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質量監管力度,確保西安市建設工程結構安全,30日,市住建局下發了關于加強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生產和施工過程的質量管理工作通知。
通知指出,建設單位應按有關標準和規定,確定混凝土工程施工工期,不得任意壓縮工期。施工單位應采購和使用具有資質的預拌混凝土企業產品,并進行質量檢驗和驗收。監理單位應及時糾正施工過程中的違規操作行為。
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企業應加強原材料進場檢驗,建立完善原材料采購管理制度和使用臺賬,實現原材料使用的可追溯性,禁止使用不合格原材料;嚴禁使用未經檢測,有毒、有害物質超標的骨料;要嚴格出廠檢驗,保證出廠產品合格,在規定時間內運到施工現場,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澆筑,在運輸過程中,嚴禁向混凝土中加水。
此外,建設、施工及監理單位在選定預拌混凝土供應企業前應對其生產條件、技術質量、保障能力、質量信譽進行實地考察;在預拌混凝土供應過程中,隨機到廠區對生產質量控制情況進行抽查,形成抽查記錄。預拌混凝土進入施工現場,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必須嚴格執行進場聯合驗收、坍落度檢測和抗壓、抗滲強度等見證取樣檢驗制度,驗收應形成書面記錄。
施工單位應嚴格執行見證取樣和送檢管理規定,監理人員必須見證試塊取樣和送檢的全過程,確保見證取樣和送檢的真實性。施工單位要科學編制混凝土施工方案,認真開展技術交底,加強一線操作工人技能培訓,預防結構裂縫的發生;嚴禁向混凝土拌合物加水,禁止將潤管砂漿澆筑在作業面,不得縮短養護周期。監理單位應當對混凝土澆筑過程進行旁站,對混凝土養護進行巡視,對達到齡期要求的混凝土結構實體進行平行檢驗,并做好檢查記錄臺賬。
市住建局要求,各區(縣)、開發區建設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大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企業及建筑工程的監管力度,嚴格執行質量巡查制度,結合隨機抽查、專項檢查等方式,對發現存在的問題,及時督促整改,對違反現行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依法嚴厲查處。市住建局將加強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企業及建筑工程質量督導檢查,對出現嚴重質量問題的,依據相關法規予以查處,并將其作為不良業績記入信用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