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邊是急需增量投資拉動GDP的縣政府,一邊是手握重金明知行業產能過剩的亞洲第一大水泥上市公司,A+H股上市的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600585.SH,00914.HK)。雙方導演出借“重組”淘汰一家落后產能水泥廠,同時操作解除重組協議的方式瞞天過海獲得批文;結果投資數億的在建項目收到政府部門“立即停止項目建設”的通知卻始終未見上市公司對投資者做信息披露,并且繼續違規施工。
2014年1月27日,湖南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就對湖南海螺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湖南海螺”)下發《關于停止項目建設的通知》(湘經信投資[2014]44號),叫停了其擴建40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及純溫余熱發電技改項目(以下簡稱湖南海螺二期工程)。該通知要求湖南海螺 “立即停止項目建設,并完成重組新化縣天馬水泥有限公司淘汰立窯等工作,報我委審核后,才能開工建設”。記者發現海螺水泥并未對此進行信息披露,已涉嫌違規。
6月11日,記者在湖南省婁底市新化縣西河鎮見到,湖南海螺二期工程也并未停止建設,數臺塔吊和一輛汽車起重機正在作業,現場還有眾多施工工人在忙碌。
記者在婁底、長沙等地通過深入調查,發現湖南海螺二期工程在項目報批、環評等環節或“另有隱情”,地方政府在其中扮演的角色也耐人尋味。
擴建工程被緊急叫停
6月10日下午,新化縣天馬水泥有限公司總經理陳立明辦公室來了好幾撥人,有來勸他顧大局的縣政府官員,也有問詢什么時候能發工資的員工。
他回憶說,他是被緊急召到長沙開會的,“當時沒幾天就要過春節。”當時一同參會的還有湖南海螺的總經理助理彭紹斌,時任新化縣委常委、副縣長周先成等人。
湖南省經信委殷林波副主任和投資規劃處馬天毅處長會上明確要求,湖南海螺二期工程立即停建,天馬水泥立即停產。
陳立明所在的企業1月27日收到湖南省經信委湘經信投資[2014]44號文件的通知,要求天馬水泥立即停止立窯水泥生產,并拆除現有2座立窯裝置。
“會上彭紹斌和周先成都沒有提出異議,因此回來后我們天馬就根據經信委的通知停止了水泥生產,現在只靠打些碎石來勉強維持。”
陳立明告訴記者,天馬水泥原來有200多名員工,現在一部分員工放假回家,每個月發放300元生活費。叫停的原因,是湖南省經信委認為,經他們調查核實,湖南海螺和天馬水泥的重組存在問題。而湖南海螺二期工程的獲批,正是以湖南海螺重組天馬水泥的名義進行的。
湘經信[2011]118號文關于湖南海螺二期工程的確認中,審批前置條件便是由湖南海螺重組天馬水泥,“同意將原省經委以湘經信投資[2007]225號文核準的新化縣天馬水泥有限公司擴建2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項目,確認變更為湖南海螺水泥有限公司重組天馬水泥有限公司擴建4000t/d熟料新型干法生產線帶純低溫余熱發電技改項目,項目總投資為76680萬元。”
蹊蹺的“重組”
湖南海螺和新化天馬同處新化縣西河鎮,兩家企業相鄰而居。新化西河石灰石資源豐富,湘黔線經過西河并設站,適合發展水泥產業。
湖南海螺是安徽海螺股份的全資子公司,2004年并購原湖南雪峰水泥有限公司后成立,2009年湖南海螺首條日產5000噸新型干法生產線投產。2013年湖南海螺納稅過億元,是新化縣的第一納稅大戶。
陳立明介紹,天馬水泥原系上世紀80年代成立的鄉鎮企業,1992年投產。當時在西河鎮政府工作的陳立明,是天馬水泥的籌建指揮長。1993 年,婁底市委鼓勵干部下海干企業,陳立明便辭去鎮長職務開始執掌天馬水泥。天馬水泥在2006年由陳立明妻子出面舉牌拍到,成為民營企業。
2007年初,陳立明參加了在長沙舉行的全省推進新型工業化會議,回來后便著手準備擴建一條2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淘汰舊的立窯生產。
天馬水泥新上的技改項目分別在2007年底和2008年中獲得湖南省經委和省環保廳的批準,批復的文號為湘經投資核[2007]225號和湘環評[2008]50號。陳立明說項目獲批后,當時投入了4000多萬元資金進行建設。包括請省建材設計院完成設計,拆除了2座原有立窯,做好了“三通一平”等工作。
2009年9月26日,《國務院批轉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抑制部分行業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引導產業健康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發布(即國發[2009]38號文)。
文件明確規定“嚴格控制新增水泥產能,執行等量淘汰落后產能的原則,對2009年9月30日前尚未開工的水泥項目一律暫停建設并進行一次認真清理,對不符合上述原則的項目嚴禁開工建設”。
新化縣經濟工作局總經濟師李裕華介紹,湖南海螺引進時省里就答應了可以上2條線。2009年38號文出來后,湖南海螺二期工程報批面臨很大困難。
陳立明說,2010年開始,縣里領導多次給其做工作,要他同意由湖南海螺來重組天馬水泥,這樣便可以利用天馬水泥已經取得的2500t/d生產線項目批文給湖南海螺辦理二期工程批文。
陳立明說自己最終服從了組織決定,同意縣里的重組意見。2010年10月26日,時任新化縣海螺項目協調辦公室負責人的李松青將“湖南海螺方面已經簽字蓋章”合同文本送給天馬水泥簽字。
記者在該份《湖南海螺水泥有限公司與新化縣天馬水泥有限責任公司資產重組協議》中看到,其主要內容為天馬水泥將其新批的擴建項目、原有礦山及120畝土地轉讓給湖南海螺。作為回報,湖南海螺同意以9268萬元價格收購上述標的物,該筆款項以由湖南海螺出讓7%股權的形式進行對價支付。
該協議明確,股權轉讓和資產重組同步實施,并需要國資部門和中國證監會的批準,并經過公司股東大會的批準。
但陳立明沒有想到的是,重組協議簽字剛過一天,10月28日,李松青又送來了一份同樣的湖南海螺方面已經“簽字蓋章”的《關于解除〈湖南海螺水泥有限公司與新化縣天馬水泥有限責任公司資產重組協議〉的協議》。
該解除協議稱,由于雙方“對重組協議的履行產生重大歧義”,決定自愿解除,不予履行。
陳立明說自己本來就并不樂意重組,因此也就未多加考慮在解除重組的協議上再次簽字,同意不再重組。
項目“借道”獲批
出人意料的是,已經解約的“重組協議”卻出現在湖南海螺二期工程的報批中,幫助海螺水泥獲得新的擴建產能。
記者在一份《關于湖南海螺水泥有限公司重組天馬水泥有限公司技改4000t/d熟料水泥生產線暨純低溫余熱發電工程申請核準的請示》中看到,這份由湖南海螺水泥有限公司于2011年11月22日呈報給湖南省經信委的湖海政[2011]35號文件,專門提及“第一條生產線建成后,因各種原因二期工程一直未動工,在市縣兩級的多次協調下,由湖南海螺水泥有限公司重組新化天馬水泥有限公司,在重組新化天馬水泥有限公司的基礎上將新化天馬水泥有限公司已經動工建設的擴建2500t/d熟料新型干法生產線改建成40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并配套建設9mw純低溫余熱發電技改。”
陳立明說,由于縣里不同意,2010年后,前期投入巨大的天馬技改項目就此中止,給企業造成重大損失。他也不知道湖南海螺以重組的名義報批了二期工程。直到有水泥同行向國家工信部等部委舉報湖南海螺是“假借重組”上項目,省里下來調查他才知道。
新化縣人民政府2011年11月14日致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湖南海螺二期項目的說明函》或許能說明個中緣由。
該函件提道,“受產業政策影響,湖南海螺二期水泥項目報批的難度很大,我們依托我縣‘天馬水泥有限公司’已取得的2000t/d項目批文,以湖南海螺重組天馬水泥有限公司名義,給湖南海螺辦理4000t/d水泥項目批文。”
這份說明函并特別說明:“一、湖南海螺重組天馬水泥有限公司僅用于項目報批,貴公司及湖南海螺不需對天馬水泥有限公司承擔任何責任和義務。二、湖南海螺不需給天馬水泥有限公司支付任何費用。天馬水泥有限公司提出的經濟補償要求,概由我縣政府負責處理。”
6月11日,記者來到湖南海螺水泥有限公司,該公司總經理助理彭紹斌表示,“重組的事情得去問縣里面。”記者先后致電曾經手重組事情的“海協辦”原負責人李松青和主管工業的縣領導周先成,試圖求證重組真相。但兩人均表示自己人不在新化不便接受采訪并掛斷電話。
6月12日,湖南省經信委投資規劃處馬天毅處長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從湖南海螺提供的報批材料來看,經信委當初的核準并沒有問題,“湖南海螺是以重組天馬的名義進行申請的,并提供了雙方的重組協議作為附件。”
他說,收到企業的反映后,經過核實,省經信委下達了海螺二期停建通知。聽到記者反饋湖南海螺二期還在施工時,馬天毅顯得有些訝異,“重組矛盾沒有解決,繼續建下去可能會給企業造成更大的損失。”
6月13日,記者致電湖南海螺總經理黎進,聽明記者采訪意圖后,表示,“自己只是黎總的司機,黎總在開會。”并掛斷電話。
記者將對湖南海螺二期工程報批的重組真相繼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