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廣西北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關于嚴禁建設工程違規使用海砂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指出由于北海及周邊地區控制河砂采挖,導致北海市砂石市場供應持續緊缺,為嚴格加強北海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建筑用砂管理,確保建筑工程質量安全,嚴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違規使用海砂。
北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
嚴禁建設工程違規使用海砂的通知
市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各預拌混凝土企業,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
由于北海及周邊地區控制河砂采挖,導致我市砂石市場供應持續緊缺。為嚴格加強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建筑用砂管理,確保建筑工程質量安全,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T/14902-2012《預拌混凝土》、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業標準JGJ206-2010《海砂混凝土應用技術規范》等法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要求,再次強調嚴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違規使用海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違規使用海砂的危害性
海砂是指出產于海洋和入海口附近的砂,包括灘砂、海底砂和入海口附近的砂,與人工砂或河砂混合的也按海砂認定。海砂的主要表觀特征是貝殼等海洋生物殘留含量高、抓捏不成團。海砂氯離子含量大,對鋼筋具有較強腐蝕性,使用未經凈化處理及處理后氯離子含量超規定值的海砂配制混凝土,會導致混凝土氯離子含量超過規定值,嚴重影響工程結構安全和耐久性。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將海砂用作建筑用砂的嚴重危害,強化質量責任,嚴格內部管理,共同把好防止海砂用作建筑用砂質量關。
二、全面禁止工程建設違規使用海砂
1、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建筑用砂應使用河砂、機制砂,禁止違規使用海砂,特別是嚴禁在國家、行業有關技術標準禁止使用海砂的工程部位、構件(如預應力混凝土結構及預制構件等)使用海砂。
2、參照《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質量及檢驗方法標準》(JGJ52-2006)中預應力混凝土用砂技術指標規定,明確我市建筑用砂中的氯離子含量小于0.03%,貝殼含量小于3%。
3、全市預拌混凝土企業要加強建筑用砂進場檢驗關,配備快速檢驗建筑用砂和混凝土氯離子含量的儀器,提高檢測頻率,明確責任人,不得違規接收和使用氯離子含量超標的砂石原材料。
4、要將建筑用砂和混凝土拌合物中水溶性氯離子含量檢驗納入工程質量檢測范圍,確保所使用的建筑用砂和生產的混凝土水溶性氯離子含量等指標符合有關技術標準。
5、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應督促施工單位落實好相關管理措施,防止將氯離子含量超過規定值的混凝土和海砂用于工程上。
三、加大工程建設用砂質量監督管理力度
我局將加強建筑用砂管理工作,進一步加大監管力度,長期保持嚴管態勢。不定期抽查預拌混凝土企業、各施工項目用砂,對發現違規使用海砂或混凝土拌合物中水溶性氯離子含量超過規定值的,必須立即責令停產或停工整改,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將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北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