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西一家公司遞交申請,要求法院查封、扣押自家名下的12輛混凝土攪拌車,這是怎么回事呢?
原來,這12輛攪拌車已經賣給莫某華和覃某,二人卻一直拖欠購車款。5月20日,南寧市良慶區法院執行了這樣一起特殊的案件,在邕寧區一工地順利查封、扣押了這12輛混凝土攪拌車。
執行法官向司機及相關人員出示法律文書
據介紹,廣西某混凝土有限公司將12輛混凝土攪拌車賣給了莫某華和覃某,車輛雖登記在該公司名下,但由莫某華和覃某管理使用。由于二人一直拖欠購車款,該公司向法院起訴并打贏官司后,今年1月,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涉案車輛被貼上封條
收到這份特殊的申請書后,執行局法官立即責令莫某華和覃某交出車輛,但兩人不為所動。經多次調查取證,執行法官確定了12輛混凝土攪拌車的實際位置和出車時間。
5月20日,執行小組驅車趕到邕寧區某建筑工地,執行局謝法官出示相關法律文書,并給相關人員釋法明理。最終,攪拌車駕駛員配合法官的執行工作,將兩輛已經裝好物料的攪拌車卸貨。法官隨后將12輛混凝土攪拌車扣押。
法官將扣押的車輛登記造冊
12輛攪拌車被拖到指定停車場后,負責拍賣評估的輔助公司已對涉案車開展評估工作,待評估結果出來后,法院便能將對這些攪拌車拍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