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泗洪縣預拌混凝土(砂漿)企業管理,積極配合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加強混凝土(砂漿)企業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認真貫徹落實揚塵管控工作,結合近期檢查發現的問題,對6家單位予以記錄不良行為,分別存在環保站改造,料倉、攪拌樓未封閉或進展緩慢,環保設施不到位,揚塵控制不到位,依據《宿遷市建設市場信用管理辦法》及不良行為認定標準,給予6家預拌混凝土企業不得辦理有關備案手續,不得參與工程招投標,不得承接新的建設業務,同時列入信用管理不誠信名單,期限3個月。
通過對上述6家預拌混凝土企業的不良行為通報,旨在進一步強化轄區預拌混凝土(砂漿)企業信用管理,自覺遵守貫徹執行《宿遷市建設市場信用管理辦法》,認真履行誠實守信的經營理念,積極營造信譽至上,質量第一的氛圍,用質量打造企業品牌,視信用為企業發展的生命線,更用信用成就企業未來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