失去耐性。
“我都被折磨得不行了,每次做和解協議的時候都在心里祈求:這次就能談成,但每次到最后都談崩了。那也只有嘆口氣,把所有的東西收起來,重新開始。”汪箭舸律師說。
羅泰克的計劃很明確,一個字:拖。一直拖到對方拖不起,自己放棄。
◎ 終獲勝利
歷經8年斗爭,三峽總公司共獲得近3000萬人民幣的賠償
看清對方的老賴嘴臉,德恒使出了霹靂手段:王麗律師提議,由三峽總公司或第三方收購羅泰克公司。
羅泰克雖然申請破產保護,但還擁有超過5000萬美元的合同,公司還在正常經營,它的老板Oury根本不愿意讓出企業的控制權。
“果然,羅泰克慌了神,開始與我們進行實質性談判。”王麗說。
2007年7月,羅泰克主動與三峽總公司聯系,要求直接與總公司領導談判。
三峽總公司李永安總經理要求:依法要回所有賠償款。
德恒在談判中堅持要求羅泰克清償全部債權,否則寧愿將破產程序進行到底。
面對破產清算的威脅,羅泰克雖然一再反復,但最終不得不同意重組方案。按照重組方案的規定,三峽總公司獲得了200萬美元的現金償付。
歷經8年斗爭,三峽總公司共獲得近3000萬人民幣的賠償。
“經歷了這么多曲折,三峽總公司最終拿到了可能情況下的最好結果。”曹廣晶說:“我對這個結果還是比較滿意的。”
回首案件的辦理過程,李貴方深有感觸:“西方一些企業利用法律進行周旋的能力非常強。以羅泰克的案子為例,它沒有一個條件是痛痛快快答應的,什么手段都使得出來,不逼到最后走投無路,它就會一直跟你斗下去。”
王麗說:“中國的一些企業跟外國公司的糾紛,拖到最后都是不了了之。羅泰克可能會覺得自己也能拖過去,你們干嘛這么較真兒?但它沒想到,自己碰到了三峽公司這樣認真的國企,碰到了德恒這么專業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