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合肥市城鄉建委獲悉,該委在近日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工地砂漿“禁現”工作的若干規定》中明確:合肥市的建設工程將全面禁止現場攪拌砂漿。
根據《規定》,合肥市建設工程全面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將分“三步走”:10月1日起,建成區(含各大開發區)建設工程全面禁止現場攪拌砂漿;10月1日后,各縣(市)建成區、巢湖經開區、長豐北城地區新開工建設項目禁止現場攪拌砂漿;2015年7月1日起,所有建設工程全面禁止現場攪拌砂漿。開展“禁現”,不僅有利于全面提升城市空氣質量,嚴格控制建筑施工現場二次揚塵污染,還能從更深層次促進了節能減排,并為資源綜合運用開辟新途徑。
據悉,現場攪拌砂漿全面禁止后,將由預拌砂漿代替。按照要求,預拌砂漿生產單位應當采取密閉、圍擋、灑水、沖洗等防塵措施。新規實施后,未按要求使用預拌砂漿的建設工程,不得參與建設工程評優活動,且預收的散裝水泥專項資金不予退還。對嚴重違反砂漿“禁現”規定且拒不整改的項目,不允許進行竣工驗收和備案。
預拌砂漿生產企業在生產、運輸過程中未采取密閉、圍擋、灑水、沖洗等揚塵污染防治措施而造成揚塵污染的,將被并處以2000元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其停產整改,并處以5000元罰款。整改完成方可恢復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