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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市]關于不得低于最低保質警戒價銷售預拌商品混凝土的通知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07-07-23  來源:中國混凝土網  作者:鄭州市建筑業協會混凝土專業委員會
核心提示:[鄭州市]關于不得低于最低保質警戒價銷售預拌商品混凝土的通知

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各預拌商品混凝土企業(站點),各有關部門:

    鄭州市預拌商品混凝土市場競爭激烈,許多企業為了承接工程競相壓級壓價,企業利潤已接近零甚至出現負利潤的現象,有的企業為了降低混凝土價格在原材料上作文章,供應到市場上的產品令人擔憂。尤其是2006年以來,在原材料、運輸費用較大輻度上漲的情況下,預拌商品混凝土價格不但不長,反而有繼續降低的趨勢,這更加加劇了業內人士及有關部門對商品混凝土及其建筑物質量的擔憂,預拌商品混凝土價格到了一個非控制不可的地步。

    預拌商品混凝土生產工藝是一項較為成熟的技術,原材料價格透明度也非常高,在人員工資水平、企業管理費用相差不大的情況,各單位生產的預拌商品混凝土價應該是相當接近的。為此,鄭州市建筑業協會混凝土專業委員會在主管部門的委托下,組織人員抽查了部分企業2006年的生產成本及費用開支,所有成本及費用均按最低價核算,測算出C30混凝土的最低工地交貨價(以下稱為最低保質警戒價)為:248元/立方,低于此價格的產品即可被懷疑為難以保證質量。為保證預拌商品混凝土企業提供質量合格的產品和保證混凝土行業的正常發展,現就不得低于最低保質警戒價銷售預拌商品混凝土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2007年度最低保質警戒價定為市造價辦發布的信息價下浮16%,各預拌商品混凝土企業(站點)均不得低于此價格銷售預拌商品混凝土。

    2、本通知將通過混凝土專業委員會網站和有關媒體向社會公布,使各建設、施工、監理及使用預拌商品混凝土的單位認識到只有合理的價格才能保證產品的質量。

    3、預拌商品混凝土企業(站點)如以低于最低保質警戒價銷售預拌商品混凝土。任何建設、施工、監理及使用預拌商品混凝土的單位或其它預拌商品混凝土生產企業均可以向鄭州建筑業協會混凝土專業委員會舉報。專委會接到舉報后即約談企業負責人,視具體情況組織人員對其提供的產品及產品過程資料進行抽檢,如發現產品質量問題,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舉報電話:0371-68966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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