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住房城鄉建設委,東城、西城區住房城市建設委,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局:
為貫徹落實市住房城鄉建設委《關于加強預拌混凝土生產使用管理的若干意見》(京建法〔2011〕3號),進一步規范預拌混凝土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區縣住房城鄉建設委要認真落實預拌混凝土攪拌站混凝土生產質量日常監督管理的監管責任,進一步提高重視程度,將監管責任分解細化,明確到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并于4月20日前將責任部門、聯系人員及電話上報(詳見附件)。
二、各區縣住房城鄉建設委要進一步加大預拌混凝土質量監督執法力度,對問題多發的企業、問題易發的重點環節開展重點整治,每半年應對行政區域內的預拌混凝土企業至少進行一次質量監督執法檢查,及時查處預拌混凝土攪拌站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推動企業主體責任落實,促進全市預拌混凝土企業質量管理水平提升。
三、為提高區縣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效能和監管人員業務素質,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將繼續組織開展全市預拌混凝土監督執法人員業務培訓,分批組織各區縣執法人員進行實地執法活動,并會同區縣每季度聯合開展質量專項檢查,快速提升全市混凝土質量監督執法工作能力。
四、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每季度召開一次預拌混凝土質量監督執法聯席工作會,各區縣住房城鄉建設委通報質量監督執法情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分析存在問題,提出工作措施。
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將各區縣開展預拌混凝土質量監督執法工作的情況納入考核內容,對未認真履行預拌混凝土監督管理職責的區縣進行約談,同時將有關情況通報區縣政府部門。因未認真履行預拌混凝土監督管理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3年3月29日
為貫徹落實市住房城鄉建設委《關于加強預拌混凝土生產使用管理的若干意見》(京建法〔2011〕3號),進一步規范預拌混凝土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區縣住房城鄉建設委要認真落實預拌混凝土攪拌站混凝土生產質量日常監督管理的監管責任,進一步提高重視程度,將監管責任分解細化,明確到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并于4月20日前將責任部門、聯系人員及電話上報(詳見附件)。
二、各區縣住房城鄉建設委要進一步加大預拌混凝土質量監督執法力度,對問題多發的企業、問題易發的重點環節開展重點整治,每半年應對行政區域內的預拌混凝土企業至少進行一次質量監督執法檢查,及時查處預拌混凝土攪拌站違法違規行為,進一步推動企業主體責任落實,促進全市預拌混凝土企業質量管理水平提升。
三、為提高區縣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效能和監管人員業務素質,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將繼續組織開展全市預拌混凝土監督執法人員業務培訓,分批組織各區縣執法人員進行實地執法活動,并會同區縣每季度聯合開展質量專項檢查,快速提升全市混凝土質量監督執法工作能力。
四、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每季度召開一次預拌混凝土質量監督執法聯席工作會,各區縣住房城鄉建設委通報質量監督執法情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分析存在問題,提出工作措施。
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將各區縣開展預拌混凝土質量監督執法工作的情況納入考核內容,對未認真履行預拌混凝土監督管理職責的區縣進行約談,同時將有關情況通報區縣政府部門。因未認真履行預拌混凝土監督管理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3年3月29日