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吁已久的碳交易體系在我國終于有了啟動的跡象。
近日有消息稱,在7個省市啟動碳排放交易試點中,北京、上海與廣州已啟動交易試點,深圳也即將在6月18日正式啟動碳排放交易市場。此外,湖北107家企業被納入試點,天津也進入操作實施階段,而重慶則宣布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在年底有望正式運行。
與碳交易不斷升溫的趨勢相比,我國的企業顯得格格不入。記者了解到,雖然碳交易直接關系到企業的利潤與經營狀況,但多數企業并不真正了解“碳交易”的利與弊,參與意識比較淡薄,尚未進行專業人才儲備與經營戰略調整。
業內人士分析,我國真正開展碳排放交易的時間表要在2016年以后,目前最需要解決的問題是配額標準設定等問題。
企業漠不關心
碳交易,顧名思義,就是將二氧化碳的排放當做商品一樣進行交易。交易之前,政府首先需要確定當地的減排總量,然后再將排放權以配額的方式發放給各個企業。
雖然碳交易直接關系到生產排放二氧化碳企業的切身利益,但本報記者在采訪中獲知,目前國內大多數企業并不了解“碳交易”跟他們有何直接關系,參與意識比較淡薄,也缺乏相關專業知識的人才。
北京中創碳投科技有限公司戰略總監錢國強,作為碳咨詢機構的負責人,經常接觸企業的碳咨詢項目。“我所接觸的多數企業大多沒有引進專業人才進行儲備,更沒有在配額分配等制度上發出他們的聲音,只是很被動地參與。”他如此表示。
根據國外經驗,電力、煤炭與化工等行業均可能被納入試點。而記者致電總部在北京的一家煤礦能源企業負責人時,該負責人稱:“我們在這方面還不太了解,公司還沒有對此做相關人員儲備與其他安排。”
在錢國強看來,企業參與意識淡薄對他們很不利,因為碳交易會對企業產生全方位的影響,尤其跟企業的經營成本密切相關,相當于在勞動力與原材料等成本之外,額外增添一項成本開支。
由于碳交易涉及多方主體的利益關系,能分配到多少排放量直接關系到企業的切身利益。然而,碳交易在一定程度上會增加企業負擔,但同時也是商機。“準入門檻低,市場還沒有形成統一的規范的時候,做得越早的企業越能挖掘到商機,搶占制高點。”錢國強說。
深圳低碳經濟研究會會長、深圳嘉德瑞碳資產公司董事長肖明也持有相同的看法。“碳交易會形成一個新的經濟,社會的不同分工會導致產業鏈重新組合,相關的服務業也會發展起來。”肖明預測。
而來自國外的經驗顯示,“部分排放少且技術先進的企業可以通過出售多余配額獲利。”亞洲開發銀行能源經濟學家、廈門大學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向記者介紹。
在“十二五”規劃期間,中國承諾到2020年將每單位國內生產總值(GDP)的碳排放較2005年削減40~45%,允許排放量增長但增速放慢。
2012年由多部委聯合制定的《“十二五”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科技發展專項規劃》(簡稱“《規劃》”)已經正式發布。《規劃》確定了幾大重點方向,包括重點加強應對氣候變化的重大戰略與政策研究,推動我國低碳和可持續發展科技支撐體系建設與綜合示范。
根據《規劃》,“十二五”碳排放交易將成為必然的趨勢。
面臨眾多障礙
在歐洲,碳排放已經成為一種市場化的交易。以倫敦金融城為例,除了股票、證券和期貨交易所外,還有不少專門從事碳排放交易的公司。
不過全球經濟下滑,近年來國際碳需求大量減少,有人戲稱國際碳價格跌至“白菜價”。歐洲碳交易機制的碳價格于2008年達到40美元/噸二氧化碳的高點,但目前僅為該水平的約十分之一,市場預計2020年之前不會顯著回升。
雖然國際碳價格使中國一些企業收入受損,但肖明認為,國際碳價的低迷為中國減排項目轉向市場創造了條件,中國是國際碳需求的最大市場,企業可以變外銷轉內銷尋找商機。
按照有關部門的規劃,我國碳交易試點時間為2013年至2015年,其中2013年為起步試點交易階段,2015年進行總結評價和完善。
肖明對記者表示,“現在建立全國性碳排放交易市場的時機尚不成熟,估計需要等到2016年以后。”在他看來,按照“6+1”的地區試點原則,試點成熟后,再建立全國統一市場還需要一段時間。
“目前尚處于試點階段,剛剛起步做,大規模交易需要一個過程,畢竟建立全國碳排放交易市場因企業成本問題有一定難度。” 林伯強對記者說。
據了解,至今所有試點均未最終確定市場規則,如具體排放配額的設定和分配等問題。
記者采訪中獲悉,中國碳市場制度、框架以及交易場所大體上已建成,碳定價要取決于排放力度,將吸取歐盟經驗和教訓。
但國泰君安環保行業分析師王威認為,在技術上,碳排放交易能否開展的關鍵是準確核算每家企業量。“這不僅牽涉到當前的生產企業,還與上游原材料供應商有直接關系。換句話說,碳排放核算是某一商品基于生命周期的計算,但目前這一問題還沒有得到有效解決。”
此外,由于國內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起步晚,參與不了國際碳交易產業鏈的核心環節,中國在全球碳排放市場話語權也顯得不足。
業內專家坦言,要建立一個真正的碳交易市場并形成全國規模并非易事,溫室氣體排放基礎數據、排放配額分配辦法以及價格機制形成等環節存在諸多挑戰。
不過林伯強認為,“目前前期最重要的是將制度設計好,先小規模地進行交易,未來出現問題再逐步完善,爭取更大規模的交易,最后建立全國性碳排放交易市場。”
在他看來,在推行該市場的過程中牽涉利益博弈,困難較大,需逐步建立完善。
近日有消息稱,在7個省市啟動碳排放交易試點中,北京、上海與廣州已啟動交易試點,深圳也即將在6月18日正式啟動碳排放交易市場。此外,湖北107家企業被納入試點,天津也進入操作實施階段,而重慶則宣布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在年底有望正式運行。
與碳交易不斷升溫的趨勢相比,我國的企業顯得格格不入。記者了解到,雖然碳交易直接關系到企業的利潤與經營狀況,但多數企業并不真正了解“碳交易”的利與弊,參與意識比較淡薄,尚未進行專業人才儲備與經營戰略調整。
業內人士分析,我國真正開展碳排放交易的時間表要在2016年以后,目前最需要解決的問題是配額標準設定等問題。
企業漠不關心
碳交易,顧名思義,就是將二氧化碳的排放當做商品一樣進行交易。交易之前,政府首先需要確定當地的減排總量,然后再將排放權以配額的方式發放給各個企業。
雖然碳交易直接關系到生產排放二氧化碳企業的切身利益,但本報記者在采訪中獲知,目前國內大多數企業并不了解“碳交易”跟他們有何直接關系,參與意識比較淡薄,也缺乏相關專業知識的人才。
北京中創碳投科技有限公司戰略總監錢國強,作為碳咨詢機構的負責人,經常接觸企業的碳咨詢項目。“我所接觸的多數企業大多沒有引進專業人才進行儲備,更沒有在配額分配等制度上發出他們的聲音,只是很被動地參與。”他如此表示。
根據國外經驗,電力、煤炭與化工等行業均可能被納入試點。而記者致電總部在北京的一家煤礦能源企業負責人時,該負責人稱:“我們在這方面還不太了解,公司還沒有對此做相關人員儲備與其他安排。”
在錢國強看來,企業參與意識淡薄對他們很不利,因為碳交易會對企業產生全方位的影響,尤其跟企業的經營成本密切相關,相當于在勞動力與原材料等成本之外,額外增添一項成本開支。
由于碳交易涉及多方主體的利益關系,能分配到多少排放量直接關系到企業的切身利益。然而,碳交易在一定程度上會增加企業負擔,但同時也是商機。“準入門檻低,市場還沒有形成統一的規范的時候,做得越早的企業越能挖掘到商機,搶占制高點。”錢國強說。
深圳低碳經濟研究會會長、深圳嘉德瑞碳資產公司董事長肖明也持有相同的看法。“碳交易會形成一個新的經濟,社會的不同分工會導致產業鏈重新組合,相關的服務業也會發展起來。”肖明預測。
而來自國外的經驗顯示,“部分排放少且技術先進的企業可以通過出售多余配額獲利。”亞洲開發銀行能源經濟學家、廈門大學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向記者介紹。
在“十二五”規劃期間,中國承諾到2020年將每單位國內生產總值(GDP)的碳排放較2005年削減40~45%,允許排放量增長但增速放慢。
2012年由多部委聯合制定的《“十二五”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科技發展專項規劃》(簡稱“《規劃》”)已經正式發布。《規劃》確定了幾大重點方向,包括重點加強應對氣候變化的重大戰略與政策研究,推動我國低碳和可持續發展科技支撐體系建設與綜合示范。
根據《規劃》,“十二五”碳排放交易將成為必然的趨勢。
面臨眾多障礙
在歐洲,碳排放已經成為一種市場化的交易。以倫敦金融城為例,除了股票、證券和期貨交易所外,還有不少專門從事碳排放交易的公司。
不過全球經濟下滑,近年來國際碳需求大量減少,有人戲稱國際碳價格跌至“白菜價”。歐洲碳交易機制的碳價格于2008年達到40美元/噸二氧化碳的高點,但目前僅為該水平的約十分之一,市場預計2020年之前不會顯著回升。
雖然國際碳價格使中國一些企業收入受損,但肖明認為,國際碳價的低迷為中國減排項目轉向市場創造了條件,中國是國際碳需求的最大市場,企業可以變外銷轉內銷尋找商機。
按照有關部門的規劃,我國碳交易試點時間為2013年至2015年,其中2013年為起步試點交易階段,2015年進行總結評價和完善。
肖明對記者表示,“現在建立全國性碳排放交易市場的時機尚不成熟,估計需要等到2016年以后。”在他看來,按照“6+1”的地區試點原則,試點成熟后,再建立全國統一市場還需要一段時間。
“目前尚處于試點階段,剛剛起步做,大規模交易需要一個過程,畢竟建立全國碳排放交易市場因企業成本問題有一定難度。” 林伯強對記者說。
據了解,至今所有試點均未最終確定市場規則,如具體排放配額的設定和分配等問題。
記者采訪中獲悉,中國碳市場制度、框架以及交易場所大體上已建成,碳定價要取決于排放力度,將吸取歐盟經驗和教訓。
但國泰君安環保行業分析師王威認為,在技術上,碳排放交易能否開展的關鍵是準確核算每家企業量。“這不僅牽涉到當前的生產企業,還與上游原材料供應商有直接關系。換句話說,碳排放核算是某一商品基于生命周期的計算,但目前這一問題還沒有得到有效解決。”
此外,由于國內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起步晚,參與不了國際碳交易產業鏈的核心環節,中國在全球碳排放市場話語權也顯得不足。
業內專家坦言,要建立一個真正的碳交易市場并形成全國規模并非易事,溫室氣體排放基礎數據、排放配額分配辦法以及價格機制形成等環節存在諸多挑戰。
不過林伯強認為,“目前前期最重要的是將制度設計好,先小規模地進行交易,未來出現問題再逐步完善,爭取更大規模的交易,最后建立全國性碳排放交易市場。”
在他看來,在推行該市場的過程中牽涉利益博弈,困難較大,需逐步建立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