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記者從青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了解到,該部門發布了《關于青島恒基混凝土有限公司違規行為的通報》。
通報顯示,2019年5月,市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聯合城陽區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即墨區建筑工程管理處質管站,查處了青島恒基混凝土有限公司租借無資質混凝土攪拌站向建筑工程項目供應混凝土的違法違規行為。
據介紹,2019年4月19日,注冊地在即墨區的青島恒基混凝土有限公司在停產整改期間,與城陽區雙鯨藥業生產線擴建項目1#、2#車間工程的總承包單位簽訂了預拌混凝土供貨合同。青島恒基混凝土有限公司在停產期間,委托城陽區無資質的攪拌站加工預拌混凝土,并于2019年5月13日向雙鯨藥業生產線擴建項目供應預拌混凝土,同時提供了混凝土合格證等質量證明文件。
按照通報處理意見,青島恒基混凝土有限公司涉嫌違反《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有關規定,由即墨區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對青島恒基混凝土有限公司進行行政處罰。
按照《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信用考核辦法》第九條(八)“企業未辦理分站點登記、未辦理重組、合并等手續擅自租借(租用)其他企業攪拌站進行違法生產的”,對青島恒基混凝土有限公司考核扣40分,本年度考核等級定為D級。
由城陽區相關部門對涉事無資質混凝土攪拌站依法依規進行查處。
責令雙鯨藥業生產線擴建項目暫停施工,對已施工的混凝土部位委托具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進行鑒定,根據檢測結果決定下步處理措施。
下一步,全市在建工程各方責任主體應嚴格核查各自工程項目預拌混凝土供貨企業的資質條件、企業生產狀況及產品質量證明文件,確保預拌混凝土供貨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內容提供合格的混凝土產品,嚴禁質量存在問題的混凝土進入建筑工地,對工程質量造成影響。
全市各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嚴格按照《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關于加強全市預拌混凝土產品質量和現場施工管理的通知》(青建管字〔2018〕27號)等法律法規及文件要求,強化企業資質標準條件保持,在資質有效期內不得轉借、出賣、出讓資質,不得降低生產設備、試驗室設備、技術人員的配備,不得以任何形式將生產站點、設備等進行租賃、出借、轉讓,不得借用(租用)其他企業的生產站點、設備等進行違規生產。同時各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應加強預拌混凝土生產原材料的質量控制、生產過程的質量管理和產品質量的出廠檢驗,確保混凝土產品質量合格。
各區(市)質量監督機構要加強對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和在建工程施工現場的監督管理,加大對建筑工程使用無資質企業生產的預拌混凝土、混凝土使用不合格原材料、偷工減料、粗制濫造以及混凝土中隨意加水、未按規定留置混凝土試件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并對違法違規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依法依規進行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