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管理條例》于2009年頒布實施以來,對大同市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砂漿)的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使大同市的多項工作走在了全國、全省前列。但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政策的變動,《條例》的一些條款已不適應大同的經濟與社會發展,《條例》的修改已迫在眉睫。
8月31日,大同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六次會議。市人大常委會主任趙向東主持會議,副主任張翠萍、劉美、雷雪峰、馮境城、王淑琴,秘書長郭普躍及人大常委組成人員35人出席會議。會議提請審議了《大同市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大同市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管理條例〉的決定(草案)》的說明,并通過了《大同市人大常委會關于修改〈大同市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管理條例〉的決定》。
《大同市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管理條例》的修改,是適應大同市經濟社會發展的積極手段,是對大同市散裝水泥和混凝土管理辦公室多年來工作的肯定,必將對大同市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三位一體”科學、健康、可持續發展提供堅實的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