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義烏有機更新區塊在建房子出現問題?官方通報批評這幾家單位!日前有媒體報道稱義烏城市有機更新項目湖大塘區塊在建房子出現質量問題。義烏市城市管理委員會發出處理情況通報。
義烏市城市管理委員會2018年11月12日發布關于對浙江杭州灣建筑集團有限公司等單位履職不到位的處理情況通報,通報說:
近期,義烏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在日常監管中發現義烏市城市有機更新湖大塘03地塊A標段工程部分參建責任主體質量管理不到位,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義烏市城市有機更新湖大塘03地塊A標段,建設單位為義烏濱錦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施工單位為浙江杭州灣建筑集團有限公司,監理單位為杭州中河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混凝土供貨單位為浙江榮恒混凝土有限公司。
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建設、施工、監理和混凝土供貨單位未嚴格落實建筑材料進場檢查驗收制度,未按照規范要求對進場的預拌商品混凝土進行檢驗,無相關書面記錄和專人簽字,直接投入使用。
二、處理意見
工程施工、監理單位未嚴格落實預拌混凝土進場交貨檢驗制度的行為違反了《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七條的有關規定;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六十五條和《義烏市建筑市場信用信息管理和評價辦法(試行)》第二十一條的規定,處理意見如下:
(一)對義烏濱錦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浙江杭州灣建筑集團有限公司、杭州中河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和浙江榮恒混凝土有限公司予以全市通報批評;
(二)對浙江杭州灣建筑集團有限公司及其項目負責人依法予以立案查處。將其在我市的建設行業企業信用等級降為D級,時間從2018年11月17日至2019年2月16日止;
(三)對杭州中河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在我市的建設行業企業信用等級降為D級,時間從2018年11月17日至2019年2月16日止;
(四)對浙江榮恒混凝土有限公司落實差異化監管舉措,時間為6個月。期間,市質(安)監站要加大對其供入義務市項目的混凝土質量的監督檢查力度,加大對使用該公司混凝土的項目實體結構的監督檢查力度,保障工程質量。
三、工作要求
各施工、監理單位引以為戒,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加強施工現場質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切實提升我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和文明施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