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節約資源、保護環境、防止建筑噪音和降低粉塵污染,加快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推廣應用,防止重復建設,根據《安徽省促進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發展辦法》等規定,編制本方案。
一、宿州市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發展概況
1、目前全市預拌混凝土企業31家(碭山縣3家、蕭縣4家、泗縣3家、靈璧縣3家、埇橋區12家、市規劃區內6家),預拌砂漿1家。僅宿州市規劃區及埇橋區就有二十多條生產線(96立方米/小時3條,120立方米/小時4條,180立方米/小時13條生產線),年設計生產能力近1000萬立方米。配有:攪拌運輸車262臺、氣泵42臺、固定泵20臺等設備。
2、宿州市規劃區內混凝土需求量預測。2010年實際供應200萬立方米,2011年實際供應220萬立方米,預計2012年供應量在250萬立方米。今后三年的發展,平均每年增加五十多萬立方米,與現在生產能力的1000萬立方米相比,明顯供大于求,產能過剩。
二、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站布點
預拌混凝土站,由于產能過剩、供大于求等因素,近期內宿州市及各縣城規劃區不再考慮上新站,以后隨著城市發展需要再行考慮,但各縣可以考慮在遠離縣城規劃區的鄉鎮適當發展一家新的預拌混凝土攪拌站。預拌砂漿僅一家,可以在宿州市城市規劃區南部增加一家,各縣預拌砂漿都是空白,可以按規劃發展,布點詳見附表。
三、新建預拌混凝土及預拌砂漿應遵循以下原則:
1、必須符合宿州市發展散裝水泥“十二五”規劃的要求,經市散裝水泥辦公室審核,報市經信委批準;
2、根據環境保護的需要,必須符合環保要求;
3、應建在城鎮周邊,且遠離機關、學校、醫院和居民住宅。選擇交通便利、靠近沙石原材料和水資源豐富的地方;
4、服務半徑不宜超過25公里。
四、新建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站應提交以下書面材料:
1、書面申請報告;
2、項目可行性報告;
3、單位法人證書,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或工商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4、土地購買或租賃證明材料;
5、環境影響評價報告。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二日
一、宿州市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發展概況
1、目前全市預拌混凝土企業31家(碭山縣3家、蕭縣4家、泗縣3家、靈璧縣3家、埇橋區12家、市規劃區內6家),預拌砂漿1家。僅宿州市規劃區及埇橋區就有二十多條生產線(96立方米/小時3條,120立方米/小時4條,180立方米/小時13條生產線),年設計生產能力近1000萬立方米。配有:攪拌運輸車262臺、氣泵42臺、固定泵20臺等設備。
2、宿州市規劃區內混凝土需求量預測。2010年實際供應200萬立方米,2011年實際供應220萬立方米,預計2012年供應量在250萬立方米。今后三年的發展,平均每年增加五十多萬立方米,與現在生產能力的1000萬立方米相比,明顯供大于求,產能過剩。
二、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站布點
預拌混凝土站,由于產能過剩、供大于求等因素,近期內宿州市及各縣城規劃區不再考慮上新站,以后隨著城市發展需要再行考慮,但各縣可以考慮在遠離縣城規劃區的鄉鎮適當發展一家新的預拌混凝土攪拌站。預拌砂漿僅一家,可以在宿州市城市規劃區南部增加一家,各縣預拌砂漿都是空白,可以按規劃發展,布點詳見附表。
三、新建預拌混凝土及預拌砂漿應遵循以下原則:
1、必須符合宿州市發展散裝水泥“十二五”規劃的要求,經市散裝水泥辦公室審核,報市經信委批準;
2、根據環境保護的需要,必須符合環保要求;
3、應建在城鎮周邊,且遠離機關、學校、醫院和居民住宅。選擇交通便利、靠近沙石原材料和水資源豐富的地方;
4、服務半徑不宜超過25公里。
四、新建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站應提交以下書面材料:
1、書面申請報告;
2、項目可行性報告;
3、單位法人證書,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或工商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4、土地購買或租賃證明材料;
5、環境影響評價報告。
宿州市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布點情況一覽表
市縣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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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有
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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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點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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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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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拌混凝土攪拌站
|
預拌砂漿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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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區
|
鄉鎮
(據城區25公里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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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區
|
鄉鎮
|
|||
碭山縣
|
3
|
1
|
1
|
|||
蕭縣
|
4
|
1
|
1
|
|||
泗縣
|
3
|
1
|
1
|
|||
靈璧縣
|
3
|
1
|
1
|
|||
埇橋區
|
12
|
1
|
||||
市區
|
6
|
1
|
||||
合計
|
31
|
5
|
5
|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