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關于實施差異化環境保護政策推動五大功能區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從生態紅線管控、新建項目環境準入、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環境標準與環境技術政策、環境監管、環境經濟政策6個方面對五大功能區實施差異化環境保護政策。
都市功能核心區
工業項目只出不進
《意見》要求,都市功能核心區實現工業項目“只出不進”,污染物排放總量“只減不增”,著力解決大氣、水和噪聲污染等突出環境問題。
重慶將都市功能核心區內重要生態屏障、重要生態版塊及“兩江四岸”消落帶濕地劃定為生態紅線保護區域。
在此區域內,禁止新建、擴建除樓宇工業外的工業項目,禁止新建工業用涉及Ⅰ類、Ⅱ類放射源和甲級非密封工作場所的核技術利用項目,禁止布局不符合“兩江四岸”規劃設計景觀要求的項目,禁止新建、擴建各類現貨批發市場和一般性物流項目。
都市功能核心區內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要持續下降,實現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標只降不增,并鼓勵排污指標向城市發展新區流轉。全面整治累積性污染,限期淘汰污染企業,高標準建設和管理城市污水管網等環境基礎設施,大幅減少城市生活污染物排放量。
都市功能核心區將建立以人群健康為導向的環境標準和污染防治技術支撐體系。嚴格執行國家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和重慶市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主城區排放限值”。實施最嚴格的機動車排氣等領域的污染防治技術標準。
環保等部門將加大都市功能核心區內大氣污染和噪聲污染環境監管力度,將大氣環境質量改善、聲環境質量達標納入環境保護重點考核內容。
財政等部門將對控制大氣污染的清潔能源利用、黃標車淘汰、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等項目給予財政補貼;逐步將揮發性有機物、施工揚塵納入排污費征收范圍;逐步建立揚塵污染防治保證金制度。
都市功能拓展區
打造高品質生態宜居城
《意見》指出,都市功能拓展區要加大對大氣、水環境的整治力度,打造現代高品質生態宜居城。
據了解,除必須單獨選址的項目外,都市功能拓展區內新建工業項目全部都要進入工業園區或工業集中區,且必須符合全市產業發展規劃。工業園區和工業集中區以外的企業要加快實施“入園進區”,不得在原址實施單純增加產能的技改或擴建項目。
區域內禁止新建、擴建使用煤、重油等燃料的工業項目;禁止建設冶煉、水泥等大氣污染嚴重的項目;禁止新建造紙、印染等水污染嚴重的項目;在長江、嘉陵江沿岸地區禁止建設排放有毒有害物質及環境安全風險高的項目等。
都市功能拓展區內所有新建工業項目的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標將主要通過區域內排污交易獲得,并鼓勵排污指標向城市發展新區流轉。要通過區域內排污交易和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增減掛鉤”,實現增產不增污。
環保等部門將加強對區域內大氣污染、飲用水水源地和工業企業的環境監管,將大氣環境質量改善、水污染防治納入環境保護重點考核內容。
財政等部門將重點支持淘汰落后產能、次級河流和湖庫綜合整治等項目;對高能耗、高水耗及超排放濃度、超排放總量的企業實行懲罰性收費;逐步將環境風險高、社會影響大的行業納入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范圍;對擬上市企業實施嚴格的環保審查,對已上市企業進行環境績效評估并加大企業環境信息公開力度;制定禁止、限制類出口退稅商品清單和加工貿易商品目錄,嚴格控制進口廢物加工利用項目。
城市發展新區
擴大生態環境容量
《意見》要求,城市發展新區嚴格執行環保負面清單制度,加快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強化污染治理,擴大區域發展的生態環境容量。
除必須單獨選址的項目外,城市發展新區內新建工業項目全部進入工業園區或工業集中區,且必須符合全市產業發展規劃,其中重化工類項目必須進入化工園區。
《意見》鼓勵城市發展新區從區域外購入排污指標。要求推進區域環境基礎設施一體化建設,通過集中治理、提標改造、大力推進養殖業污染治理等措施,為工業化、城鎮化發展提供排污總量指標。
環保等部門將加強城市發展新區內工業園區、重點工業企業、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和重要水域的環境監管,將工業污染、農業面源污染以及城鎮生活污染治理納入環境保護重點考核內容。
財政等部門將對污水、污泥、垃圾和工業固(危)廢處理等環境基礎設施一體化建設項目予以補貼;對完成總量減排任務的污染治理項目實行“以獎代補”;積極實施脫硫電價、脫硝電價等鼓勵政策,制定高能耗、高水耗、高污染行業懲罰性電價、水價政策;推動長壽、涪陵化工園區及區域內電鍍園區等化工類、涉重金屬類和其他高環境風險類企業參加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支持企業上市融資,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債券;開展貸款貼息和擔保,支持清潔生產技術產業化,推進污染治理設施、排污權抵押貸款和融資服務;鼓勵發展環境服務總承包和特許經營模式,鼓勵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渝東北生態涵養發展區
渝東南生態保護發展區
《意見》強調,渝東北生態涵養發展區和渝東南生態保護發展區要加強生態涵養、生態修復和生物多樣性保護,建設成為長江上游重要的生態屏障、全國水資源戰略儲備庫和全國重要生態功能區。
重慶將渝東北生態涵養發展區和渝東南生態保護發展區內包括武隆喀斯特世界自然遺產等各類自然保護區在內的重要生態區域劃定為生態紅線保護區域。將維系三峽庫區水源涵養重要區、秦巴山地水源涵養重要區和武陵山山地生物多樣性保護重要區的生態功能,確保生態紅線區域面積不減少。
除必須單獨選址的項目外,渝東北生態涵養發展區和渝東南生態保護發展區內所有新建工業項目全部進入工業園區,且必須符合全市產業發展規劃,嚴格控制工業園區的規模和產業門類。新建、改擴建工業項目不得低于清潔生產國內先進水平。重點支持增強生態涵養與生態保護功能的項目。
根據相關規定,在這兩個區域內,禁止建設可能破壞生態涵養與保護功能的項目。
渝東北生態涵養發展區和渝東南生態保護發展區將建立以促進生態保護和環境友好型特色產業為導向的環境標準和技術支撐體系。執行重慶市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其他區域”排放限值。萬州化工園區及化工企業執行重慶市化工園區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標準。有關部門將制定分散式生活污水處理污染控制標準、小村鎮生活污水及垃圾處理污染控制標準,制定畜禽養殖污染控制標準等相關實用環保技術指南。
環保等部門將加強對渝東北生態涵養發展區和渝東南生態保護發展區水環境安全、水源涵養、生態修復、生物多樣性保護、工業園區和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等的環境監管,將生態建設成效、水環境質量改善和環評制度執行情況納入環境保護考核重點內容。
財政等部門將加大對重點生態功能區和重要流域保護的轉移支付力度;重點支持生態保護、 環境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建設、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和農村環境連片整治;同時建立市級生態補償基金,鼓勵引導民間資本和社會資金參與生態建設與環境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