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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8月起新建住宅均需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布日期:2014-07-21  來源:中國混凝土網  作者:觀點地產網
核心提示:7月16日北京市住建委等多部門聯合發布《北京市民用建筑節能管理辦法》,并將于8月1日起正式實施。《辦法》規定,今年8月起,北京市所有包括住宅項目在內的新建民用建筑均需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并按規定安裝供熱計量及溫控裝置等。同時,包括老舊小區在內的既有民用建筑也將逐步實施節能改造。

7月16日北京市住建委等多部門聯合發布《北京市民用建筑節能管理辦法》,并將于8月1日起正式實施。《辦法》規定,今年8月起,北京市所有包括住宅項目在內的新建民用建筑均需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并按規定安裝供熱計量及溫控裝置等。同時,包括老舊小區在內的既有民用建筑也將逐步實施節能改造。


《辦法》顯示,對于新建民用建筑,應當按照標準和規定安裝供熱計量與溫控裝置等能耗計量裝置,大型公共建筑應當安裝能耗分項計量設施。新建民用建筑執行一星級綠色建筑標準,部分新建民建按照二星級以上綠色建筑標準或者住宅產業化要求進行建設。同時,建設單位應當在房屋銷售場所、房屋買賣合同、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中明示所售房屋的建筑節能設計指標、綠色建筑星級、可再生能源利用情況、供熱方式、供熱單位及供熱計量收費方式、節能設施的使用與保護要求等基本信息。


根據辦法,在民用建筑節能運行方面,任何人不得損壞、擅自拆改建筑物圍護結構保溫層、供熱計量裝置與調控系統、能耗計量設施等。新建民用建筑、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項目的供熱計量和溫控裝置經過驗收交付后,供熱單位應當按照北京市規定實行供熱計量,并與用戶簽訂按照供熱計量收費的供用熱合同。同時,供熱單位應當在民用建筑區的顯著位置公示實行供熱計量信息及其收費標準和收費辦法。應當實行熱計量,但供熱單位未按照規定方式收取的,用戶可以按照供熱計量收費的基本熱價標準交納采暖費。


相關政府部門表示,實施綠色建筑標準增加的建造成本并不會導致房價上漲,反而會在建筑的全壽命周期內收回增量成本。




據介紹,截至7月初,北京市共有77個項目獲得綠色建筑評價標識。截至5月底,累計通過綠色建筑施工圖審查的新項目有580個,面積達到2671.7萬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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