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季度,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組織監督執法人員開展了預拌混凝土企業質量專項執法檢查,具體情況如下:
一、總體檢查情況
本季度專項檢查共計檢查預拌混凝土企業52家次。檢查內容包括:預拌混凝土企業的質量管理體系、原材料管理、配合比設計、試驗管理、生產管理、生產設備等方面,共計檢查1226項次,合格率為98.3%,其中不合格項主要出現在配合比設計、試驗管理以及生產管理方面(具體情況見圖1)。在現場執法檢查的同時對預拌混凝土試塊(拌合物)、原材料進行監督抽測,共計抽測混凝土試塊(拌合物)109組,抽檢試塊均達到設計強度的100%;抽檢原材料53組,合格53組,合格率為100%。
具體到企業來看,北京榆構有限公司、北京京首建混凝土攪拌站有限公司、北京金隅混凝土有限公司通州分公司以及北京盛和誠信混凝土有限公司等企業檢查情況較好,監督評估分數靠前;北京正富混凝土有限責任公司、北京城鄉混凝土有限公司等企業出現問題較多,監督評估分數靠后。
圖1 現場檢查不合格項分布圖
二、存在的問題及處理情況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1.配合比設計方面
一是配合比計算書中礦粉影響系數取值錯誤;二是配合比計算書中水膠比保留位數不一致或者取值錯誤;三是試配記錄未計算實際砂含石影響;四是試配記錄沒有記錄初凝、終凝時間。
2.試驗管理方面
一是原材料試驗數據修約有誤;二是粉煤灰細度試驗未記錄篩網系數以及燒失量試驗的重復性限不符合標準要求;三是混凝土抗壓試件靜置時表面裸露養護;四是混凝土抗壓試件制作不符合標準要求。
3.生產管理方面
一是原材料計量超偏差;二是生產數據中的砂含水與試驗記錄不一致;三是退貨臺賬未按規定進行數據修約;四是砂、石含水率的測定記錄沒有記錄試驗時間;五是同一生產任務單的預拌混凝土存在兩套生產數據。
(二)處理情況
根據三季度監督執法檢查情況,處理如下:
1.對北京澤華路橋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混凝土抗壓試件制作不符合標準要求的行為,涉嫌違反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預拌混凝土生產質量管理的通知》(京建法〔2015〕5號)第一條第七款的規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暫停該單位的混凝土抗壓強度試驗,委托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檢測。
2.對北京正富混凝土有限責任公司未按照配合比通知單生產的行為,涉嫌違反了《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的規定,已對其進行立案調查。
針對發現的上述其它問題,已要求相關企業限期整改。
三、下一步工作
(一)加強生產質量管理,嚴格按照配合比通知單生產
各預拌混凝土企業要進一步加強生產質量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實現預拌混凝土生產全過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嚴禁篡改、偽造生產、試驗數據,嚴格按照配合比設計進行生產,堅決杜絕不按配合比通知單生產的行為,確保出廠混凝土質量合格。
(二)加大監督執法力度,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大監督執法檢查力度,重點檢查預拌混凝土生產使用管理信息平臺生產數據異常和出現預警較多以及不合格率較高的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防范系統性風險的發生。對于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