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東莞市住房與城鄉建設局(下簡稱“市住建局”)發布通知稱,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廣東省促進散裝水泥發展和應用規定》,確保建設工程的安全和質量,將加強對混凝土預制構件生產企業的管理,實行更為嚴格的資質管理、強化建設主體質量責任以及加大檢查力度。
混凝土預制構件需與信用檔案掛鉤
根據通知,市住建局將對混凝土預制構件生產企業實行更為嚴格的資質管理。
據悉,在東莞市范圍內從事混凝土預制構件生產、銷售的企業(包括外市企業),必須按要求取得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混凝土預制構件專業企業資質證書,并在市住建局建立網上信用檔案,嚴格按資質證書規定的范圍進行生產、銷售,未取得資質證書及未在市住建局建立網上信用檔案的,不得在東莞市范圍內從事生產、銷售混凝土預制構件。
此外,建設項目不得使用無資質、未在市住建局建立網上信用檔案的企業生產的混凝土預制構件。
強化建設主體質量責任
通知強調,市內各建設、施工、監理單位要加強對混凝土預制構件的進場管理,嚴格按照建筑工程材料進場管理相關要求,認真核查產品生產廠家資質、產品合格證等資料,嚴防不合格混凝土預制構件進入東莞市建設工程項目。
而市內各監理單位要嚴格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有關要求,對混凝土預制構件的質量檢查和驗收把好關,對無產品質量合格證、無資質或未在市住建局建立網上信用檔案的企業生產的產品要予以制止,并報市鎮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及市住建局進行查處。
同時,市住建局要求市鎮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加大對工程項目混凝土預制構件的檢查力度,對不按規定使用混凝土預制構件的工程項目要依法從嚴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