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網站消息,為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從今年起內蒙古不再審批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等產能嚴重過剩行業新增產能項目,臨近京津冀地區的興和縣、商都縣、多倫縣、寧城縣不再審批煉焦、電石、鐵合金等新增產能項目。
據介紹,內蒙古明確要求各地嚴格執行投資項目審批管理規定,對未通過能評、環評審查的項目,有關部門不得辦理審批、核準、備案手續,不得提供土地、水、電和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同時,內蒙古加強投資項目環保準入管理,嚴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總量,將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和揮發性有機物是否符合總量控制要求作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的前置條件。
內蒙古計劃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落后產能淘汰任務,到2014年底淘汰鐵合金產能8.92萬噸、電石產能43萬噸;到2017年底前,淘汰水泥落后產能459萬噸,淘汰焦炭落后產能182萬噸。
另外,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環保廳了解到,為充分發揮金融在生態文明建設中的杠桿作用,實現金融與生態的有機結合,促進自治區經濟和社會綠色發展、循環發展、低碳發展,人民銀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自治區發改委、環保廳、金融辦、銀監局、證監局和保監局七個部門聯合印發《金融支持內蒙古生態文明建設指導意見》的通知,推進內蒙古生態文明建設。
《通知》指出,按照“消化一批、轉移一批、整合一批、淘汰一批”的要求,對產能過剩行業區分不同情況實施差別化信貸政策。對產品有競爭、有市場、有效益的企業,要繼續給予資金支持。對屬于淘汰落后產能的企業,要通過保全資產和不良貸款轉讓、貸款損失核銷等方式支持壓產退市。嚴禁對產能過剩行業違規建設項目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和直接融資,防止盲目投資加劇產能過剩;積極開展森林、草原保險試點,探索建立對森林、草原火災、洪澇、病蟲害等自然災害的保險補償機制,提高森林、草原的防災減災能力;對列入國家、省級循環經濟發展綜合管理部門批準的循環經濟示范試點園區(示范基地)、企業給予包括信用貸款在內的多元化信貸支持;要按照城鄉一體化發展的要求,加大對環保基礎設施的信貸投入,重點支持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工業危險廢物等處置工程和城市配套管網建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