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部于2008年春節前印發了《民用建筑節能工程質量監督工作導則》。《導則》旨在加強建筑節能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規范質量監督行為。
《導則》明確規定,質量監督機構應采取抽查建筑節能工程的實體質量和相關工程質量控制資料的方法,督促各方責任主體履行質量責任,確保工程質量。重點是監督檢查、抽查建筑節能工程有關措施及落實情況,質量控制資料及相關產品的節能要求指標,加強事前控制,把檢查各責任主體的節能工作行為放在首位。《導則》從施工前期準備階段的監督抽查、施工過程的監督抽查和竣工驗收三個環節規定了監管抽查內容。通過對這些關鍵內容的抽查,追溯建設、施工、監理、檢測等單位的質量行為,對違規行為進行嚴厲查處,督促其履行質量責任,從而保證建筑節能工程質量。
《導則》規定,監督檢查時發現違反強制性條文的、沒有進行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的、不按審查合格的設計文件施工的、沒有進行建筑節能專項備案的、建筑節能設計變更未進行復審和備案的、沒有建筑節能專項施工方案的、沒有做建筑節能工程施工示范樣板的,應當下達《責令暫停施工通知書》,經整改復查合格后,方可復工。
根據《導則》規定,質量監督機構還應根據本地區民用建筑節能工程情況制定監督工作方案。
《導則》明確規定,質量監督機構應采取抽查建筑節能工程的實體質量和相關工程質量控制資料的方法,督促各方責任主體履行質量責任,確保工程質量。重點是監督檢查、抽查建筑節能工程有關措施及落實情況,質量控制資料及相關產品的節能要求指標,加強事前控制,把檢查各責任主體的節能工作行為放在首位。《導則》從施工前期準備階段的監督抽查、施工過程的監督抽查和竣工驗收三個環節規定了監管抽查內容。通過對這些關鍵內容的抽查,追溯建設、施工、監理、檢測等單位的質量行為,對違規行為進行嚴厲查處,督促其履行質量責任,從而保證建筑節能工程質量。
《導則》規定,監督檢查時發現違反強制性條文的、沒有進行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的、不按審查合格的設計文件施工的、沒有進行建筑節能專項備案的、建筑節能設計變更未進行復審和備案的、沒有建筑節能專項施工方案的、沒有做建筑節能工程施工示范樣板的,應當下達《責令暫停施工通知書》,經整改復查合格后,方可復工。
根據《導則》規定,質量監督機構還應根據本地區民用建筑節能工程情況制定監督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