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面對復雜的宏觀形勢,連云港市建設規模繼續壯大,建筑業保持平穩發展。但是受國內外經濟發展形勢趨緩的影響,尤其是受到全市固定資產投資增速回落的影響,全市建筑業總產值增長逐步放緩。
一、全市建筑業生產情況及特點
(一)產值增速低位運行,發力開拓外埠市場。全市全年完成建筑業總產值648.73 億元,同比增長3.0%,增幅較去年同期回落4.9個百分點。實現建筑業增加值198.08億元,同比增長3.3%。在省外完成的產值278.68億元,同比增長7.4%。
(二)內部結構逐漸調整,安裝工程表現亮眼。全市全年房屋建筑工程業務完成產值600.74億元,同比增長2.2%,建筑工程業務完成產值占全部總產值92.6%,占比較去年同期增長0.8個百分點;安裝工程產值47.99億元,同比增長17.4%。房屋建設仍是建筑業生產支撐力量,安裝工程增長較快。
(三)大型企業市場份額近半,新簽合同額增速回落。2016年,連云港市總承包和專業承包建筑企業288家,其中:一級及以上資質建筑企業26家,單位數僅占全部總專包建筑企業的9%,但完成的建筑業總產值達279.5億元,占全市總產值的44.7%,其施工量占市場份額近一半。新簽合同額增速回落,全市資質以上建筑業企業共簽訂工程項目合同額977.48億元,同比增長8.4%。其中,本年新簽訂工程項目合同額615.36億元,增幅較去年回落3.9個百分點。
(四)新開工房屋面積下降,建筑市場壓力仍將持續。全市資質以上建筑業企業房屋施工面積5309.1萬平方米,增速較上年幾乎持平。其中,本年新開工面積2664.3萬平方米,比去年同期減少151.4萬平方米,同比下降5.4%。房屋竣工面積2306.1萬平方米,同比增長10.6%。雖然竣工面積保持增長,但新開工面積下滑,反映出建筑業市場疲軟,建筑企業施工項目少,施工任務不足。
二、目前建筑企業存在的問題
(一)企業規模偏小,生存難度加大。當前,市場競爭更趨激烈,企業生存空間趨緊。國內建筑業中的國有大型建筑企業仍居于主體和主導地位,一旦工程量減少,直接影響到的是中小企業。連云港市建筑企業中大型企業少,小型企業多,有些達不到資質標準,在建筑業市場生存的難度將會進一步加大。
(二)市場競爭激烈,企業經營壓力加大。目前,連云港市建筑市場僧多粥少的局面已持續多年,包括一些較大型建筑企業都存在著不同程度的工程任務不足的窘境。主要原因是由于連云港市建筑企業多是依靠勞務分得市場競爭,尚未形成規模經濟,與省內省外建筑企業相比,連云港市企業無論在資產規模、營業收入、勞動生產率,還是工程獲得能力方面都存在較大差距。
(三)企業粗放式發展,高新技術欠缺。當前連云港市建筑企業發展結構不盡合理,未能建立以高新技術和雄厚資金條件為基礎的集約型管理模式。一些規模較大企業工程基本在東北、西北,本地大型工程建設施工多被外地企業承攬,工程量受到一定沖擊。
(四)建筑業企業融資困難,融資風險加大。隨著建筑市場競爭的加劇,帶資承包已成為建筑企業能否取得項目的關鍵。擁有雄厚的資金和很強的融資能力已成為能否贏得工程項目的一個重要因素,從而導致當前的建筑企業有較多的民間融資互保,金融風險進一步加大,若其中一家企業資金出問題,將導致整個互保資金鏈斷裂,嚴重影響行業發展。
三、促進建筑業穩定發展的建議
全市建筑業要按照 “優化結構、拓展領域、壯大實力”的總體要求,緊緊圍繞加快發展方式轉變這條主線,進一步推進建筑業結構優化,進一步提升建筑業科技創新能力,進一步加強建筑業人才隊伍建設,使全市建筑業保持健康快速發展的良好勢頭,全面推動建筑業工作再上新臺階。
(一)進一步加大落實力度,發揮《意見》推進作用。認真貫徹落實《市政府關于推進建筑業加快發展的實施意見》、《市政府關于加快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實施意見》,細化目標任務,嚴格督查考核。近兩年,是連云港市推進建筑業加快發展關鍵時期,為切實貫徹市人大常委會有關會議精神,破解企業發展難題,促進連云港市建筑業又好又快發展,連云港市加快建筑業扶持政策的出臺,經過考察、調研、學習,結合連云港市建筑業發展實際,經過反復醞釀出臺了《市政府關于推進建筑業加快發展的實施意見》和《市政府關于加快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發展實施意見》。兩個意見的實施,在國家宏觀經濟下行的大環境中,對推動連云港市建筑業企業轉型升級,促進企業做大做強,將起到有效的促進作用。
(二)實現企業規范化管理,提升核心競爭能力。建筑企業應強化管理,合理整合企業內外部資源,提高管理能力的精細度,提升以人為本的良性循環,對不斷變化的外部環境做出及時有效的反應,切實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才能在新的形勢下求得生存和發展。
(三)創新市場競爭方式,拓展建筑市場空間。大型建筑企業要繼續深入實施“走出去”發展戰略,抓住“一帶一路”的經濟增長極,大力拓展國內外市場。另一方面,主動與國內優秀企業合作,學習借鑒成熟的管理模式,更靈活地駕馭市場。鼓勵建筑企業利用物聯網通過信息化與工業化的深度融合,對建筑業全產業鏈進行改造升級,實現全社會范圍內的資源配置,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和能力。
(四)進一步深化結構調整力度,加快企業轉型升級。優化建筑企業結構,扶持高等級資質企業發展,控制低等級企業的數量規模,建立分工合作、優勢互補的建筑業發展格局。培育壯大建筑業骨干企業,支持鼓勵有實力的建筑業企業收購、兼并、重組,鼓勵中小建筑業企業以產權為紐帶進行重組,加快形成一批市場競爭力強、管理先進、技術含量高、資產規模大和融資能力強的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制的大型建筑業企業集團。
(五)強化行業監管,維護有形市場秩序。進一步規范和整頓建筑市場秩序,逐步形成一個公平、有序、規范的建筑市場。一是進一步規范市場行為。要求施工單位嚴格履行工程建設法定程序,健全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監管體系。二是逐步建立建筑市場準入和清出機制,限制和淘汰市場行為不規范、社會信譽差、質量安全水平低的建筑施工、勘察設計、監管企業及工程檢測、招標代理服務、工程咨詢等中介機構。三是理順招投標監管服務體制,加強職能部門對招投標監管,不斷完善和創新招投標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