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水泥協會下發了《關于下發2017年夏季錯峰生產停窯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要求,內蒙古自治區境內所有傳統石灰石熟料生產線(暫不包括電石渣企業)2017年7月1日至8月31日進行錯峰生產停窯安排,并劃分了蒙東、錫盟、呼和浩特、烏蘭察布、包頭、烏海6個片區為單位加大錯峰生產力度,同時設立錯峰生產停窯監督負責制,要求各企業切實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加強協調溝通、密切配合,認真落實相關文件要求,將自治區錯峰生產工作落實到位。以下為通知全文:
各會員單位及相關企業:
為更好的貫徹落實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環保部《關于進一步做好水泥錯峰生產的通知》和內蒙古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環保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水泥錯峰生產的通知》文件精神,減輕熟料生產排放造成的大氣污染。同時有效減壓我區過剩水泥、熟料產能,特制定內蒙古自治區2017年夏季錯峰生產停窯方案,將我區錯峰生產工作落到實處。
一、錯峰生產范圍
自治區境內所有傳統石灰石熟料生產線。此次錯峰停窯暫不包括電石渣企業。
二、錯峰時間安排
2017年7月1日至8月31日進行錯峰生產停窯安排,要求各傳統石灰石企業在此62天內,停窯時間須達到40天以上(在6月份提前停窯的,停窯天數可計入40天內。),各企業可根據,企業內部情況和區域市場特點確定錯峰生產停窯時間。
三、以片區為單位加大錯峰生產停窯力度
(一)根據自治區內水泥、熟料市場分布情況,暫劃分為6個區域:
1.蒙東區域,結合遼寧區域停窯情況,確定本區域停窯起止時間;
2.錫盟區域,可根據企業自身情況確定停窯起止時間;
3.呼和浩特區域;
4.烏蘭察布區域;
5.包頭區域;
6.烏海區域。
呼和浩特、烏蘭察布、包頭、烏海四個區域要求停窯時間起止時間一致。若存在特殊情況,該四個區域的相關企業停窯開始時間不能大于相差10天的期限。
除蒙東區域外,要求其他區域在7月當月進行錯峰生產停窯不少于20天。
(二)各區域設立錯峰生產停窯監督負責制
1.蒙東區域由蒙西和山水負責;
2.錫盟區域由金隅冀東和中聯負責;
3.呼和浩特區域由金隅冀東和蒙西負責;
4.烏蘭察布區域由中聯負責;
5.包頭區域由金隅冀東負責;
6.烏海區域由蒙西負責。
要求各企業切實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加強協調溝通、密切配合,認真落實相關文件要求,將我區錯峰生產工作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